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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政府机构设置
县人民政府成立38年来,名称多次变易,所属机构多次增减或合并。
县人民政府直属机构,初为科、室、委、局。1968年,成立县革命委员会,设办事、政工、人保、生产指挥4个组和县直各站。1970年10月改站为局。1976年,撤销县革命委员会所属4组,成立县革命委员会办公室。1981年,恢复东至县人民政府,实行局委办制。1984年机构体制改革后,县政府设委、局、办共47个。
东流县人民政府于1949年5月6日成立,接管了国民政府电信局、电话管理处、邮政局、卫生院、完小等机构,并陆续设立秘书室、民法科、财政科、农税科、实业科、教育科、公安局、税务局、粮食局、供销社、人民银行和邮电局。1950年,增设工商行政管理科,改实业科为建设科,民法科为民政科,设人民监察委员会。1951年,改教育科为文教科,增设人事科,成立财经委员会。1952年,增设卫生科、计划统计科、水利委员会;财政农税合为财粮科;人事科并入民政科,次年分署。1954年,增设林业科、手工业管理科,改水利委员会为水利科。1955年,成立编制委员会、农业局、计划委员会(统计科为计委办事机构),裁人民监察委员会。1956年,改工商科为商业科,手工业科为工业科;文教科分为文化科、教育科;人民银行分署,另设农业银行;增设多种经济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财贸办公室、农副产品采购局、交通科、手工业联社,裁建设科。同年5月7日,东流县第一届人代会第二次会议选举产生东流县人民委员会。原县人民政府设立的机构不变。1957年,改政府秘书室为人委办公室,文化科与教育科合并为文教科,交通科、工业科并为工交科,农业局、林业科并为农林局,改商业科为商业局,增设监察室,撤销财贸办公室、农产品采购局。1958年,调整工业机构,工交再度分署,成立工交办公室和冶金、机械、化学、轻工、基本建设等5局。1959年,东流县所属机构与至德县合并。
至德县人民政府于1949年5月5日成立,下设秘书室、民政科、财政科、工商科、教育科、实业科、司法科和公安局、税务局、粮食局、邮电局、人民银行、供销社等机构。1950年,撤司法科。1951年,改实业科为建设科,教育科为文教科,增设农税科、卫生科、财经委员会、人民协商委员会、人民间事处。1952年8月到1956年春,增设统计科,成立人事科、人民监察委员会、水利委员会、扫盲委员会、森工局。1954年10月后,成立手工业管理科、林业科、体育委员会、计划委员会、农业局、农业银行、农产品采购局、交通科。不久又裁人民监察委员会,改工商科为商业科,手工业管理科为工业科,林业科为林业局,文教科分署,裁建设科。1956年5月5日,至德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产生县人民委员会,原县人民政府设立的机构不变。原财经办公室改称为财粮贸办公室,增设监察室。1957年,工业交通并为工交科,文化科、教育科与体委并为文教科,统计科并入计划委员会,农产品采购局并入供销社,撤财粮贸办公室、扫盲办公室,改商业科为商业局。1958年,调整工业机构,工交科分署,成立工业办公室、轻工业局、机械工业局、冶金工业局、化学工业局、基本建设局和地质普查组,改水利科为水电局、文教科为文教局。1959年5月15日,东至县人民委员会正式成立,设立人委办公室、计委会、编委会、人事科、民政科、财政科、交通科、卫生科、公安局、农业局、林业局、森工局、水电局、种子局、税务局、粮食局、商业局、供销社、文教局、体育运动委员会、劳动局、重工业局、轻工业局、工具改革办公室、木竹生产指挥部(与林业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邮电局、人民银行等机构。1960年到1965年,增设畜牧兽医管理局、科学技术委员会、工业办公室、工业局、手工业管理局、农业机械局、物价委员会、物资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档案科、农业银行、农业办公室、财贸办公室、人民防空指挥部。改文教局为文教科。改人事、财政、文教、劳动科为局。撤重工业局、轻工业局、种子局、畜牧业局、工具改革办公室、工业办公室、科委、体委、木竹生产指挥部。并农机局、工业局、交通科为工交科。到1966年,县人委局以上机构有:人委办公室、人事局、劳动局、民政局、公安局、农业办公室、农业局、林业局、水电局、文教局、卫生科、财贸办公室、财政局、税务局、粮食局、商业局、计委、工交科、统计科、物资局、手工业管理局、邮电局、森工局、人民银行、农业银行、供销社等。
