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节 文化事业单位及社团
一、文化馆、站
县化文馆30年代,建立县民众教育馆,设总务、教导、艺术、生计四股及图书、阅览、游艺、标准仪器四室。民国27年(1938)共产党人戴铸九任馆长,教育馆为中共地下联络站。
1949年,成立县人民文化馆,编制5人。1952年春,迁至文庙。11月25日,更名为霍邱县文化馆,人员11人。1964年,增至8人。1968年9月8日,改称霍邱县文化馆革命委员会。“文化大革命”后,复称霍邱县文化馆。1985年至1987年有人员20人,设美术、摄影、音乐、群艺、文物、图书管理6个组及其配套的6个活动室。
区(镇)、乡文化馆站1949年至1950年县设文化馆1个、1951年开始全县建文化站9个。1951年春又建立的叶集文化馆,编制5人。1957年与洪集区及三元区文化站合并,改为霍邱县文化馆叶集分馆。同年合并乡镇文化馆站为4个分馆。1963年重建长集区文化馆。1965年,分馆改为文化站。其间又经过分并、重建,到1987年底,全县共有区(镇)文化站9个,乡文化站28个(公办9个,乡办公助14个,乡办5个),区站1~4人,乡站1~2人。各站开展图书、墙报、橱窗宣传和组织辅导群众文艺等活动。区(镇)文化站设备较好,一般有3~5间房屋,有阅览兼游艺室1~2间,宿舍1~2间,图书、器材储藏室1间。有图书300~500册,报纸、杂志5~7份,球类、棋类3到5件(副),宣传橱窗8~10平方米。乡站设备较差,仅有1~2间房屋,100多册图书,1~3份报纸,宣传材料张贴在墙壁上。
基层俱乐部、文化室民国18年(1929)至21年(1932),苏区设区中心俱乐部和乡村俱乐部,组织群众进行各种文艺、体育活动,二区(叶集)有中心俱乐部1所、乡村俱乐部92所。
1952年,各地自筹资金建立俱乐部。1956年,全县有中心俱乐部137所、俱乐部1148所,开展土广播、读报、演戏、唱山歌、赛篮球等活动。“文化大革命”中,各厂矿、农村大队、生产队大多建立文化室,主要是唱语录歌、跳“忠”字舞,“早请示晚汇报”,演“样板戏”,搞“大批判”。
1978年以后,生产队文化室基本停办,部分改为“民兵之家”、“青年之家”、“青妇兵之家”等。1981年前后,洪集乡王振华投资4000元兴办了家庭俱乐部,大顾店街道张长淮自办阅览室,朱港乡青年卢启龙自办青年文化室。基层俱乐部一般有图书、画册500册,订购10至20种报刊杂志,一天可接待50至100人次。王振华俱乐部备有收音机、录音机、电视机。1986年7月,《皖西报》发表文章赞扬了这种个体或联办的商业性文化组织形式。
二、图书馆、出版社
明清时期,本县建尊经阁和翠峰书院,内藏有经史子集和试贴等典籍,只供士人及官员参阅。
1949年,在县人民文化馆内设图书室,开展图书借阅和报纸阅览活动。“文化大革命”初,图书室封闭,1971年,重新开放。
1978年8月,与文化馆分离,成立县图书室,配5人,后增至7人。1987年冬,新建2间32平方米的儿童阅览室,添置4张小阅览桌、2个书报架、50张小坐椅,购置少年儿童图书、报刊、画册200余册(份)。是年,被六安地委、行署命名为地区文化馆系统的“文明单位”。
1958年12月1日,霍邱县出版社成立,社长张治邦,专职干事1人,出版《霍邱民歌》第一集和《小说选》。1959年秋解散。
三、书店
民国以前,本县仅有几家小文具、杂货商店出售一点启蒙书籍。民国元年(1912),城关人郑兰亭开办“大学生”(即兰亭)书店,经营教科书和小说,民国13年(1924)停办。民国15年(1926),革命烈士王青士创办开明书店,除经营一般书籍外,还秘密出售步进书刊,民国17年(1928)被迫停业。同年春姚仲明经办商务印书馆霍邱代销店,销售教科书及小说,民国24年(1935)停业。民国22年(1933),吴宝文把笔店扩充为“吴宝文书笔店”,同年刘仲一办“仲一书店”,分别于1950年和1949年停业。民国21年(1932),李良才在原开明书店旧址经营“良才书报社”,发行报纸杂志兼营图书及铅、石印,1949年停业。另外东关“文华堂书笔店”(原称徐家笔店)经营“四书”和“芥子园画谱”等,1949年停业。县内较大集镇叶集、河口、三河尖等地的文具店,也兼售启蒙读物。
