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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人才培养
从50年代起,本县就采取派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举办和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班、集训班、训练班,聘请体育院校的教师和省体工队的教练,对本县教练员、裁判员、体育教师、运动员进行培训。建国后30多年,共培训各运动项目人才1236人,并为各级体校、高等院校、体工队、解放军运动队、武警部队运动队和工矿企业代表队输送了148名运动员和体育人材。
一、教练员(含体育教师)培训
1957年,本县22人参加六安专区体育技术指导员培训班,学习1个月。1960年,本县举办暑期体育教练员训练班,时间1个月,集训了球类教练员50名、田径教练员33人、射击教练员17名。
1972年,教育局、体委联合举办中小学体育教师暑期训练,80人参加,学习武术、篮球、田径等基础知识及训练方法,历时40天。1973年,选拔骨干体育教师6人参加地区举办的体育教学学习班,历时1个月。
1976年8月,邀请北京体院学生冯文美(女)、韩小宁为教练,教学游泳,共40天,20多名男女学生掌握了游泳的基本要领,并能横渡淮河。
1981年暑假,集中训练体育教师20天,有50人参加,聘请专业人员讲述球类、田径、武术等项目的理论知识与实践锻炼相结合等问题。
1985年到1987年,教育局和体委以区划片对农村中小学体育教师进行短期培训,内容包括课间操、眼睛保健操、“达标”、田径、球类训练程序、体育课教学方法等,共培训了106名教师。
1987年,本县符合标准的各项目教练员、体育教师65人,其中武术2人,射击1人,田径11人,篮球20人,乒乓球19人,足球4人,排球4人,体操2人,象棋1人,围棋1人。
二、运动员培养
本县培训运动员有3种形式,一是学校训练,二是业余体校训练,三是参加省和地区集中训练。
业余体校从1958年至1987年连续培养篮球、足球、乒乓球、排球、武术、射击、田径等运动员700人(含青少年运动员)。1972年至1978年,选拔参加各项目训练的人员354人;其中参加本县举办的8次262人,地区举办的12次88人,省举办的2次4人(含青少年)。三种形式共培养运动员1143人,其中国家一级运动员2人(女篮蒋敏,现在省优秀运动员第一训练中心;射击运动员余心亮现在省优秀运动员第二训练中心);手球运动健将1人(龙波,现在省男子手球青年队任教练)。
三、裁判员培训
本县60年代以前只有武术、篮球、田径等项目裁判员10余人。1960年,县举办首期裁判员训练班,培训球类裁判员33人,体操、技巧、摔跤、举重裁判员5人,田径、竞走、马拉松、自行车裁判员27人,武术、射击裁判员4人,训练时间30天。1962年以后,对已培训的裁判员在每次运动会和专项比赛前后进行三至五天的学习和示范交流,以提高其裁判能力。1975年8月,派篮球裁判6人、足球裁判4人参加地区裁判训练班,学习25天。到1987年,全县共培养各运动项目裁判员118人,其中国家一级裁判4人(武术余永年、刘济林,射击邹华锦,篮球何志祥),二级裁判52人。
四、人才输出
本县1953年到1987年,向北京体院、天津体院两所体育院校,以及安徽师范大学、宿县师专、淮南师专、六安师专、巢湖师专、芜湖师专、徽州师专、合肥师专等院校体育系输送新生60人,向解放军、省军区、武警部队输送体育人才12人,向省体工队输送58人,向省体委输送专业工作者3人,向省划艇队输送3人,其他14人,总计输送150人。其中手球运动员龙波于1981年被国家体委批准为运动健将,刘樾(女、已故)于1963年被国际体操联合会批准为国际级体操裁判。
一、教练员(含体育教师)培训
1957年,本县22人参加六安专区体育技术指导员培训班,学习1个月。1960年,本县举办暑期体育教练员训练班,时间1个月,集训了球类教练员50名、田径教练员33人、射击教练员17名。
1972年,教育局、体委联合举办中小学体育教师暑期训练,80人参加,学习武术、篮球、田径等基础知识及训练方法,历时40天。1973年,选拔骨干体育教师6人参加地区举办的体育教学学习班,历时1个月。
1976年8月,邀请北京体院学生冯文美(女)、韩小宁为教练,教学游泳,共40天,20多名男女学生掌握了游泳的基本要领,并能横渡淮河。
1981年暑假,集中训练体育教师20天,有50人参加,聘请专业人员讲述球类、田径、武术等项目的理论知识与实践锻炼相结合等问题。
1985年到1987年,教育局和体委以区划片对农村中小学体育教师进行短期培训,内容包括课间操、眼睛保健操、“达标”、田径、球类训练程序、体育课教学方法等,共培训了106名教师。
1987年,本县符合标准的各项目教练员、体育教师65人,其中武术2人,射击1人,田径11人,篮球20人,乒乓球19人,足球4人,排球4人,体操2人,象棋1人,围棋1人。
二、运动员培养
本县培训运动员有3种形式,一是学校训练,二是业余体校训练,三是参加省和地区集中训练。
业余体校从1958年至1987年连续培养篮球、足球、乒乓球、排球、武术、射击、田径等运动员700人(含青少年运动员)。1972年至1978年,选拔参加各项目训练的人员354人;其中参加本县举办的8次262人,地区举办的12次88人,省举办的2次4人(含青少年)。三种形式共培养运动员1143人,其中国家一级运动员2人(女篮蒋敏,现在省优秀运动员第一训练中心;射击运动员余心亮现在省优秀运动员第二训练中心);手球运动健将1人(龙波,现在省男子手球青年队任教练)。
三、裁判员培训
本县60年代以前只有武术、篮球、田径等项目裁判员10余人。1960年,县举办首期裁判员训练班,培训球类裁判员33人,体操、技巧、摔跤、举重裁判员5人,田径、竞走、马拉松、自行车裁判员27人,武术、射击裁判员4人,训练时间30天。1962年以后,对已培训的裁判员在每次运动会和专项比赛前后进行三至五天的学习和示范交流,以提高其裁判能力。1975年8月,派篮球裁判6人、足球裁判4人参加地区裁判训练班,学习25天。到1987年,全县共培养各运动项目裁判员118人,其中国家一级裁判4人(武术余永年、刘济林,射击邹华锦,篮球何志祥),二级裁判52人。
四、人才输出
本县1953年到1987年,向北京体院、天津体院两所体育院校,以及安徽师范大学、宿县师专、淮南师专、六安师专、巢湖师专、芜湖师专、徽州师专、合肥师专等院校体育系输送新生60人,向解放军、省军区、武警部队输送体育人才12人,向省体工队输送58人,向省体委输送专业工作者3人,向省划艇队输送3人,其他14人,总计输送150人。其中手球运动员龙波于1981年被国家体委批准为运动健将,刘樾(女、已故)于1963年被国际体操联合会批准为国际级体操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