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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县署
清末境内为东流、建德两县,县级行政机构称县署,基层称乡、里。县署通称县衙,设知县1人,掌握行政司法大权。知县主居署之正堂,故亦称正衙,又有左堂、儒学与右堂之分,为知县下属官主居之所。
左堂(称二衙),设丞1人主管,内设司爷,分管粮架房和钱粮两楹。
右堂(称四衙),设典史1人,系主管捕关犯人的机构,下设有捕署、监牢,又分男女班房和押解重犯的壮下班。
儒学正堂(称三衙),设教谕1人,训导1人主居。主管全县考试与书院等督导事宜,内设考棚(称考场所)。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废科举,两县裁教谕和训导,分别设立劝学所,主管县内教育。
清末东流、建德两县县署组织系统表
东流、建德两县县城均设有城守营,主防汛和把守城池,内配有文书和武备二师爷,还设有僧道会司,主管全县佛教、道教。
县以下按照地理区域划分为乡、里,不设办事机构,行政事务由各地豪绅和宗族长充任主管,区、乡系地方自治组织,不列政府管制。清嘉庆二十三年(1852)《东流县志》和宣统二年(1910)《建德县志》记载,两县管制和设置无甚差异。县设知县,有典史、司员、儒学教谕、训导及巡检。
左堂(称二衙),设丞1人主管,内设司爷,分管粮架房和钱粮两楹。
右堂(称四衙),设典史1人,系主管捕关犯人的机构,下设有捕署、监牢,又分男女班房和押解重犯的壮下班。
儒学正堂(称三衙),设教谕1人,训导1人主居。主管全县考试与书院等督导事宜,内设考棚(称考场所)。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废科举,两县裁教谕和训导,分别设立劝学所,主管县内教育。
清末东流、建德两县县署组织系统表
东流、建德两县县城均设有城守营,主防汛和把守城池,内配有文书和武备二师爷,还设有僧道会司,主管全县佛教、道教。
县以下按照地理区域划分为乡、里,不设办事机构,行政事务由各地豪绅和宗族长充任主管,区、乡系地方自治组织,不列政府管制。清嘉庆二十三年(1852)《东流县志》和宣统二年(1910)《建德县志》记载,两县管制和设置无甚差异。县设知县,有典史、司员、儒学教谕、训导及巡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