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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科技行政管理
(一)科技行政管理机构建国前,本地区无科学技术管理机构。1965年7月,池州专区复建时,成立专署科学技术委员会。1969年成立科技小组,隶属地区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1973年成立科技局,隶属地区计委,设办公室、业务科、科教电影放映队。1975年撤局,再建专署科委,内设办公室、业务科。二级机构有地区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地区中心化验室;归口管理有地区科协、地区标准计量管理局、行署地震办公室。1980年再撤池州地区,科委机构随之并入安庆行署。1988年9月,成立地区科委,内设办公室、业务科、农村能源办公室和科协学会普及部。同年12月,设二级机构科技信息研究所、技术开发中心,1990年10月设地区地震局,归口科委管理,1993年末,科委有干部职工21人,其中具有大专学历的13人,占职工总数的60%。
1959年后,各县先后建立科委机构,作为政府管理科学技术的综合职能部门,其主要任务是:编制科技发展规划,下达科研项目,并组织实施,科研成果鉴定、推广、转让、科技干部管理等。“文革”期间,各县科委组织解散,人员调离或下放。1978年后,其机构组织变动情况,大致与地区科委同。1983年,九华山成立科技办公室,属九华山管理处内设机构,与九华山科协合署办公。
(二)科技经费管理
1987年前科技经费因行政区划变更难以统计。1988年科技经费支出总数55.95万元,其中,行政经费12.4万元,科技事业费30.5万元,科研、中间试验、新产品试制所需要的经费13.5万元,占全区财政总支出的0.64%。没有达到省政府提出的高于总支出1%的要求。1993年与1992年相比,科技事业费有所增加,其中科技三项经费微弱上升,因受物资上涨因素,投入明显不足。
科技经费统计表
(三)科技成果管理
70年代以前,全区科技成果无正规管理制度,仅以科技年度计划及上级布置课题,对负责研究单位进行调查考核,课题完成逐级向上申报。地区科委负责审查、申报、评审责任。1980年后,成果管理工作走向正规。1988年,专署科委业务科,负责成果管理工作,按照一定程序对全区各县及行业上报的成果进行审查、申报专人负责办理;并制定科技成果评审条件、奖励等级、评审办法、应用推广、档案管理和科技保密等一系列工作。
1959年后,各县先后建立科委机构,作为政府管理科学技术的综合职能部门,其主要任务是:编制科技发展规划,下达科研项目,并组织实施,科研成果鉴定、推广、转让、科技干部管理等。“文革”期间,各县科委组织解散,人员调离或下放。1978年后,其机构组织变动情况,大致与地区科委同。1983年,九华山成立科技办公室,属九华山管理处内设机构,与九华山科协合署办公。
(二)科技经费管理
1987年前科技经费因行政区划变更难以统计。1988年科技经费支出总数55.95万元,其中,行政经费12.4万元,科技事业费30.5万元,科研、中间试验、新产品试制所需要的经费13.5万元,占全区财政总支出的0.64%。没有达到省政府提出的高于总支出1%的要求。1993年与1992年相比,科技事业费有所增加,其中科技三项经费微弱上升,因受物资上涨因素,投入明显不足。
科技经费统计表
(三)科技成果管理
70年代以前,全区科技成果无正规管理制度,仅以科技年度计划及上级布置课题,对负责研究单位进行调查考核,课题完成逐级向上申报。地区科委负责审查、申报、评审责任。1980年后,成果管理工作走向正规。1988年,专署科委业务科,负责成果管理工作,按照一定程序对全区各县及行业上报的成果进行审查、申报专人负责办理;并制定科技成果评审条件、奖励等级、评审办法、应用推广、档案管理和科技保密等一系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