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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至民国时期,全区无专门建筑设计机构。佛教大雄宝殿、天主教堂等大型建筑多请外地设计人员设计,由本地工匠施工,外籍工程技术人员监工。普通寺庙、庵棚、民房则由负责施工的工匠自行设计。传统特色的徽派建筑通风、采光、防湿等技术处理都有一定的特色,房基一般高出地面0.3至1米,寺庙屋架多双檐结构,民房多单檐结构。柱、梁、坊、柁、磉等组合合理,整体性强,一般为四列架或两列架。民舍层檐常置泥塑“八仙过海”、“西游记”等人物造型。
建国初,建筑设计任务一般由承建工程的建筑企业承担。建筑以砖混结构为主,加有钢筋混凝土框架式结构,营造方法为框架浇筑和局部预制件装配,建筑多呈长方形,式样陈旧。1974年,池州地区城建局成立规划设计室,较大工程由其负责设计与制图。1980年,贵池、青阳、东至、石台等县分别设立城乡建设局的设计室。1984年后,各县设计室相继经省城乡建设环保厅审定为丙级设计单位。1989年8月,成立池州地区规划建筑设计院,隶属行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1990年,该院有设计人员7人。承揽了贵池市物资局、地区防疫保建中心等大小项目20余项,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至1993年,该院为乙级设计单位,有设计人员19人,其中副高工1人,助工15人,技术员3人。共设计大小项目70项,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协助有关单位规划设计了贵池城区杏花村小区、百荷新区规划。全区丙级设计单位3个,有设计人员25名,其中工程师10人,助工11人,技术员4人。共设计大小项目195项,建筑面积21.4万平方米。厂级设计单位2个,80年代后,这些设计单位设计建筑了风格别致,式样新颖的建筑物。此外,全区系统外有设计单位5个,承担所在系统建筑设计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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