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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环卫设施
旧时,无城市环卫机构。建国后,城内街道每年定期打扫环境卫生。1958年,郭西、府前、牌坊、九华等街道成立清洁队,由专人负责清扫。1966年,成立池州镇环境卫生管理所,编制16人,辟南门河滩为垃圾倾倒场。1970年,设县环卫所,有职工30人,负责全城垃圾清扫工作。1983年,在各主要街道设置铁制垃圾筒,用密封式自卸垃圾车运卸垃圾。1987年环卫所职工增至68人,有洒水车1辆,自卸垃圾车2辆,柴油小四轮垃圾车2辆,板车12辆,城内设垃圾桶200余只,日均清除垃圾60至90吨。是年,城内有公共厕所200余座,4座水冲式公厕由环卫所管理,其余由街道、单位自管。1988年池州行署重建后,完成了贵池市环卫基地项目的审批,南门垃圾场清理后建成南门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