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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打击刑事犯罪
解放后,东流、至德两县人民政府数次发布严禁赌博、取缔反动会道门、维护社会秩序等方面的布告,开展多次群众性的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其中规模较大的打击活动是:1952年,结合镇压反革命运动开展群众性的肃毒禁毒活动,逮捕了一批反革命分子,查封10余处地下烟馆,处理贩毒犯多人。1953年到1958年,两度开展取缔反动会道门斗争,刹往了以同善社、一贯道、先天道为主的反动会道门活动。1960年,开展全面打击流窜犯罪活动,使盗窃案件大为减少。全县共破各类盗窃案件110多起,清理各类流窜人员3000多名。1983年8月到1985年底,开展了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活动。这次“严打”为期3年,分三个战役进行。共破各类案件1644起,摧毁流氓、抢劫、盗窃各类团伙47个,缴获了一大批凶器、枪械和赃物,赃款赃物折款30余万元,9名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社会得到了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