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二节 小学教育
一、清末小学与私塾
光绪二十九年(1903),东流县改菊江书院为菊江学堂,有学生20人;同年,建德县改研经书院为高等小学堂,有学生15名。光绪三十二年,东流又于城内关帝庙旧址建蒙养小学堂,建德在梅城和尧渡街西边湖设立两所初等小学堂,有学生20余名。
光绪三十四年,东流县在张溪镇创办晋阳乡两等学堂。宣统二年建德县有梅城东门外官田村徐氏宗族开办的私立崇善小学堂;周后裔在敬慈堂设置的专业传习学堂;青山桥教会办的小学堂。教会学堂只招收天主教徒子弟入学读书,半日诵读教义经文,半日学习文化。
当时,这几类学堂规模很小,入学读书者多为富户子弟,斯时遍布农村的是私塾。私塾是当时两县传播文化的主要形式,它为农民子弟学习文化提供了方便。
私塾有村办、家办、教师自己办三种,有大馆、小馆之分。小馆亦称蒙馆,授课内容有《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增广贤文》等,以识字为主,辅以描红写字练习;大馆也称经馆,主授《幼学琼林》、《四书》、《五经》,兼授诗、词、歌、赋等。这些私塾,教材陈腐,教法落后。清末民初废科举,提倡办小学,禁止设私塾,由于相沿成习,有些人不愿把子女送“洋学堂”读书。清宣统元年(1909),两县教育行政机构,采取过改良私塾的措施,如设立师范传习所,召集乡里塾师学习三个月,授以新教育,回乡任教;举办师资养成所,对中、青年塾师进行培训等。这些微小的努力,对于当时数以百计的陈旧私塾并未发生多少改良作用。据民国17年(1928)秋浦县统计,全县有私塾51所,学生1500人,其数量是同期公立、私立小学的两倍多,学生仍读“之乎者也”等文章。
二、民国时期小学教育县境正规的小学教育,形成于辛亥革命前的鼎盛时期,但发展缓慢。到民国7年(1918),东流、秋浦两县高等小学仅有2所,即东流县立高等小学(由菊江高等小学堂改称)和秋浦县立高等小学(由南门岭高等小学堂改称);初级小学6所,即东流县立城区国民学校、秋浦县城区第一国民学校、第二国民学校、女于国民学校、第六区国民学校、第七区国民学校。这些学校学生极少,2所高小只有学生127人,6所初小只有学生80余人,其中东流县立高小有两个班,57名学生;秋浦县立高小有3个班,70名学生。
五四运动后,两县小学教育有所发展。民国18年(1929),秋浦县有公立小学12所(其中高小2所),在校小学生672人(其中女生141人),教职工40人。东流县有公立小学8所,在校小学生355人,教职工24人。20年(1931),两县小学教育达到抗战前最高水平,有县、区立小学43所,在校小学生1400余人,教职员90人。
抗日战争初期,两县小学几乎全部停办。28年(1939),地处深山的葛公姚黄、官港金家村办起两所小学,一名至德县难民儿童教养所,一名临时小学。至德县难民儿童教养所,系县人许世英主持的中央赈济委员会,下属第三救济处所开设,专收沦陷地区的难民儿童,且教且养,有一至六年级学生200余人,从28年(1939)秋季开始到34年秋止,历时7年,培养6届高小毕业生。临时小学,是安徽省教育厅拨款开办的28所临时小学中的1所,其间,日军在其占领的东流和大渡口镇办有两所小学,向少儿进行奴化教育。
民国35年(1946)春,两县陆续复办小学,到37年,有乡镇中心小学10所,44个班级;保国民学校35所,46个班级。还有省立大渡口小学,这所学校原系省立第一小学,17年由省教育厅委派张博夫(桐城人)筹建,18年正式招生,收学生44人,分两班教学。抗日战争以后,由东流县接办。
民国期间,私人办学有10余所,学生400多人。在两县私立小学中,最有起色的是周馥后裔周志俊等开办的私立敬慈小学和章大光创办的私立大同小学。章大光系章家村一名富绅,毕业于安徽法政专门学校预科班,曾任浙江仙居县教育兼实业科主任。民国9年辞职回籍,视乡里教育落后,自捐银洋200元,在东流大同保大公馆内开办私立大同小学。次年又捐银洋320余元,在姜坝、檀家村及两塘汊等乡村开设私立小学3所,为解决学校经费,章大光又会同乡绅筹划,在鱼湖、公馆产业内,提拨专款,充做办学经费。章大光捐资兴学有功,安徽省教育厅奖授银1等、褒章1座、执照1幅、嘉奖令1张。
