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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地方武装
一、明、清地方武装
营汛明、清时期,寿州镇标中营右哨驻霍邱城,有千总一员,辖兵53名。以下设开顺汛(乾隆二年即公元1737年,迁至叶家集,改称叶集汛),配外委千总一员,守兵6名;三河尖汛配外委千总一员,辖鸟枪兵2名,守兵17名;洪集营汛(后迁三流集称三流集营房),配额外外委千总一员,辖鸟枪兵2名,守兵4名,负责地方防务。
团练咸丰六年(公元1856年)秋,知县王启秀命令各乡地主、豪绅组织团练对抗捻军、太平军。当地农民陈玉、金玉华等也组织自己的农民武装,配合捻军、太平军作战。
保卫队宣统初年(公元1909年),县内组织保卫队,有队长1人,队员人数无载。
二、国民政府地方武装
警备队(俗称警备营)民国3年(1914),奉省府令将原保卫队改为警备队,司令孙培基(孙庚三),下辖6队(队相当于连),每队8棚(班),每棚正兵9人。全队官佐、杂役、护兵、号目共600余人,分驻县城和主要集镇,负责维持社会治安,兼顾地方防务。
人民自卫团民国18年(1929)正月,县警备队奉命改名县人民自卫团,团总孙培基,编制未变,团总、文书主任、事务、会计、医士、号目、枪匠各一人,传达,勤务各2人,伙夫3人,队长、马夫、书记、护兵、号兵各6人,分队长12人,正目48人。全团官兵定额610名,平时分区驻防,紧急叶集中行动。民国19年(1930)2月,实有官兵1364人。民国20年(1931)6月为1042人(区乡自卫团人数不在其内)。
“铲共团”(又名“铲共”义勇队)民国18年(1929),霍邱农民在共产党领导下,举行暴动。地主、豪绅为了镇压革命,相继组织“铲共团”:西乡有李松泉、赵益五;中部有何子恭、田仲宏;南乡有李玉峰(李五猴子)、王九香、管笃绅等。“铲共团”多者300余人,少者100余人。民国21年(1932),红军撤离霍邱进入大别山,“铲共团”部分解散,部分编入县自卫团。
霍邱保安大队民国22年(1033),霍邱县自卫团改编为县保安大队,隶属第四专区保安司令部(驻寿县)统辖,300多人,长短枪300多枝,机枪四挺,迫击炮2门;另有土枪、土炮。民国23年(1934),改名县常备大队,编为3个中队。民国25年(1936),改名保安警察大队。
抗日人民自卫军民国27年(1938),安徽省组织皖北抗日人民自卫军,县保安警察大队被改编为抗日人民自卫军第四支队,支队长(通称司令)卫立臣(兼县长),受抗日人民自卫军第一路军指挥。此间民间自行成立了第五、第六支队。第五支队由招募的300余人组成,驻三流集。第六支队约400人驻河口集,长短枪400余支,轻机枪3挺。同年11月,第七军军长张义纯视察皖北,将五、六支队解散,只保留第四支队,改名为县常备大队。
霍邱县国民兵团民国29年(1940年)成立霍邱县国民兵团,统一管理全县地方武装,常备队有1个大队3个中队。民国36年(1947)撤销。
特务武装——“行动大队”民国29年(1940年),安徽省国民政府主席李品仙积极推行蒋介石的反共高潮。中统、军统特务王国全、何俊和霍邱县党部调查专员冯孟奎、傅从九等人建立了霍邱县“行动大队”特务武装,下设便衣队、手枪队,监视,逮捕、暗杀爱国民主人士,进行特务活动。
人民自卫团和联防区队民国36年(1947)上半年,霍邱县国民政府收编部分土匪(如岳岐山等)扩充常备大队,将常备队冠以人民自卫团名义,由1个大队扩编为2个大队6个中队,共1000人枪,分驻县内各地。8月解放军晋冀鲁豫野战军南下大别山,进入霍邱县境。10月,县国民政府将全县划为直属(城关)、叶集、河口、岔路、马店(先名固霍边联防区,驻茶庵子李景禄圩子)、周集、三河尖、孟集等8个联防区,每区成立一个联防中队,人数100至150人不等,属县人民自卫团统辖。
三、共产党地方武装
赤卫军民国18年(1929)12月,白塔畈农民暴动成功后,陆续建立了区、乡苏维埃政权,成立霍邱县革命武装——农民赤卫队,约2000余人。民国20年(1931)7月,奉皖西苏区命令,赤卫队等组织被改编为赤卫军。一个村为一排,数村为一连,一乡为一营,一区为一团,县设司令部。同时还组成直属营团部的侦察、交通、救护等直属队。民国21年(1932),全县共有赤卫军1.15万余人。
游击队农民暴动成功后,各地在组织赤卫队的同时,组织了地方游击队。民国19年(1930),整编游击队为皖西三路游击师,师长廖杰吾,下辖7个游击大队和各乡游击队,共2000余人。