1949年7月,成立华东新华书店皖北分店霍邱支店,配经理1人,营业员3人,发行课本和图书。1951年增至7人。1952年改为安徽省新华书店霍邱支店,人员增至15人,各区设发行干事1人。后与供销社建立代销关系,在农村聘用发行员。1954年,建叶集供应点。1958年支店改为霍邱县新华书店,全县成立16个公社书店,配农村辅导员,增设河口、吴集、孟集3个供应点。1962年,公社书店撤销,新设的3个供应点收回。农村图书由供销社经营,全县共有6个供销社图书门市部。
1972年,普及毛主席著作,全县设61个供销站图书专柜,发行毛主席著作及《毛主席语录》。1976年调整为34个专柜。1977年10月,农村发行网点调为6个区供销社图书门市部,2个乡供销站图书门市部,3个集体书店;此外,还有城关和叶集2个门市部。
1987年,全店共有职工36人。县店有2个门市部1个批发部;农村有6个下伸门市部和1个供销社图书门市部,年销售总额180余万元。
1980年,开始发展个体图书发行户,至1987年,农村有个体发行户46个,城关有5个个体书摊。
四、档案馆
民国时期,县政府设档案室,收藏档案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档案由各单位保存。1956年春,县委、县人委机关设立机关档案室,区人民政府建档案柜。1959年9月,县委、县人委机关档案室合并,成立县档案资料馆。1963年7月,成立县档案管理科与档案资料室合署。1968年至1975年,科、馆同时撤销,业务归县革命委员会办事组秘书小组,由3人从事档案工作。1976年3月,恢复县档案馆。1980年5月,建县档案局,局馆合署办公。1987年定编7人,受县委办公室领导。1988年1月,改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
1959年9月,全县16个人民公社都建立了档案室,有16名专职人员;县直机关有30名专职人员。以后区、社多次拆、并、撤、建和调整,“文化大革命”期间,基层档案机构无形中撤销。1976年,县馆恢复后,才逐步恢复。1987年底,11个区、镇,69个乡、镇,都建立了档案机构,有专、兼职人员80人,县直以上59个单位,配专、兼职人员59人。
五、电影公司
1958年,成立电影联队,为电影事业单位,管理影片发行及放映。1965年成立电影管理站,工作人员3人。1968年改为电影管理站革命委员会,归属县革命委员会政工组宣传小组领导。1969年4月,复改为县电影宣传站革命委员会,归属县毛泽东思想宣传站领导。1979年复称管理站。1980年5月9日,改管理站为霍邱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下设5股1室。1984年7月,成立叶集、长集、孟集、周集4个区管理站,实行院、站合一体制。1985年,全公司有职工31人,配正、副经理。1986年8月,在全国《卫生、优生优育科教电影展览周》发行活动中获广播电影电视部、中央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卫生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5单位联合颁发的奖状、奖杯
六、广播站
1953年,县文化馆内设播音扩大站,在城关大、小十字街各装25瓦喇叭1只,开始转播新闻。1956年春,成立县广播站,配4人。1966年增至18人。1969年,各区、社(镇)相继建立广播扩大站。1970年,全县建农村广播扩大站79个,工作人员200人。1976年3月,设县广播事业局,实行局站合署办公。1984年3月,县广播局改为县广播事业局。1986年增设县广播电视台1座。1987年,县站共有18名工作人员,各区、乡站共有155名工作人员(含乡用人员)。
七、霍邱剧场