东流县创办较早的另一所私立小学是白笏章氏大兴小学。这是一所族办小学,由章煦东(抗日壮士,牺牲于上海沪东保卫战)等倡议,于14年开办,招收章姓子弟入学读书。因经费充裕,学校设备较为齐全,教室设在“章氏宗祠”内,建有操场和秋千、木马、单杠、滑梯等多种体育设施。在校任教者多为省城师范专业或其他专门学校毕业生,教授形式亦仿新式学校的方法。
除上述公办、私立的小学校外,遍布两县乡村的有153所私塾。
三、新中国小学教育
1949年,东流、至德两县文教科,专事小学的接管改造工作,整顿了75所旧式小学,废除半殖民地、半封建教育,帮助建立正常教学秩序,妥善安置112名小学教师的工作和生活。1951年,两县致力于小学教育的发展,每个行政村设立1所初级小学,区设立1所完全小学。同时,对遍布全县乡村的153所私塾进行了改造,废止陈腐的教材、教法,取缔坚持封建性教育的塾堂,并逐步将部分私塾改为民办小学。1952年又改为公办小学。到1957年底,两县有小学292所,在校学生15436人,教职工606人。
1958年,在“全民大办教育”口号下,小学数量激增,总数达505所,在校学生28261人,教师增至938人,其中民办教师193人。这种超越实际负担能力的发展,在1961年到1963年的调整中得到纠正。小学所数略有减少,在校学生稳定在2万人左右,公民办教师保持在900人上下,重点扩建了35所区、社完全小学,逐步形成小学教育中心。
1965年,在继续贯彻两种教育制度和两种办学措施中(即“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全县又掀起兴办小学热潮,社办全日制及半日制小学达900余所,连同原公办小学,总数为1457所,在校学生45769人,适龄儿童入学率达68.2%,民办教师增至1195名。1966年开展“文化大革命”,小学教育遭到严重摧残,秩序全被打乱,大批教师被迫离开教育岗位,公办小学全部下放到大队,队办队管,接着又采取小学戴帽办初中、办农业中学,批判“师道尊严”,致使教育质量严重下降。
1976年以后,通过拨乱反正,东至小学教育得到恢复和稳定,加速了初等教育的普及。
1983、1985年,中共东至县委和县政府先后作出《关于加强和改革农村教育的决定》、《关于普及初等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初等教育普及工作有很大发展。1986年,经安庆行署检查验收,“四率”均达部颁标准,即入学率97.6%,巩固率98.2%,普及率96.9%,毕业率94.7%,全县基本普及了初等教育。
小学教育发展简况
在小学管理体制上不断进行完善与革新。解放初,采取维持现状,逐步过渡办法,接管城镇完全小学,实行公办,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直接领导;乡、村初小仍属民办,由乡、村人民政权管理。1950年,着手改造私塾,整顿学校。1952年,乡村民办小学全部改为公办。1958年,贯彻“两条腿走路”办学方针,小学管理权限,除城镇完全小学由县教育局主管外,其余小学下放给乡村管辖。1962年,乡、村兴办各种形式的民办小学,经过调整,行政权限又收归教育局,地方负担民办教师工资和筹措部分办学经费。1968年,农村小学归大队办,贫下中农管理学校;城镇小学归工厂或街道管理,由工宣队领导。1976年,小学教育再度统属县教育局管理。1983年,开始全面改革小学教育管理体制,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
在学制上进行变革。1952年9月,东流县确定城关、大渡口、张溪等11所完小,试招五年一贯制一年级新生,因条件不成熟,一年后,仍行旧制。1967年,在毛泽东主席的“五·七”指示发出后,全县小学缩短学制,一律改成五年一贯制。1976年以后,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县内小学学五年制与六年制共存,即乡村小学,以五年为修业年限,少数城镇完小仍实行六年制。
在教学上,随着国家几次制订、修改小学教学计划,县内小学也随之变动教学安排。38年来,小学每年教学时间变动不大,但课时略有变化。1978年前每课时45分钟,1978年后,每课时40分钟;教学内容有了增加,思想品德教育和劳动教育得到加强。
