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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代表选举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和乡、镇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均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通过工会、农会、青年团、妇联、工商联等群众组织和社会人士民主协商产生。两县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均有工人、农民、青年学生、教师、商人、医生、机关于部、军人和开明士绅等方方面面的人士。
1954年起,实行普选,县、乡(公社)、镇成立选举委员会。乡(公社)、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采用直接选举方式,即在划分选区、进行选民登记的基础上,采取有领导的联合提名与选民提名相结合的方法,酝酿提出乡(公社)、镇人民代表候选人,以无记名投票或举手方式,选举乡(公社)、镇人民代表。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采用间接选举方式产生,即乡(公社)、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县人民代表。县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1981年以来,根据《选举法》和《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行选民直接选举和差额选举。即以选区为单位,经过中国共产党、各人民团体和选民的提名推荐,反复讨论,民主协商,充分酝酿,按照代表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的要求,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24人中,工人代表占8%,农民代表占58.6%,知识分子代表占11%,干部代表占17%,其他劳动者占2.4%,解放军代表占1.8%,少数民族代表占1.2%。在代表总数中,妇女代表占24.1%,共产党员代表占61.4%,中青年代表占82.1%。在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97名中,中青年和知识分子代表分别占总数的89.9%和21.5%。在全体代表中,78%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1954年起,实行普选,县、乡(公社)、镇成立选举委员会。乡(公社)、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采用直接选举方式,即在划分选区、进行选民登记的基础上,采取有领导的联合提名与选民提名相结合的方法,酝酿提出乡(公社)、镇人民代表候选人,以无记名投票或举手方式,选举乡(公社)、镇人民代表。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采用间接选举方式产生,即乡(公社)、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县人民代表。县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1981年以来,根据《选举法》和《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行选民直接选举和差额选举。即以选区为单位,经过中国共产党、各人民团体和选民的提名推荐,反复讨论,民主协商,充分酝酿,按照代表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的要求,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24人中,工人代表占8%,农民代表占58.6%,知识分子代表占11%,干部代表占17%,其他劳动者占2.4%,解放军代表占1.8%,少数民族代表占1.2%。在代表总数中,妇女代表占24.1%,共产党员代表占61.4%,中青年代表占82.1%。在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97名中,中青年和知识分子代表分别占总数的89.9%和21.5%。在全体代表中,78%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