建国前,在东关菜市场立柱搭棚,上午为菜市,下午和晚上供民间艺人演出。1951年改建拓宽,四壁砌成砖墙,建成简易剧场。1954年,再将剧场升高加固,外筑围墙,土砌舞台,装饰门厅,安装木条坐椅,命名为霍邱县人民戏院。1961年,县投资翻建。1964年5月建成开演,更名为霍邱县剧场。观众厅建筑面积617平方米,安装1000个木质翻板硬坐椅。县剧场平时供县内剧团演出,并接待省内外各种剧团、文艺团体来县表演、收取场租。1980年1月,进行简易改装,放映电影。1985年4月,兼放录像,不久停止。自1982年起,以放电影为主,每年平均放映1200场次,收入7万多元。1987年,有经理、副经理各1人,工作人员22人。
八、剧团
京剧团建国以前,本县只有少数民间艺人组织的班社,较有名的有天喜班、庆寿班、庆福班等。随时在各地流动演出,演员参加和退出比较自由。县内无固定剧场,临时搭台,演后拆除。抗成初期,曾建立青年剧社,主要表演描写抗战事迹的京剧和话剧。
1950年1月,庆寿班由固始县来本县城关等地演出,有演职员30余人,县文化馆在庆寿班的基础上吸收了庆福班部分演员,组成了霍邱县京剧团,有演员50余人,属文教科领导。1957年,县人民政府派一名干部到京剧团任指导员。1960年8月,并入霍邱县剧团,保留一个京剧演出队。1981年,演出队撤销。
“文化大革命”前,京剧团上演剧目有《梁山伯与祝英台》、《玉堂春》、《甘露寺》、《红娘》等50多台。“文化大革命”中只演《沙家滨》等8个“样板戏”。1978年以后上演主要剧目有《十五贯》、《秦香莲》、《李慧娘》等20多台。80年代以来,京剧基本上停止营业性演出。1987年10月1日,县文化馆组织京剧爱好者业余演唱会,每周末一次。
庐剧团建国前,外县流动性倒七戏(庐剧前身)戏班,常来霍邱演出,俗称小戏。1956年,定远县李家班、沿淮王家班来本县,被文教科留下,4月成立霍邱县淮风庐剧团,演员23人。1957年,县人民政府派2名干部到该团担任领导。1958年,有演职员40余人。1960年6月剧团解散,留下演员10余人。1961年下半年,剧种取消。庐剧团上演的主要剧目有《借罗衣》、《秦雪梅》、《白灯记》、《薛凤英》、《休丁香》等40多台。
文工团1958年秋,在长集组建霍邱县史河灌区文工团,演职员28人。1959年秋,改建为霍邱县文工团。原文工团留下8人,又新吸收27人,共35人。经常在各水利工地自编自演歌舞、小戏曲、曲艺等配合中心工作的小节目。1960年秋,并入黄梅队。
黄梅队1960年3月,县人民政府抽派青年男、女16人到怀宁县黄梅剧团学习,8月回县组成黄梅队与文工团合并活动。上演过《天仙配》、《拜月记》、《罗帕记》等10多个剧目。
霍邱县剧团、县黄梅剧团1960年8月,本县的三团一队,经过精简,留下演、职员70余人,组建成霍邱县剧团,保留京剧、庐剧、黄梅剧3个剧种,分3个队演出。1961年,由集体性质改为地方国营,地方财政给予补贴。同年秋取消庐剧,改组为京剧、黄梅2个队。1966年,改名为霍邱县红卫文工团;1968年9月,成立红卫文工团革命委员会,先归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后归县革委会政工组宣传小组领导。1974年3月,直属文化局。1979年1月,复名霍邱县剧团。1981年9月,取消京剧,更名为霍邱县黄梅戏剧团。1984年进行整顿,先后调出37人。1985年9月,根据县委决定招收10名新学员到安庆市黄梅剧团培养。1985年起,剧团先后到河南、湖北、江苏和本省阜阳地区16个县演出。1987年参加省、地第一个艺术节表演,获地区奖6个、省奖2个。同年,该团有演职员54人,团长、副团长4人。黄梅戏剧团保留剧目有:《红楼梦》、《窦娥冤》、《泪洒相思地》、《三请樊梨花》、《哑女告状》、《公主抢亲》、《罗帕记》、《鸳鸯谱》、《孟丽君》、《状元及乞丐》、《血冤》、《冷月葬花魂》、《七仙女送子》(两本)、《三下槐荫》(三本)、《姐妹皇后》(三本)、《芝麻官后传》等20余台。
半职业剧团1978年以来,霍邱县文化主管部门对全县农村业余剧团进行整顿、考核、复查,对一些演出水平较高、服装道具较齐全、财务和排演制度基本健全、有一定保留剧目的业余剧团,批准为半职业剧团。1983年1月到1985年6月,经县文化局批准:周集镇街道业余剧团、姚李区胡明期业余剧团、城郊区俞林乡业余剧团分别改变性质,定名为周集区半职业庐剧团、姚李区半职业庐剧团、城郊区俞林乡半职业推剧团。