县独立团民国19年(1930),从游击队、赤卫队、少先队中挑选部分战士、干部组成霍邱县独立团,团长汪映西,下辖3个营约1000余人。民国21年(1932)7月,参加霍邱城保卫战后被编入红25军。
霍南游击队民国27年(1938)6月,中共霍邱县委在金寨、六安、霍邱三县交界处,组织一支80余人(枪)的游击队。
六霍寿武工大队民国31年(1942),中共六寿霍工委建立六寿霍游击队,有1000余人,队长赵凯。民国32年(1943),改为六寿霍武工大队。
六寿合霍游击大队和霍东游击队民国35年(1946)3月,正式成立六寿合霍游击大队,大队长陶如友,有80余人(枪),活动于霍邱县东乡沿淠河一带,
霍南游击队与霍邱县大队民国36年(1947)10月,成立霍南游击队。民国37年(1948)8、9月间,与人民解放军晋冀鲁豫野战军二纵五旅十四团三营合编为霍邱县大队。
霍固部队民国36年(1947)10月,晋冀鲁豫解放军二纵五旅十四团一营组建为霍固支队。民国37年(1948)7月,霍固支队与原以二纵五旅十四团三营为骨干组建的霍邱县大队合并改编为霍固部队。
霍邱县公安队民国37年(1948)12月,将原霍固县政府警卫队改建为霍邱县公安队,队长邓士云张学信。
金固霍剿匪指挥部1949年在叶集成立,指挥长刘仪,政委李晓明,政治部主任李锋晨,是年5月撤销。
霍邱县独立团1949年4月,皖西三分区改称六安军分区。5月,分区根据上级指示重新整编部队。本县各部队被统一篇为霍邱县独立团,团长熊家林,官兵848人。1950年,经过整编,部分官兵参加抗美援朝、部分复员回乡,独立团撤销。
中国人民解放军霍邱县指挥部民国37年(1948)2月成立,霍固县军事指挥部指挥长熊家林,政委马澄清;霍邱县军事指挥部指挥长梁俊亭,副政委陈玉振。同年6月,霍邱、霍固两县合并,改为霍固县军事指挥部,指挥长熊家林,副政委陈玉振。1949年2月,恢复霍邱县,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霍邱县指挥部,指挥长熊家林,指挥全县地方武装。同年4月,建立县独立团,指挥部撤销。
霍邱县公安中队(重建)1966年9月,奉军分区命令,将县公安部队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霍邱县中队,作为地方武装隶属县人民武装部。1975年12月,县中队隶属县公安局
营汛明、清时期,寿州镇标中营右哨驻霍邱城,有千总一员,辖兵53名。以下设开顺汛(乾隆二年即公元1737年,迁至叶家集,改称叶集汛),配外委千总一员,守兵6名;三河尖汛配外委千总一员,辖鸟枪兵2名,守兵17名;洪集营汛(后迁三流集称三流集营房),配额外外委千总一员,辖鸟枪兵2名,守兵4名,负责地方防务。
团练咸丰六年(公元1856年)秋,知县王启秀命令各乡地主、豪绅组织团练对抗捻军、太平军。当地农民陈玉、金玉华等也组织自己的农民武装,配合捻军、太平军作战。
保卫队宣统初年(公元1909年),县内组织保卫队,有队长1人,队员人数无载。
二、国民政府地方武装
警备队(俗称警备营)民国3年(1914),奉省府令将原保卫队改为警备队,司令孙培基(孙庚三),下辖6队(队相当于连),每队8棚(班),每棚正兵9人。全队官佐、杂役、护兵、号目共600余人,分驻县城和主要集镇,负责维持社会治安,兼顾地方防务。
人民自卫团民国18年(1929)正月,县警备队奉命改名县人民自卫团,团总孙培基,编制未变,团总、文书主任、事务、会计、医士、号目、枪匠各一人,传达,勤务各2人,伙夫3人,队长、马夫、书记、护兵、号兵各6人,分队长12人,正目48人。全团官兵定额610名,平时分区驻防,紧急叶集中行动。民国19年(1930)2月,实有官兵1364人。民国20年(1931)6月为1042人(区乡自卫团人数不在其内)。
“铲共团”(又名“铲共”义勇队)民国18年(1929),霍邱农民在共产党领导下,举行暴动。地主、豪绅为了镇压革命,相继组织“铲共团”:西乡有李松泉、赵益五;中部有何子恭、田仲宏;南乡有李玉峰(李五猴子)、王九香、管笃绅等。“铲共团”多者300余人,少者100余人。民国21年(1932),红军撤离霍邱进入大别山,“铲共团”部分解散,部分编入县自卫团。
霍邱保安大队民国22年(1033),霍邱县自卫团改编为县保安大队,隶属第四专区保安司令部(驻寿县)统辖,300多人,长短枪300多枝,机枪四挺,迫击炮2门;另有土枪、土炮。民国23年(1934),改名县常备大队,编为3个中队。民国25年(1936),改名保安警察大队。