光绪二十九年(1903),东流县改菊江书院为菊江学堂,有学生20人;同年,建德县改研经书院为高等小学堂,有学生15名。光绪三十二年,东流又于城内关帝庙旧址建蒙养小学堂,建德在梅城和尧渡街西边湖设立两所初等小学堂,有学生20余名。
光绪三十四年,东流县在张溪镇创办晋阳乡两等学堂。宣统二年建德县有梅城东门外官田村徐氏宗族开办的私立崇善小学堂;周后裔在敬慈堂设置的专业传习学堂;青山桥教会办的小学堂。教会学堂只招收天主教徒子弟入学读书,半日诵读教义经文,半日学习文化。
当时,这几类学堂规模很小,入学读书者多为富户子弟,斯时遍布农村的是私塾。私塾是当时两县传播文化的主要形式,它为农民子弟学习文化提供了方便。
私塾有村办、家办、教师自己办三种,有大馆、小馆之分。小馆亦称蒙馆,授课内容有《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增广贤文》等,以识字为主,辅以描红写字练习;大馆也称经馆,主授《幼学琼林》、《四书》、《五经》,兼授诗、词、歌、赋等。这些私塾,教材陈腐,教法落后。清末民初废科举,提倡办小学,禁止设私塾,由于相沿成习,有些人不愿把子女送“洋学堂”读书。清宣统元年(1909),两县教育行政机构,采取过改良私塾的措施,如设立师范传习所,召集乡里塾师学习三个月,授以新教育,回乡任教;举办师资养成所,对中、青年塾师进行培训等。这些微小的努力,对于当时数以百计的陈旧私塾并未发生多少改良作用。据民国17年(1928)秋浦县统计,全县有私塾51所,学生1500人,其数量是同期公立、私立小学的两倍多,学生仍读“之乎者也”等文章。
二、民国时期小学教育县境正规的小学教育,形成于辛亥革命前的鼎盛时期,但发展缓慢。到民国7年(1918),东流、秋浦两县高等小学仅有2所,即东流县立高等小学(由菊江高等小学堂改称)和秋浦县立高等小学(由南门岭高等小学堂改称);初级小学6所,即东流县立城区国民学校、秋浦县城区第一国民学校、第二国民学校、女于国民学校、第六区国民学校、第七区国民学校。这些学校学生极少,2所高小只有学生127人,6所初小只有学生80余人,其中东流县立高小有两个班,57名学生;秋浦县立高小有3个班,70名学生。
五四运动后,两县小学教育有所发展。民国18年(1929),秋浦县有公立小学12所(其中高小2所),在校小学生672人(其中女生141人),教职工40人。东流县有公立小学8所,在校小学生355人,教职工24人。20年(1931),两县小学教育达到抗战前最高水平,有县、区立小学43所,在校小学生1400余人,教职员90人。
抗日战争初期,两县小学几乎全部停办。28年(1939),地处深山的葛公姚黄、官港金家村办起两所小学,一名至德县难民儿童教养所,一名临时小学。至德县难民儿童教养所,系县人许世英主持的中央赈济委员会,下属第三救济处所开设,专收沦陷地区的难民儿童,且教且养,有一至六年级学生200余人,从28年(1939)秋季开始到34年秋止,历时7年,培养6届高小毕业生。临时小学,是安徽省教育厅拨款开办的28所临时小学中的1所,其间,日军在其占领的东流和大渡口镇办有两所小学,向少儿进行奴化教育。
民国35年(1946)春,两县陆续复办小学,到37年,有乡镇中心小学10所,44个班级;保国民学校35所,46个班级。还有省立大渡口小学,这所学校原系省立第一小学,17年由省教育厅委派张博夫(桐城人)筹建,18年正式招生,收学生44人,分两班教学。抗日战争以后,由东流县接办。
民国期间,私人办学有10余所,学生400多人。在两县私立小学中,最有起色的是周馥后裔周志俊等开办的私立敬慈小学和章大光创办的私立大同小学。章大光系章家村一名富绅,毕业于安徽法政专门学校预科班,曾任浙江仙居县教育兼实业科主任。民国9年辞职回籍,视乡里教育落后,自捐银洋200元,在东流大同保大公馆内开办私立大同小学。次年又捐银洋320余元,在姜坝、檀家村及两塘汊等乡村开设私立小学3所,为解决学校经费,章大光又会同乡绅筹划,在鱼湖、公馆产业内,提拨专款,充做办学经费。章大光捐资兴学有功,安徽省教育厅奖授银1等、褒章1座、执照1幅、嘉奖令1张。
