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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审计监督
解放后,东流、至德县审计工作由财政局预算股设专人承担,1984年4月,县成立审计局,行使审计监督职能,担负各项综合审计任务。审计范围有:财政财务审计、财政法纪审计、经济效率审计、自筹基建资金审计、厂长(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行政事业单位定期报送审计以及审计调查等。全县现阶段审计对象有:17个工业企业(其中大集体3个)、75个非工业企业(其中大集体27个)、22个行政单位(其中二级机构4个)、115个事业单位(其中二级机构43个,县以下单位58个)、62个财税单位(其中县以下单位60个)、5个金融、保险事业,共296个单位。1984年至1987年,全县共审计214个单位,占审计对象296个单位的72%,查出违纪金额320.2万元,其中上缴县财政89.18万元。
1985~1987年审计监督情况表
单位:个、万元
1985~1987年审计监督情况表
单位:个、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