皮影戏班:清光绪时,皮影戏由河南省商城县传入本县南部、由居住在长塘梢(今长集)乡间钱店和壕墩的黄介峰、曹良亭等组成戏班。20世纪30年代是极盛时期,40年代以后逐渐衰落,“文化大革命”停止活动,后又缓慢恢复。1987年仅存长集、桥店2个戏班,演员各7人。
杂技魔术团(队):建国前仅有周集戴洪彪一家,俗称“小把戏”。建国后陆续建立冯井(戴家)、朱港、长集、宋店、周集等队。1985年,周集建成霍邱县淮乡杂技团,属个体联办。
业余剧团民国初期,本县业余演出以灯戏为主。新中国建立以后,各地民间艺人和基层干部组织有歌剧、推剧、端公戏等不同剧种的业余剧团。演出以自编自演的现代小戏为主,兼演其他剧本及传统剧目。1954年有业余剧团54个、1956年74个,1959年189个。经常活动的有吴集、周集、河口、叶集、孟集、夏店等15个业余剧团。“文化大革命”期间,业余剧团被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和“大批判”战斗队所取代。学习“小靳庄”时,长集区连塘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到淮南、六安两地演出。1978年后业余剧团逐步恢复,1979年有17个,1982年有35个,1984年有44个。他们主要在当地活动,有时也参加全县调演和会演。
九、文化社团
县文联1958年12月1日成立,是本县文化领域内第一个群众团体。张治邦、魏传久任正副主席,配专职干事2人,召开过县第一次文代会。1962年解散。
县美术摄影协会1981年建会,会员39人,其中省级会员5人。
县曲艺协会1963年成立,1966年解散。1981年恢复,会员102人,包括大鼓、评词、坠子、杂技、魔术、武术、皮影戏7个艺种。
县档案协会筹备组1986年底在县会员小组基础上成立。会员22人,创办了《霍邱档案》刊物(不定期)。
县化文馆30年代,建立县民众教育馆,设总务、教导、艺术、生计四股及图书、阅览、游艺、标准仪器四室。民国27年(1938)共产党人戴铸九任馆长,教育馆为中共地下联络站。
1949年,成立县人民文化馆,编制5人。1952年春,迁至文庙。11月25日,更名为霍邱县文化馆,人员11人。1964年,增至8人。1968年9月8日,改称霍邱县文化馆革命委员会。“文化大革命”后,复称霍邱县文化馆。1985年至1987年有人员20人,设美术、摄影、音乐、群艺、文物、图书管理6个组及其配套的6个活动室。
区(镇)、乡文化馆站1949年至1950年县设文化馆1个、1951年开始全县建文化站9个。1951年春又建立的叶集文化馆,编制5人。1957年与洪集区及三元区文化站合并,改为霍邱县文化馆叶集分馆。同年合并乡镇文化馆站为4个分馆。1963年重建长集区文化馆。1965年,分馆改为文化站。其间又经过分并、重建,到1987年底,全县共有区(镇)文化站9个,乡文化站28个(公办9个,乡办公助14个,乡办5个),区站1~4人,乡站1~2人。各站开展图书、墙报、橱窗宣传和组织辅导群众文艺等活动。区(镇)文化站设备较好,一般有3~5间房屋,有阅览兼游艺室1~2间,宿舍1~2间,图书、器材储藏室1间。有图书300~500册,报纸、杂志5~7份,球类、棋类3到5件(副),宣传橱窗8~10平方米。乡站设备较差,仅有1~2间房屋,100多册图书,1~3份报纸,宣传材料张贴在墙壁上。
基层俱乐部、文化室民国18年(1929)至21年(1932),苏区设区中心俱乐部和乡村俱乐部,组织群众进行各种文艺、体育活动,二区(叶集)有中心俱乐部1所、乡村俱乐部92所。
1952年,各地自筹资金建立俱乐部。1956年,全县有中心俱乐部137所、俱乐部1148所,开展土广播、读报、演戏、唱山歌、赛篮球等活动。“文化大革命”中,各厂矿、农村大队、生产队大多建立文化室,主要是唱语录歌、跳“忠”字舞,“早请示晚汇报”,演“样板戏”,搞“大批判”。
