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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建筑业管理
解放前建筑业管理,民间基本是由掌墨师傅领班,包揽工程或上门工。新中国成立后,建筑业几经变动,1962年,由国营改为集体,隶属县城乡建设环保局,逐步理顺业务关系,加强行业管理,强调规程规范和现行的建筑业政策,使建筑业面貌和内涵素质有新的改观。
一、建筑业资质审查
1984年,按照国家建设部规定,对全县建筑施工企业进行资质审查。1985年,又在资质审查基础上重新核定企业等级。1987年,对31家建筑业进行全面复审,核定为三级企业2家,四级企业11家,专级队18家。
1986年,按照国家建设部规定,对全县水泥预制构件厂进行资质审查发证工作。共审查核准26家构件厂,其中三级企业8家,生产点18家。
1975年以来,进入县境承担施工任务的外地建筑企业履行审查登记手续。凡进入城镇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县内外企业,都必须办理进城登记手续,领取进城施工许可证,方可在企业允许经营范围内承担施工任务。
二、工程委托及造价
建筑工程施工委托一般按三种方法进行:一是按工程招标投标规定程序进行;二是由建设局统一安排分配;三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互相协商,在不违背管理规定原则下相互委托。不论采取哪种方法,都必须领取准建证和施工许可证方准动工。
工程造价,原则上按省计划委员会编制的工程预算基价,结合安庆地区规定的材料差价和有关取费标准计取,上下浮动控制在一定比例范围内。对自行议价、估价的取费标准不许悬殊过大。
三、工程质量监督
东至县的工程质量监督,自1975年以来一直采取建筑安全管理与工程质量监督同时进行。每年实行半年及年终一次质量检查评比。查违章现象(无证设计、无证施工、越级施工、无图施工),找隐患(质量与安全),评先进,以保证工程质量。1983年5月,东至县工程质量监督站正式成立,配备了兼职质量监督员,按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监督法规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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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业资质审查
1984年,按照国家建设部规定,对全县建筑施工企业进行资质审查。1985年,又在资质审查基础上重新核定企业等级。1987年,对31家建筑业进行全面复审,核定为三级企业2家,四级企业11家,专级队18家。
1986年,按照国家建设部规定,对全县水泥预制构件厂进行资质审查发证工作。共审查核准26家构件厂,其中三级企业8家,生产点18家。
1975年以来,进入县境承担施工任务的外地建筑企业履行审查登记手续。凡进入城镇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县内外企业,都必须办理进城登记手续,领取进城施工许可证,方可在企业允许经营范围内承担施工任务。
二、工程委托及造价
建筑工程施工委托一般按三种方法进行:一是按工程招标投标规定程序进行;二是由建设局统一安排分配;三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互相协商,在不违背管理规定原则下相互委托。不论采取哪种方法,都必须领取准建证和施工许可证方准动工。
工程造价,原则上按省计划委员会编制的工程预算基价,结合安庆地区规定的材料差价和有关取费标准计取,上下浮动控制在一定比例范围内。对自行议价、估价的取费标准不许悬殊过大。
三、工程质量监督
东至县的工程质量监督,自1975年以来一直采取建筑安全管理与工程质量监督同时进行。每年实行半年及年终一次质量检查评比。查违章现象(无证设计、无证施工、越级施工、无图施工),找隐患(质量与安全),评先进,以保证工程质量。1983年5月,东至县工程质量监督站正式成立,配备了兼职质量监督员,按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监督法规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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