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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自然生育
本县人口生育,长期处于盲目增长状态,人们的生育观是“早养儿子早得力,早插黄秧早生根”,“荞麦算不了粮,女儿养不了娘”等,以致普遍存在结婚早、生育密,孩子多的现象。多数青年在20岁左右结婚,平均生育五、六胎,多的达十胎以上,导致人口增长过快。1949年到1969年的20年间,全县净增16万人。
建国后,本县人口自然增长率最高年份(1963年)达40.69‰,1963年至1975年连续13年在17‰以上,平均每年净增12071人。1977年起,自然增长率始逐年下降,1980年后,下降到10‰以下,平均每年净增4506人。1986年,本县人口出生率为13.84‰,自然增长率为8.28‰。值得注意的是1987年出生率又开始回升,比上年增加2.31‰;自然增长率增加2.3‰。1988年出生率比上年增加1.23‰,自然增长率增加0.80‰,有回升趋势。
1963~1988年全县人口增长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