1978年以后,生产队文化室基本停办,部分改为“民兵之家”、“青年之家”、“青妇兵之家”等。1981年前后,洪集乡王振华投资4000元兴办了家庭俱乐部,大顾店街道张长淮自办阅览室,朱港乡青年卢启龙自办青年文化室。基层俱乐部一般有图书、画册500册,订购10至20种报刊杂志,一天可接待50至100人次。王振华俱乐部备有收音机、录音机、电视机。1986年7月,《皖西报》发表文章赞扬了这种个体或联办的商业性文化组织形式。
二、图书馆、出版社
明清时期,本县建尊经阁和翠峰书院,内藏有经史子集和试贴等典籍,只供士人及官员参阅。
1949年,在县人民文化馆内设图书室,开展图书借阅和报纸阅览活动。“文化大革命”初,图书室封闭,1971年,重新开放。
1978年8月,与文化馆分离,成立县图书室,配5人,后增至7人。1987年冬,新建2间32平方米的儿童阅览室,添置4张小阅览桌、2个书报架、50张小坐椅,购置少年儿童图书、报刊、画册200余册(份)。是年,被六安地委、行署命名为地区文化馆系统的“文明单位”。
1958年12月1日,霍邱县出版社成立,社长张治邦,专职干事1人,出版《霍邱民歌》第一集和《小说选》。1959年秋解散。
三、书店
民国以前,本县仅有几家小文具、杂货商店出售一点启蒙书籍。民国元年(1912),城关人郑兰亭开办“大学生”(即兰亭)书店,经营教科书和小说,民国13年(1924)停办。民国15年(1926),革命烈士王青士创办开明书店,除经营一般书籍外,还秘密出售步进书刊,民国17年(1928)被迫停业。同年春姚仲明经办商务印书馆霍邱代销店,销售教科书及小说,民国24年(1935)停业。民国22年(1933),吴宝文把笔店扩充为“吴宝文书笔店”,同年刘仲一办“仲一书店”,分别于1950年和1949年停业。民国21年(1932),李良才在原开明书店旧址经营“良才书报社”,发行报纸杂志兼营图书及铅、石印,1949年停业。另外东关“文华堂书笔店”(原称徐家笔店)经营“四书”和“芥子园画谱”等,1949年停业。县内较大集镇叶集、河口、三河尖等地的文具店,也兼售启蒙读物。
1949年7月,成立华东新华书店皖北分店霍邱支店,配经理1人,营业员3人,发行课本和图书。1951年增至7人。1952年改为安徽省新华书店霍邱支店,人员增至15人,各区设发行干事1人。后与供销社建立代销关系,在农村聘用发行员。1954年,建叶集供应点。1958年支店改为霍邱县新华书店,全县成立16个公社书店,配农村辅导员,增设河口、吴集、孟集3个供应点。1962年,公社书店撤销,新设的3个供应点收回。农村图书由供销社经营,全县共有6个供销社图书门市部。
1972年,普及毛主席著作,全县设61个供销站图书专柜,发行毛主席著作及《毛主席语录》。1976年调整为34个专柜。1977年10月,农村发行网点调为6个区供销社图书门市部,2个乡供销站图书门市部,3个集体书店;此外,还有城关和叶集2个门市部。
1987年,全店共有职工36人。县店有2个门市部1个批发部;农村有6个下伸门市部和1个供销社图书门市部,年销售总额180余万元。
1980年,开始发展个体图书发行户,至1987年,农村有个体发行户46个,城关有5个个体书摊。
四、档案馆
民国时期,县政府设档案室,收藏档案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档案由各单位保存。1956年春,县委、县人委机关设立机关档案室,区人民政府建档案柜。1959年9月,县委、县人委机关档案室合并,成立县档案资料馆。1963年7月,成立县档案管理科与档案资料室合署。1968年至1975年,科、馆同时撤销,业务归县革命委员会办事组秘书小组,由3人从事档案工作。1976年3月,恢复县档案馆。1980年5月,建县档案局,局馆合署办公。1987年定编7人,受县委办公室领导。1988年1月,改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
1959年9月,全县16个人民公社都建立了档案室,有16名专职人员;县直机关有30名专职人员。以后区、社多次拆、并、撤、建和调整,“文化大革命”期间,基层档案机构无形中撤销。1976年,县馆恢复后,才逐步恢复。1987年底,11个区、镇,69个乡、镇,都建立了档案机构,有专、兼职人员80人,县直以上59个单位,配专、兼职人员59人。
