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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盐及其他副食品经营
(一)盐业
民国初期,食盐为官办民营,官商配有盐警。抗日战争时期,日军封锁长江,切断新四军、游击队的盐源。当时池州城内只有一家日伪经营的盐店,贵东贵西的新四军无盐淡食。民国31年中共秘密党员陈永庭想方设法把食盐送往新四军根据地,遭日军屠杀。
建国后,盐得到党和国家的重视。食盐,国家实行指令性计划调拨,加强计划管理,确保食盐市场供应。工业盐、农牧渔业盐实行指导性计划辅之,减少环节,方便供应。
盐政近年来,盐的流通秩序较为混乱,私盐时常冲击市场。非碘盐也严重冲销地甲病区,干扰地方病防治。不法商贩,投机倒把,从中渔利,扰乱市场。地区盐务局贯彻《盐业管理条件》,颁发食盐稽查证,加强盐政管理和稽查。各地会同工商、卫生防疫、税务、物资、公安部门,对食盐市场进行整顿,防止劣质盐等私盐冲击食盐市场。同时,加强对碘盐的加工和销售管理,防止非碘盐侵销地甲病区。
盐运食盐的调拨运输,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各县将第二季度要盐计划提前三个月报送地区,归口汇总报省,经省呈报轻工业部。产区盐业部门进行产、销平衡,中国盐业总公司提出年度食盐分配调拨计划草案经轻工业部报国家计委核准,下达各地编制月度运输计划。在计划执行中,产、运、销部门密切协作,把食盐列为重点运输商品,先食盐,后其他用盐,先远后近的顺序组织调动。本区主要靠水路运输。五、六十年代,直接从大通进货;1965年后,到江苏、山东盐产区进货;70年代向湖北、福建、浙江、青海盐产区进货;1970年开发新疆盐源。1991年扩销本省定远盐。产区盐调拨分别由上海、芜湖、裕溪口、九江等地中转,直运池州东流港,再以车运输于青阳、石台、九华山、铜山等地,有时自运,有时地区直供。
盐销1950年,池州专区盐业公司销售食盐66424担,占销售计划61500担的116%,60年代基本稳定在1200吨左右。1971年盐业划归地区食品公司,当年全区食盐纯销售11719吨,库存11630吨,1971年纯销售13555吨,库存15718吨。1988年,盐源趋紧,铁路运输困难,全区出现食盐抢购风,短时间内凭票限量供应。1993年,全区食盐购进19887吨,销售14251吨,调拨110227吨,库存6230吨。
全区历年食盐购销调存表
盐价建国前,“斤蛋斤盐,两不找钱”,为当时盐价。建国后,国家盐产量还小,为保证人民吃盐,对盐价从严控制,由国家统一定价。安徽省实行食盐保护价。1966年,全国食盐零售价的最高限价为每500克0.17元,1986年12月,降低食盐最高限价,贵池县城关、东至、东流县每500克零售价降为0.15元。1989年11月,全省县以上食盐零售价分五个价区安排。贵池市、东至县属三价区,原盐零售价每500克为0.25元,青阳县城关为四价区,零售价为0.26元,石埭县为五价区,零售价为0.27元。
食盐加碘。区境内有些地方病较为广泛,各地均有程度不同的地甲病、克汀病流行。病区人口96万人。政府重视人民身体健康,进行食盐加碘,防病治病。全区每年加工,供应病区碘盐9800吨。同时,地区盐业公司确定专人负责加磺工作,深入病区进行检测补碘工作,有效地控制了地甲病。1987年10月,经省地方病科学技术小组论证,报经省政府同意,决定降低食盐加碘浓度。青阳、石埭县由1万降为1/3万,即每公斤碘化钾加工碘盐30吨,东至、贵池县由1/2万降为1/5万。
储备盐60年代,池州接受国家战备盐储存任务,分布各县储存点。战备盐不作本地的商品盐,单独列帐,单独列放,严明制度,严格保管。70年代,地区食品公司设专职干部管理,各县均由食品公司指定专人负责。太平县的甘棠、焦村、三口;贵池县的姚街、渡湖、新华、墩上、峡川、牌楼、唐田、殷汇、池口;东至县的小梅铺、花山、石城、东流、永丰、木塔、尼溪、南门岭、梅城小学;青阳县的羊山嘴、陵阳、庙前、城关、木镇;石埭县的七都、占大、横渡、兰关、小河、丁香、店边均为战备盐储存点。1965年至1975年,全区战备盐储存37000吨。