1967年,“造反”组织互相内争,政府机构无法行使职权,当年4月以驻军为主体,成立第一线生产指挥部,一手“抓革命”,一手“促生产”。
1968年4月,成立县革命委员会,设立办事、政工、人保、生产4个大组,办事组内设秘书、信访、行政小组和文档室;政工组内设组织、宣传、群工、专政小组和“五七”办公室;人保组内设秘书、政保、治保、审判小组;生产组内设秘书、计划、调研小组。1968年10月到次年3月,建立毛泽东思想宣传站、外贸站、农机水电管理站、人民服务站、生产资料购销管理站、粮油棉购销管理站、财政金融管理站、百货食品购销站、“104”干校、劳动安置小组、交通站,其时机构设置紊乱,后几经变动,到1976年5月,撤销了县革命委员会4大组,成立县革委会办公室(与县委办公室一个机构,两个名称)、计划委员会、农林办公室、财贸办公室、工交办公室;增设人事局、基本建设局、科技局和广播事业管理局(与广播站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商业局分设为商业局、供销合作社,民劳局分设为民政局、劳动局,工商局并入商业局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国防工业办公室划入计委的内设机构,血防、计划生育、复退军人安置、编制等办公室,分别由卫生、民政、人事局主管日常工作。
1978年,设置建设银行东至县办事处,撤手工业管理局,成立轻工局,财税局分设为财政局、税务局。
1979年,重建工商行政管理局、农业银行东至支行,撤销科技局,成立科学技术委员会。
1980年3月,设立档案局,与档案馆合署;5月,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隶属县卫生局。
1981年3月,重建东至县人民政府,改革委会办公室为政府办公室,增设多种经营、农业区划、沼气等办公室和外贸局。改工交办公室为经济委员会。裁人民防空办公室。
1982年,增设统计局、地方志编纂办公室、东至县保险支公司,次年增设外事办公室。
1984年3月,机构改革,裁农林办公室、财贸办公室、工业局;撤多经办,设经济委员会(与区划办合署);撤物资委员会,设物价局;成立烟草专卖局,与烟草公司合署,受省烟草专卖局和县政府双重领导,以省烟草公司为主;增设审计局;科协与科委合署;改社队企业局为乡镇企业局,农业局为农牧局,基建局为城乡环境保护局,粮食局为粮油食品局,广播局为广播电视局,二轻局为手工业联社,物资局为物资公司,水产局为水产公司,供电局为供电所,农机局为农机管理站,沼气办公室为沼气管理站(降为二级机构)。并分别将广播电视局、档案局和农机管理站改为事业机构,物资公司、水产公司和供电所为企业单位,供销社和手工业联社列为经济组织。7月至11月,物资、水产、农机、供电、二轻等公司和手工业联社恢复局的名称;设专业户协会办公室、地名委员会办公室、经济研究中心、经济技术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改外事办公室为外事侨务办公室。
1985年1月,人民银行分署为人民和工商两行。11月接收小三线,成立第二经济委员会。
1986年,设立综合体制改革办公室、农村经济委员会、财贸经济委员会,改教育局为教育委员会,增设计量管理局。
到1987年底,东至县人民政府下设局以上机构共有47个,即:计划、经济、第二经济、农村经济、财贸经济、科学技术(与科协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教育、多种经济、体育运动、计划生育等10个委员会;公安、司法、民政、劳动、人事、物价、统计、审计、计量、财政、税务、工商、商业、粮油食品、交通、供电、二轻(与手工业联社合署)、乡镇企业、农牧、林业、水电、农机、水产、物资、文化、卫生、广播电视、档案、城乡环境保护等29个局;政府办公室、综合体制改革、外事侨务、地名、地方志编纂、经济技术引进领导小组等6个办公室和县供销社、经济研究中心等。
受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双重领导的局级机构有: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人民银行、保险公司、邮电局、烟草专卖局、对外贸易局、气象局、新华书店。