五、电影公司
1958年,成立电影联队,为电影事业单位,管理影片发行及放映。1965年成立电影管理站,工作人员3人。1968年改为电影管理站革命委员会,归属县革命委员会政工组宣传小组领导。1969年4月,复改为县电影宣传站革命委员会,归属县毛泽东思想宣传站领导。1979年复称管理站。1980年5月9日,改管理站为霍邱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下设5股1室。1984年7月,成立叶集、长集、孟集、周集4个区管理站,实行院、站合一体制。1985年,全公司有职工31人,配正、副经理。1986年8月,在全国《卫生、优生优育科教电影展览周》发行活动中获广播电影电视部、中央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卫生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5单位联合颁发的奖状、奖杯
六、广播站
1953年,县文化馆内设播音扩大站,在城关大、小十字街各装25瓦喇叭1只,开始转播新闻。1956年春,成立县广播站,配4人。1966年增至18人。1969年,各区、社(镇)相继建立广播扩大站。1970年,全县建农村广播扩大站79个,工作人员200人。1976年3月,设县广播事业局,实行局站合署办公。1984年3月,县广播局改为县广播事业局。1986年增设县广播电视台1座。1987年,县站共有18名工作人员,各区、乡站共有155名工作人员(含乡用人员)。
七、霍邱剧场
建国前,在东关菜市场立柱搭棚,上午为菜市,下午和晚上供民间艺人演出。1951年改建拓宽,四壁砌成砖墙,建成简易剧场。1954年,再将剧场升高加固,外筑围墙,土砌舞台,装饰门厅,安装木条坐椅,命名为霍邱县人民戏院。1961年,县投资翻建。1964年5月建成开演,更名为霍邱县剧场。观众厅建筑面积617平方米,安装1000个木质翻板硬坐椅。县剧场平时供县内剧团演出,并接待省内外各种剧团、文艺团体来县表演、收取场租。1980年1月,进行简易改装,放映电影。1985年4月,兼放录像,不久停止。自1982年起,以放电影为主,每年平均放映1200场次,收入7万多元。1987年,有经理、副经理各1人,工作人员22人。
八、剧团
京剧团建国以前,本县只有少数民间艺人组织的班社,较有名的有天喜班、庆寿班、庆福班等。随时在各地流动演出,演员参加和退出比较自由。县内无固定剧场,临时搭台,演后拆除。抗成初期,曾建立青年剧社,主要表演描写抗战事迹的京剧和话剧。
1950年1月,庆寿班由固始县来本县城关等地演出,有演职员30余人,县文化馆在庆寿班的基础上吸收了庆福班部分演员,组成了霍邱县京剧团,有演员50余人,属文教科领导。1957年,县人民政府派一名干部到京剧团任指导员。1960年8月,并入霍邱县剧团,保留一个京剧演出队。1981年,演出队撤销。
“文化大革命”前,京剧团上演剧目有《梁山伯与祝英台》、《玉堂春》、《甘露寺》、《红娘》等50多台。“文化大革命”中只演《沙家滨》等8个“样板戏”。1978年以后上演主要剧目有《十五贯》、《秦香莲》、《李慧娘》等20多台。80年代以来,京剧基本上停止营业性演出。1987年10月1日,县文化馆组织京剧爱好者业余演唱会,每周末一次。
庐剧团建国前,外县流动性倒七戏(庐剧前身)戏班,常来霍邱演出,俗称小戏。1956年,定远县李家班、沿淮王家班来本县,被文教科留下,4月成立霍邱县淮风庐剧团,演员23人。1957年,县人民政府派2名干部到该团担任领导。1958年,有演职员40余人。1960年6月剧团解散,留下演员10余人。1961年下半年,剧种取消。庐剧团上演的主要剧目有《借罗衣》、《秦雪梅》、《白灯记》、《薛凤英》、《休丁香》等40多台。
文工团1958年秋,在长集组建霍邱县史河灌区文工团,演职员28人。1959年秋,改建为霍邱县文工团。原文工团留下8人,又新吸收27人,共35人。经常在各水利工地自编自演歌舞、小戏曲、曲艺等配合中心工作的小节目。1960年秋,并入黄梅队。
