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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保护教士章程
一、奉札预刊保护传单并回条款式,发给所属四乡,凡有集镇及人户稍多之处,官存多张备用。其分驻文武大小衙门地方,亦一律存备。
一、凡城乡教堂,俱专派差役二名,发给长工食,轮流在堂外伺护。如遇洋人外出,该差立即问明,报知本官,派人护送,在乡下者,立刻报知董保,填发所存传单,拣派壮丁沿途护送,由此保送致彼保。眼同注明传单交换递护,必须取有彼保收条,方准回销。
一、教堂太多之处,势难分派多差。然教堂虽多,教士究只一二人至多数人,现在所派差役,系照教士人数,及居住之处分派。教士行至某堂,该差即随至某处,不必占定一处,庶易周转。
一、凡有防练驻扎之处,即将传单交营派人接护。若下站系走僻路,并无营驻或值营勇出差,不敷分派,应由董保派丁慎扩,不得因上站是营勇送来,下站董保不接;亦不得因上站是乡民护来,下站营勇不接,各宜不分畛域。
一、凡有分驻同通丞薄巡检各衙门,遇有洋人过境,该董保一体禀知,饬令董保照章办理。如董保不遵,立即分别惩戒,送地方官究办。
一、凡遇各国洋人经过,不论由何省何处来,亦不论有照无照,即无传单,该董保亦一体照章护送。即向无教堂之处,如有洋人经过,亦应护送。
一、凡各董保派乡民护送,如遇路途稍远者,特为定准每甲准给口粮钱文,届时该董保先行垫给,按季凭回条赴署请领,立即发还,断不任胥役片刻留难。
一、无论兵役、乡民护送,俱不准向洋人索谢分文,违者查出重究。
一、洋人最喜爽利,若应当接护之董保籍词推诿耽延,致洋人不肯守候迳去者,查出重究。即或洋人辞谢不要护送,尔等也要派人在后随护。
一、所派堂外差役,如遇教士外出,漏未查知禀报,即将该差枷号三个月,满责示惩。若保护无误,每次给赏,一年从优给赏。
一、各董保护送洋人,每一次一年分别加奖,及详请奖励。
一、凡洋人在乡留住之处,即由董保昼夜轮流派人保护,并不准围闹聚观,尤不准出言伤人,即妇女、小儿亦应禁止。
一、若遇洋人到处,偶有无知之人口角争闹,该董保即应立时理劝解散,若能化大为小,化小为无,事后必当从优奖赏,决不虚言。
一、此事虽不免锁碎。但值此时艰,游勇、匪徒到处皆有,最要防抢动等事,难分皂白,必须格外小心,以安远人,即以自安。吾民所谓利人,即是利已。况费由官发,尔等不过劳力,并不要尔费钱,各保平安,莫善于此。各处教堂虽多,教干不过数人。且每月未必常有洋人往来。即偶尔护送,月不过数次。远不过数十里、十数里,并非难事,切勿推诿。倘若因小失大,贻祸虽在匪徒,受害仍在百姓。恐尔等吃亏不起,彼时虽系代人受过,官亦不能护尔,各宜听信我言。
据《湘报》第七十一与(光绪二十四年四月八日)
(注:此“章程”计十四条,为安徽臬宪赵次珊议定,经抚宪批准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