战备盐的放销,须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放销的战备盐税款要及时交库,资金要及时上交,任何进货单位不得拒付货款,不得挪用此项资金。
(二)肉食禽蛋
建国初期,由供销社经营。1956年前后,各县成立食品公司,开展对肉禽蛋统一经营。1969年10月成立地区食品公司。负责全区猪禽蛋、蔬菜、水产的收购与调拨和食盐供应。下属池口储运站、横港储运站、食盐批发部。1971年3月,池州肉厂正式投产,先后在铜陵横港、东至大渡口、石台广阳设立了三个中转站,收购生猪鲜蛋。
生猪建国初由私人宰杀经营。1955年国家实行对生猪派购,食品系统组织收购,安排外调和供应市场。地区食品公司、肉厂开始生猪收购。1971年全区食品系统收购11.7万头,1972年收购13.2万头。肉厂1973年至1983年共收购宰杀生猪11.5万头,加工内销冻肉4599吨。1985年3月,取消生猪派购后,改为合同订购,实行指导性议购议销。随后国家将猪肉销价全面放开,国营、集体和个体屠商都可到农村议购议销,结束了食品公司独家经营的历史。生猪收购政策放开后,个体屠商蜂涌而起,现今绝大部分由个体屠商经营,肉价随行就市。1993年,全区食品系统收购生猪1.2万头,销售1.2万头。
禽蛋本区多以养鸡养鸭为副业。建国前,禽蛋自由上市或农家自食。建国初,食品公司设鲜蛋门市部收购。1959年禽蛋属省二类物资,统一管理,实行派购,分等收购。1973年3月以后,地区食品公司,肉厂开始收购鲜蛋,并加工出口。1971年收购鲜蛋5万担,1972年与1971年持平。池州肉厂1971年至1992年收购鲜蛋36110吨,加工出口蛋15007吨,冷藏蛋6265吨,内销食用蛋10173吨,冰蛋2955吨。
1985年,鲜蛋经营放开,取消派购,自由购销。收购数量逐年下落。1993年,全区食品系统收购鲜蛋135万公斤,调往省外86万公斤,销售29万公斤,库存20万公斤。
民国初期,食盐为官办民营,官商配有盐警。抗日战争时期,日军封锁长江,切断新四军、游击队的盐源。当时池州城内只有一家日伪经营的盐店,贵东贵西的新四军无盐淡食。民国31年中共秘密党员陈永庭想方设法把食盐送往新四军根据地,遭日军屠杀。
建国后,盐得到党和国家的重视。食盐,国家实行指令性计划调拨,加强计划管理,确保食盐市场供应。工业盐、农牧渔业盐实行指导性计划辅之,减少环节,方便供应。
盐政近年来,盐的流通秩序较为混乱,私盐时常冲击市场。非碘盐也严重冲销地甲病区,干扰地方病防治。不法商贩,投机倒把,从中渔利,扰乱市场。地区盐务局贯彻《盐业管理条件》,颁发食盐稽查证,加强盐政管理和稽查。各地会同工商、卫生防疫、税务、物资、公安部门,对食盐市场进行整顿,防止劣质盐等私盐冲击食盐市场。同时,加强对碘盐的加工和销售管理,防止非碘盐侵销地甲病区。
盐运食盐的调拨运输,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各县将第二季度要盐计划提前三个月报送地区,归口汇总报省,经省呈报轻工业部。产区盐业部门进行产、销平衡,中国盐业总公司提出年度食盐分配调拨计划草案经轻工业部报国家计委核准,下达各地编制月度运输计划。在计划执行中,产、运、销部门密切协作,把食盐列为重点运输商品,先食盐,后其他用盐,先远后近的顺序组织调动。本区主要靠水路运输。五、六十年代,直接从大通进货;1965年后,到江苏、山东盐产区进货;70年代向湖北、福建、浙江、青海盐产区进货;1970年开发新疆盐源。1991年扩销本省定远盐。产区盐调拨分别由上海、芜湖、裕溪口、九江等地中转,直运池州东流港,再以车运输于青阳、石台、九华山、铜山等地,有时自运,有时地区直供。