黄梅队1960年3月,县人民政府抽派青年男、女16人到怀宁县黄梅剧团学习,8月回县组成黄梅队与文工团合并活动。上演过《天仙配》、《拜月记》、《罗帕记》等10多个剧目。
霍邱县剧团、县黄梅剧团1960年8月,本县的三团一队,经过精简,留下演、职员70余人,组建成霍邱县剧团,保留京剧、庐剧、黄梅剧3个剧种,分3个队演出。1961年,由集体性质改为地方国营,地方财政给予补贴。同年秋取消庐剧,改组为京剧、黄梅2个队。1966年,改名为霍邱县红卫文工团;1968年9月,成立红卫文工团革命委员会,先归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后归县革委会政工组宣传小组领导。1974年3月,直属文化局。1979年1月,复名霍邱县剧团。1981年9月,取消京剧,更名为霍邱县黄梅戏剧团。1984年进行整顿,先后调出37人。1985年9月,根据县委决定招收10名新学员到安庆市黄梅剧团培养。1985年起,剧团先后到河南、湖北、江苏和本省阜阳地区16个县演出。1987年参加省、地第一个艺术节表演,获地区奖6个、省奖2个。同年,该团有演职员54人,团长、副团长4人。黄梅戏剧团保留剧目有:《红楼梦》、《窦娥冤》、《泪洒相思地》、《三请樊梨花》、《哑女告状》、《公主抢亲》、《罗帕记》、《鸳鸯谱》、《孟丽君》、《状元及乞丐》、《血冤》、《冷月葬花魂》、《七仙女送子》(两本)、《三下槐荫》(三本)、《姐妹皇后》(三本)、《芝麻官后传》等20余台。
半职业剧团1978年以来,霍邱县文化主管部门对全县农村业余剧团进行整顿、考核、复查,对一些演出水平较高、服装道具较齐全、财务和排演制度基本健全、有一定保留剧目的业余剧团,批准为半职业剧团。1983年1月到1985年6月,经县文化局批准:周集镇街道业余剧团、姚李区胡明期业余剧团、城郊区俞林乡业余剧团分别改变性质,定名为周集区半职业庐剧团、姚李区半职业庐剧团、城郊区俞林乡半职业推剧团。
皮影戏班:清光绪时,皮影戏由河南省商城县传入本县南部、由居住在长塘梢(今长集)乡间钱店和壕墩的黄介峰、曹良亭等组成戏班。20世纪30年代是极盛时期,40年代以后逐渐衰落,“文化大革命”停止活动,后又缓慢恢复。1987年仅存长集、桥店2个戏班,演员各7人。
杂技魔术团(队):建国前仅有周集戴洪彪一家,俗称“小把戏”。建国后陆续建立冯井(戴家)、朱港、长集、宋店、周集等队。1985年,周集建成霍邱县淮乡杂技团,属个体联办。
业余剧团民国初期,本县业余演出以灯戏为主。新中国建立以后,各地民间艺人和基层干部组织有歌剧、推剧、端公戏等不同剧种的业余剧团。演出以自编自演的现代小戏为主,兼演其他剧本及传统剧目。1954年有业余剧团54个、1956年74个,1959年189个。经常活动的有吴集、周集、河口、叶集、孟集、夏店等15个业余剧团。“文化大革命”期间,业余剧团被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和“大批判”战斗队所取代。学习“小靳庄”时,长集区连塘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到淮南、六安两地演出。1978年后业余剧团逐步恢复,1979年有17个,1982年有35个,1984年有44个。他们主要在当地活动,有时也参加全县调演和会演。
九、文化社团
县文联1958年12月1日成立,是本县文化领域内第一个群众团体。张治邦、魏传久任正副主席,配专职干事2人,召开过县第一次文代会。1962年解散。
县美术摄影协会1981年建会,会员39人,其中省级会员5人。
县曲艺协会1963年成立,1966年解散。1981年恢复,会员102人,包括大鼓、评词、坠子、杂技、魔术、武术、皮影戏7个艺种。
县档案协会筹备组1986年底在县会员小组基础上成立。会员22人,创办了《霍邱档案》刊物(不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