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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交通管理
50年代,全县设东流、尧渡、大渡口、昭潭4站,由交通局直接领导,配员6人。1963年,扩大管理范围,增设胜利、张溪、葛公、香隅、官港和查桥站及东流水上交通管理站,计11个,配员41人。其任务由原来只管理民间运输工作扩大为小机规费,陆、水交通客货运输线路登记及搬运装卸,理货作业,汽车修理,运输服务和运价管理等行政、业务工作范围。公路运输,实行统一运价、统一调度、统一计划。
水运管理设航政(航管)。水上交通管理组织为行政企事业管理机构。其职能主要是维护港航安全秩序,检查船只各种安全设备,向船工、船民宣传水上交通安全章程,处理水运违章和肇事,办理船舶登记,进行驾驶员考核、发证及收取河道养护费和营运管理费等,实行“五统一收”(统一进站、统一班线、统一票证、统一运价、统一管理、收取各项税收规费)。水运,特别是渡口,由于管理不严,事故不断发生,从1952年后,县内发生多起翻船事故,造成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
1952年11月20日,檀村区民主乡朱家嘴湖边,群众过渡发生翻船事故,船上11人,落水死亡10人。1977年5月14日,安庆至大渡口轮渡因载员过多,大渡口起航三分钟,与江中一货轮相撞,渡船被撞翻沉没,船上船员旅客全部落水,死亡80人,为长江航运史上一次罕见的海损事故。1987年白笏乡联盟村群众过渡发生一起严重沉船事故,船上31人全部落水,死亡7人。
水运管理设航政(航管)。水上交通管理组织为行政企事业管理机构。其职能主要是维护港航安全秩序,检查船只各种安全设备,向船工、船民宣传水上交通安全章程,处理水运违章和肇事,办理船舶登记,进行驾驶员考核、发证及收取河道养护费和营运管理费等,实行“五统一收”(统一进站、统一班线、统一票证、统一运价、统一管理、收取各项税收规费)。水运,特别是渡口,由于管理不严,事故不断发生,从1952年后,县内发生多起翻船事故,造成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
1952年11月20日,檀村区民主乡朱家嘴湖边,群众过渡发生翻船事故,船上11人,落水死亡10人。1977年5月14日,安庆至大渡口轮渡因载员过多,大渡口起航三分钟,与江中一货轮相撞,渡船被撞翻沉没,船上船员旅客全部落水,死亡80人,为长江航运史上一次罕见的海损事故。1987年白笏乡联盟村群众过渡发生一起严重沉船事故,船上31人全部落水,死亡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