盐销1950年,池州专区盐业公司销售食盐66424担,占销售计划61500担的116%,60年代基本稳定在1200吨左右。1971年盐业划归地区食品公司,当年全区食盐纯销售11719吨,库存11630吨,1971年纯销售13555吨,库存15718吨。1988年,盐源趋紧,铁路运输困难,全区出现食盐抢购风,短时间内凭票限量供应。1993年,全区食盐购进19887吨,销售14251吨,调拨110227吨,库存6230吨。
全区历年食盐购销调存表
盐价建国前,“斤蛋斤盐,两不找钱”,为当时盐价。建国后,国家盐产量还小,为保证人民吃盐,对盐价从严控制,由国家统一定价。安徽省实行食盐保护价。1966年,全国食盐零售价的最高限价为每500克0.17元,1986年12月,降低食盐最高限价,贵池县城关、东至、东流县每500克零售价降为0.15元。1989年11月,全省县以上食盐零售价分五个价区安排。贵池市、东至县属三价区,原盐零售价每500克为0.25元,青阳县城关为四价区,零售价为0.26元,石埭县为五价区,零售价为0.27元。
食盐加碘。区境内有些地方病较为广泛,各地均有程度不同的地甲病、克汀病流行。病区人口96万人。政府重视人民身体健康,进行食盐加碘,防病治病。全区每年加工,供应病区碘盐9800吨。同时,地区盐业公司确定专人负责加磺工作,深入病区进行检测补碘工作,有效地控制了地甲病。1987年10月,经省地方病科学技术小组论证,报经省政府同意,决定降低食盐加碘浓度。青阳、石埭县由1万降为1/3万,即每公斤碘化钾加工碘盐30吨,东至、贵池县由1/2万降为1/5万。
储备盐60年代,池州接受国家战备盐储存任务,分布各县储存点。战备盐不作本地的商品盐,单独列帐,单独列放,严明制度,严格保管。70年代,地区食品公司设专职干部管理,各县均由食品公司指定专人负责。太平县的甘棠、焦村、三口;贵池县的姚街、渡湖、新华、墩上、峡川、牌楼、唐田、殷汇、池口;东至县的小梅铺、花山、石城、东流、永丰、木塔、尼溪、南门岭、梅城小学;青阳县的羊山嘴、陵阳、庙前、城关、木镇;石埭县的七都、占大、横渡、兰关、小河、丁香、店边均为战备盐储存点。1965年至1975年,全区战备盐储存37000吨。
战备盐的放销,须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放销的战备盐税款要及时交库,资金要及时上交,任何进货单位不得拒付货款,不得挪用此项资金。
(二)肉食禽蛋
建国初期,由供销社经营。1956年前后,各县成立食品公司,开展对肉禽蛋统一经营。1969年10月成立地区食品公司。负责全区猪禽蛋、蔬菜、水产的收购与调拨和食盐供应。下属池口储运站、横港储运站、食盐批发部。1971年3月,池州肉厂正式投产,先后在铜陵横港、东至大渡口、石台广阳设立了三个中转站,收购生猪鲜蛋。
生猪建国初由私人宰杀经营。1955年国家实行对生猪派购,食品系统组织收购,安排外调和供应市场。地区食品公司、肉厂开始生猪收购。1971年全区食品系统收购11.7万头,1972年收购13.2万头。肉厂1973年至1983年共收购宰杀生猪11.5万头,加工内销冻肉4599吨。1985年3月,取消生猪派购后,改为合同订购,实行指导性议购议销。随后国家将猪肉销价全面放开,国营、集体和个体屠商都可到农村议购议销,结束了食品公司独家经营的历史。生猪收购政策放开后,个体屠商蜂涌而起,现今绝大部分由个体屠商经营,肉价随行就市。1993年,全区食品系统收购生猪1.2万头,销售1.2万头。
禽蛋本区多以养鸡养鸭为副业。建国前,禽蛋自由上市或农家自食。建国初,食品公司设鲜蛋门市部收购。1959年禽蛋属省二类物资,统一管理,实行派购,分等收购。1973年3月以后,地区食品公司,肉厂开始收购鲜蛋,并加工出口。1971年收购鲜蛋5万担,1972年与1971年持平。池州肉厂1971年至1992年收购鲜蛋36110吨,加工出口蛋15007吨,冷藏蛋6265吨,内销食用蛋10173吨,冰蛋2955吨。
1985年,鲜蛋经营放开,取消派购,自由购销。收购数量逐年下落。1993年,全区食品系统收购鲜蛋135万公斤,调往省外86万公斤,销售29万公斤,库存20万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