东流县创办较早的另一所私立小学是白笏章氏大兴小学。这是一所族办小学,由章煦东(抗日壮士,牺牲于上海沪东保卫战)等倡议,于14年开办,招收章姓子弟入学读书。因经费充裕,学校设备较为齐全,教室设在“章氏宗祠”内,建有操场和秋千、木马、单杠、滑梯等多种体育设施。在校任教者多为省城师范专业或其他专门学校毕业生,教授形式亦仿新式学校的方法。
除上述公办、私立的小学校外,遍布两县乡村的有153所私塾。
三、新中国小学教育
1949年,东流、至德两县文教科,专事小学的接管改造工作,整顿了75所旧式小学,废除半殖民地、半封建教育,帮助建立正常教学秩序,妥善安置112名小学教师的工作和生活。1951年,两县致力于小学教育的发展,每个行政村设立1所初级小学,区设立1所完全小学。同时,对遍布全县乡村的153所私塾进行了改造,废止陈腐的教材、教法,取缔坚持封建性教育的塾堂,并逐步将部分私塾改为民办小学。1952年又改为公办小学。到1957年底,两县有小学292所,在校学生15436人,教职工606人。
1958年,在“全民大办教育”口号下,小学数量激增,总数达505所,在校学生28261人,教师增至938人,其中民办教师193人。这种超越实际负担能力的发展,在1961年到1963年的调整中得到纠正。小学所数略有减少,在校学生稳定在2万人左右,公民办教师保持在900人上下,重点扩建了35所区、社完全小学,逐步形成小学教育中心。
1965年,在继续贯彻两种教育制度和两种办学措施中(即“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全县又掀起兴办小学热潮,社办全日制及半日制小学达900余所,连同原公办小学,总数为1457所,在校学生45769人,适龄儿童入学率达68.2%,民办教师增至1195名。1966年开展“文化大革命”,小学教育遭到严重摧残,秩序全被打乱,大批教师被迫离开教育岗位,公办小学全部下放到大队,队办队管,接着又采取小学戴帽办初中、办农业中学,批判“师道尊严”,致使教育质量严重下降。
1976年以后,通过拨乱反正,东至小学教育得到恢复和稳定,加速了初等教育的普及。
1983、1985年,中共东至县委和县政府先后作出《关于加强和改革农村教育的决定》、《关于普及初等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初等教育普及工作有很大发展。1986年,经安庆行署检查验收,“四率”均达部颁标准,即入学率97.6%,巩固率98.2%,普及率96.9%,毕业率94.7%,全县基本普及了初等教育。
小学教育发展简况
在小学管理体制上不断进行完善与革新。解放初,采取维持现状,逐步过渡办法,接管城镇完全小学,实行公办,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直接领导;乡、村初小仍属民办,由乡、村人民政权管理。1950年,着手改造私塾,整顿学校。1952年,乡村民办小学全部改为公办。1958年,贯彻“两条腿走路”办学方针,小学管理权限,除城镇完全小学由县教育局主管外,其余小学下放给乡村管辖。1962年,乡、村兴办各种形式的民办小学,经过调整,行政权限又收归教育局,地方负担民办教师工资和筹措部分办学经费。1968年,农村小学归大队办,贫下中农管理学校;城镇小学归工厂或街道管理,由工宣队领导。1976年,小学教育再度统属县教育局管理。1983年,开始全面改革小学教育管理体制,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
在学制上进行变革。1952年9月,东流县确定城关、大渡口、张溪等11所完小,试招五年一贯制一年级新生,因条件不成熟,一年后,仍行旧制。1967年,在毛泽东主席的“五·七”指示发出后,全县小学缩短学制,一律改成五年一贯制。1976年以后,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县内小学学五年制与六年制共存,即乡村小学,以五年为修业年限,少数城镇完小仍实行六年制。
在教学上,随着国家几次制订、修改小学教学计划,县内小学也随之变动教学安排。38年来,小学每年教学时间变动不大,但课时略有变化。1978年前每课时45分钟,1978年后,每课时40分钟;教学内容有了增加,思想品德教育和劳动教育得到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