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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计划实施
一、社会总产值
本县于1984年开始进行社会总产值的统计。社会总产值是工业、农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和商业(含饮食业和物资供销业)五个物质生产部门,在一定时期(通常是一年)之内生产的全部物质产品的总和。国民收入(生产额)是指从社会总产值中扣除用于补偿消耗的生产资产的价值(即物质消耗)之后余下的部分,也就是工业、农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和商业(含饮食业和物资供销业)五个物质部门的净产值之和。1988年,全县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的社会总产值和净产值(即国民收入)分别为6.13亿元和2.53亿元。
全县5个年份社会总产值和国民收入统计表

二、工农业总产值
1988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为4.24亿元,比1953年增长6.88倍,比1980年增长2.0倍。其中,第一个五年计划最后一年的1957年,比1953年增长65.83%。第二个五年计划最后一年的1962年,比1957年负增长45.8%。国民经济调整时期最后一年的1965年,比1962年增长78.58%。第三个五年计划最后一年的1970年,比1965年负增长5.85%。第四个五年计划最后一年的1975年,比1970年增长58.16%。第五个五年计划最后一年的1980年,比1975年增长10.17%。第六个五年计划最后一年的1985年,比1980年增长91.01%。第七个五年计划第二年的1987年,比1985年增长56.83%。
1986年,全县工业产值首次超过农业产值。是年,本县重工业产值占同期工业产值的57.98%。从1953年至1988年的36年中,全县农业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50%以上的有33个年度,占50%以下的3个年度。同期,全县重工业产值超过轻工业产值的有9个年度,轻工业产值超过重工业产值的有27个年度。
贵池县工农业总产值发展速度、比例表

本县于1984年开始进行社会总产值的统计。社会总产值是工业、农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和商业(含饮食业和物资供销业)五个物质生产部门,在一定时期(通常是一年)之内生产的全部物质产品的总和。国民收入(生产额)是指从社会总产值中扣除用于补偿消耗的生产资产的价值(即物质消耗)之后余下的部分,也就是工业、农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和商业(含饮食业和物资供销业)五个物质部门的净产值之和。1988年,全县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的社会总产值和净产值(即国民收入)分别为6.13亿元和2.53亿元。
全县5个年份社会总产值和国民收入统计表

二、工农业总产值
1988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为4.24亿元,比1953年增长6.88倍,比1980年增长2.0倍。其中,第一个五年计划最后一年的1957年,比1953年增长65.83%。第二个五年计划最后一年的1962年,比1957年负增长45.8%。国民经济调整时期最后一年的1965年,比1962年增长78.58%。第三个五年计划最后一年的1970年,比1965年负增长5.85%。第四个五年计划最后一年的1975年,比1970年增长58.16%。第五个五年计划最后一年的1980年,比1975年增长10.17%。第六个五年计划最后一年的1985年,比1980年增长91.01%。第七个五年计划第二年的1987年,比1985年增长56.83%。
1986年,全县工业产值首次超过农业产值。是年,本县重工业产值占同期工业产值的57.98%。从1953年至1988年的36年中,全县农业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50%以上的有33个年度,占50%以下的3个年度。同期,全县重工业产值超过轻工业产值的有9个年度,轻工业产值超过重工业产值的有27个年度。
贵池县工农业总产值发展速度、比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