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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育苗
1955年以前,以国营林场育苗为主。1956年,贯彻“自采种,自育苗,自造林”的“三自”方针,林农开始小面积育苗。1971年以后,以社队林场育苗为主。当年全县育苗557亩,其中社队林场育苗374亩,占67%。1980年8月,县林业局在七里湖建立国营东流苗圃基地。
1981年林业“三定”后,林区出现了一批育苗重点户和专业户。1984年,全县有93个育苗重点户,共育杉木苗112亩。1985年,良田乡枫树村朱延龄用地膜育苗12亩。1987年,梅城林场采用无性系繁殖杉木采穗圃5亩,培育扦插苗木9万株。
全县累计育苗14207亩,共产苗4.7亿株。其中国营林场育苗7265亩,乡村集体育苗6651亩,两户一体育苗291亩。
1981年林业“三定”后,林区出现了一批育苗重点户和专业户。1984年,全县有93个育苗重点户,共育杉木苗112亩。1985年,良田乡枫树村朱延龄用地膜育苗12亩。1987年,梅城林场采用无性系繁殖杉木采穗圃5亩,培育扦插苗木9万株。
全县累计育苗14207亩,共产苗4.7亿株。其中国营林场育苗7265亩,乡村集体育苗6651亩,两户一体育苗291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