历任县长、副县长一览表
县革命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一览表
县人民政府直属机构,初为科、室、委、局。1968年,成立县革命委员会,设办事、政工、人保、生产指挥4个组和县直各站。1970年10月改站为局。1976年,撤销县革命委员会所属4组,成立县革命委员会办公室。1981年,恢复东至县人民政府,实行局委办制。1984年机构体制改革后,县政府设委、局、办共47个。
东流县人民政府于1949年5月6日成立,接管了国民政府电信局、电话管理处、邮政局、卫生院、完小等机构,并陆续设立秘书室、民法科、财政科、农税科、实业科、教育科、公安局、税务局、粮食局、供销社、人民银行和邮电局。1950年,增设工商行政管理科,改实业科为建设科,民法科为民政科,设人民监察委员会。1951年,改教育科为文教科,增设人事科,成立财经委员会。1952年,增设卫生科、计划统计科、水利委员会;财政农税合为财粮科;人事科并入民政科,次年分署。1954年,增设林业科、手工业管理科,改水利委员会为水利科。1955年,成立编制委员会、农业局、计划委员会(统计科为计委办事机构),裁人民监察委员会。1956年,改工商科为商业科,手工业科为工业科;文教科分为文化科、教育科;人民银行分署,另设农业银行;增设多种经济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财贸办公室、农副产品采购局、交通科、手工业联社,裁建设科。同年5月7日,东流县第一届人代会第二次会议选举产生东流县人民委员会。原县人民政府设立的机构不变。1957年,改政府秘书室为人委办公室,文化科与教育科合并为文教科,交通科、工业科并为工交科,农业局、林业科并为农林局,改商业科为商业局,增设监察室,撤销财贸办公室、农产品采购局。1958年,调整工业机构,工交再度分署,成立工交办公室和冶金、机械、化学、轻工、基本建设等5局。1959年,东流县所属机构与至德县合并。
至德县人民政府于1949年5月5日成立,下设秘书室、民政科、财政科、工商科、教育科、实业科、司法科和公安局、税务局、粮食局、邮电局、人民银行、供销社等机构。1950年,撤司法科。1951年,改实业科为建设科,教育科为文教科,增设农税科、卫生科、财经委员会、人民协商委员会、人民间事处。1952年8月到1956年春,增设统计科,成立人事科、人民监察委员会、水利委员会、扫盲委员会、森工局。1954年10月后,成立手工业管理科、林业科、体育委员会、计划委员会、农业局、农业银行、农产品采购局、交通科。不久又裁人民监察委员会,改工商科为商业科,手工业管理科为工业科,林业科为林业局,文教科分署,裁建设科。1956年5月5日,至德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产生县人民委员会,原县人民政府设立的机构不变。原财经办公室改称为财粮贸办公室,增设监察室。1957年,工业交通并为工交科,文化科、教育科与体委并为文教科,统计科并入计划委员会,农产品采购局并入供销社,撤财粮贸办公室、扫盲办公室,改商业科为商业局。1958年,调整工业机构,工交科分署,成立工业办公室、轻工业局、机械工业局、冶金工业局、化学工业局、基本建设局和地质普查组,改水利科为水电局、文教科为文教局。1959年5月15日,东至县人民委员会正式成立,设立人委办公室、计委会、编委会、人事科、民政科、财政科、交通科、卫生科、公安局、农业局、林业局、森工局、水电局、种子局、税务局、粮食局、商业局、供销社、文教局、体育运动委员会、劳动局、重工业局、轻工业局、工具改革办公室、木竹生产指挥部(与林业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邮电局、人民银行等机构。1960年到1965年,增设畜牧兽医管理局、科学技术委员会、工业办公室、工业局、手工业管理局、农业机械局、物价委员会、物资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档案科、农业银行、农业办公室、财贸办公室、人民防空指挥部。改文教局为文教科。改人事、财政、文教、劳动科为局。撤重工业局、轻工业局、种子局、畜牧业局、工具改革办公室、工业办公室、科委、体委、木竹生产指挥部。并农机局、工业局、交通科为工交科。到1966年,县人委局以上机构有:人委办公室、人事局、劳动局、民政局、公安局、农业办公室、农业局、林业局、水电局、文教局、卫生科、财贸办公室、财政局、税务局、粮食局、商业局、计委、工交科、统计科、物资局、手工业管理局、邮电局、森工局、人民银行、农业银行、供销社等。