抗日人民自卫军民国27年(1938),安徽省组织皖北抗日人民自卫军,县保安警察大队被改编为抗日人民自卫军第四支队,支队长(通称司令)卫立臣(兼县长),受抗日人民自卫军第一路军指挥。此间民间自行成立了第五、第六支队。第五支队由招募的300余人组成,驻三流集。第六支队约400人驻河口集,长短枪400余支,轻机枪3挺。同年11月,第七军军长张义纯视察皖北,将五、六支队解散,只保留第四支队,改名为县常备大队。
霍邱县国民兵团民国29年(1940年)成立霍邱县国民兵团,统一管理全县地方武装,常备队有1个大队3个中队。民国36年(1947)撤销。
特务武装——“行动大队”民国29年(1940年),安徽省国民政府主席李品仙积极推行蒋介石的反共高潮。中统、军统特务王国全、何俊和霍邱县党部调查专员冯孟奎、傅从九等人建立了霍邱县“行动大队”特务武装,下设便衣队、手枪队,监视,逮捕、暗杀爱国民主人士,进行特务活动。
人民自卫团和联防区队民国36年(1947)上半年,霍邱县国民政府收编部分土匪(如岳岐山等)扩充常备大队,将常备队冠以人民自卫团名义,由1个大队扩编为2个大队6个中队,共1000人枪,分驻县内各地。8月解放军晋冀鲁豫野战军南下大别山,进入霍邱县境。10月,县国民政府将全县划为直属(城关)、叶集、河口、岔路、马店(先名固霍边联防区,驻茶庵子李景禄圩子)、周集、三河尖、孟集等8个联防区,每区成立一个联防中队,人数100至150人不等,属县人民自卫团统辖。
三、共产党地方武装
赤卫军民国18年(1929)12月,白塔畈农民暴动成功后,陆续建立了区、乡苏维埃政权,成立霍邱县革命武装——农民赤卫队,约2000余人。民国20年(1931)7月,奉皖西苏区命令,赤卫队等组织被改编为赤卫军。一个村为一排,数村为一连,一乡为一营,一区为一团,县设司令部。同时还组成直属营团部的侦察、交通、救护等直属队。民国21年(1932),全县共有赤卫军1.15万余人。
游击队农民暴动成功后,各地在组织赤卫队的同时,组织了地方游击队。民国19年(1930),整编游击队为皖西三路游击师,师长廖杰吾,下辖7个游击大队和各乡游击队,共2000余人。
县独立团民国19年(1930),从游击队、赤卫队、少先队中挑选部分战士、干部组成霍邱县独立团,团长汪映西,下辖3个营约1000余人。民国21年(1932)7月,参加霍邱城保卫战后被编入红25军。
霍南游击队民国27年(1938)6月,中共霍邱县委在金寨、六安、霍邱三县交界处,组织一支80余人(枪)的游击队。
六霍寿武工大队民国31年(1942),中共六寿霍工委建立六寿霍游击队,有1000余人,队长赵凯。民国32年(1943),改为六寿霍武工大队。
六寿合霍游击大队和霍东游击队民国35年(1946)3月,正式成立六寿合霍游击大队,大队长陶如友,有80余人(枪),活动于霍邱县东乡沿淠河一带,
霍南游击队与霍邱县大队民国36年(1947)10月,成立霍南游击队。民国37年(1948)8、9月间,与人民解放军晋冀鲁豫野战军二纵五旅十四团三营合编为霍邱县大队。
霍固部队民国36年(1947)10月,晋冀鲁豫解放军二纵五旅十四团一营组建为霍固支队。民国37年(1948)7月,霍固支队与原以二纵五旅十四团三营为骨干组建的霍邱县大队合并改编为霍固部队。
霍邱县公安队民国37年(1948)12月,将原霍固县政府警卫队改建为霍邱县公安队,队长邓士云张学信。
金固霍剿匪指挥部1949年在叶集成立,指挥长刘仪,政委李晓明,政治部主任李锋晨,是年5月撤销。
霍邱县独立团1949年4月,皖西三分区改称六安军分区。5月,分区根据上级指示重新整编部队。本县各部队被统一篇为霍邱县独立团,团长熊家林,官兵848人。1950年,经过整编,部分官兵参加抗美援朝、部分复员回乡,独立团撤销。
中国人民解放军霍邱县指挥部民国37年(1948)2月成立,霍固县军事指挥部指挥长熊家林,政委马澄清;霍邱县军事指挥部指挥长梁俊亭,副政委陈玉振。同年6月,霍邱、霍固两县合并,改为霍固县军事指挥部,指挥长熊家林,副政委陈玉振。1949年2月,恢复霍邱县,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霍邱县指挥部,指挥长熊家林,指挥全县地方武装。同年4月,建立县独立团,指挥部撤销。
霍邱县公安中队(重建)1966年9月,奉军分区命令,将县公安部队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霍邱县中队,作为地方武装隶属县人民武装部。1975年12月,县中队隶属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