1967年,“造反”组织互相内争,政府机构无法行使职权,当年4月以驻军为主体,成立第一线生产指挥部,一手“抓革命”,一手“促生产”。
1968年4月,成立县革命委员会,设立办事、政工、人保、生产4个大组,办事组内设秘书、信访、行政小组和文档室;政工组内设组织、宣传、群工、专政小组和“五七”办公室;人保组内设秘书、政保、治保、审判小组;生产组内设秘书、计划、调研小组。1968年10月到次年3月,建立毛泽东思想宣传站、外贸站、农机水电管理站、人民服务站、生产资料购销管理站、粮油棉购销管理站、财政金融管理站、百货食品购销站、“104”干校、劳动安置小组、交通站,其时机构设置紊乱,后几经变动,到1976年5月,撤销了县革命委员会4大组,成立县革委会办公室(与县委办公室一个机构,两个名称)、计划委员会、农林办公室、财贸办公室、工交办公室;增设人事局、基本建设局、科技局和广播事业管理局(与广播站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商业局分设为商业局、供销合作社,民劳局分设为民政局、劳动局,工商局并入商业局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国防工业办公室划入计委的内设机构,血防、计划生育、复退军人安置、编制等办公室,分别由卫生、民政、人事局主管日常工作。
1978年,设置建设银行东至县办事处,撤手工业管理局,成立轻工局,财税局分设为财政局、税务局。
1979年,重建工商行政管理局、农业银行东至支行,撤销科技局,成立科学技术委员会。
1980年3月,设立档案局,与档案馆合署;5月,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隶属县卫生局。
1981年3月,重建东至县人民政府,改革委会办公室为政府办公室,增设多种经营、农业区划、沼气等办公室和外贸局。改工交办公室为经济委员会。裁人民防空办公室。
1982年,增设统计局、地方志编纂办公室、东至县保险支公司,次年增设外事办公室。
1984年3月,机构改革,裁农林办公室、财贸办公室、工业局;撤多经办,设经济委员会(与区划办合署);撤物资委员会,设物价局;成立烟草专卖局,与烟草公司合署,受省烟草专卖局和县政府双重领导,以省烟草公司为主;增设审计局;科协与科委合署;改社队企业局为乡镇企业局,农业局为农牧局,基建局为城乡环境保护局,粮食局为粮油食品局,广播局为广播电视局,二轻局为手工业联社,物资局为物资公司,水产局为水产公司,供电局为供电所,农机局为农机管理站,沼气办公室为沼气管理站(降为二级机构)。并分别将广播电视局、档案局和农机管理站改为事业机构,物资公司、水产公司和供电所为企业单位,供销社和手工业联社列为经济组织。7月至11月,物资、水产、农机、供电、二轻等公司和手工业联社恢复局的名称;设专业户协会办公室、地名委员会办公室、经济研究中心、经济技术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改外事办公室为外事侨务办公室。
1985年1月,人民银行分署为人民和工商两行。11月接收小三线,成立第二经济委员会。
1986年,设立综合体制改革办公室、农村经济委员会、财贸经济委员会,改教育局为教育委员会,增设计量管理局。
到1987年底,东至县人民政府下设局以上机构共有47个,即:计划、经济、第二经济、农村经济、财贸经济、科学技术(与科协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教育、多种经济、体育运动、计划生育等10个委员会;公安、司法、民政、劳动、人事、物价、统计、审计、计量、财政、税务、工商、商业、粮油食品、交通、供电、二轻(与手工业联社合署)、乡镇企业、农牧、林业、水电、农机、水产、物资、文化、卫生、广播电视、档案、城乡环境保护等29个局;政府办公室、综合体制改革、外事侨务、地名、地方志编纂、经济技术引进领导小组等6个办公室和县供销社、经济研究中心等。
受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双重领导的局级机构有: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人民银行、保险公司、邮电局、烟草专卖局、对外贸易局、气象局、新华书店。
历任县长、副县长一览表
县革命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