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四节 贯彻《学生守则》
国家从1955年2月开始,先后四次颁布中、小学《学生守则》(试行草案)。《学生守则》(试行草案)颁布不久,全县中、小学教师,尤其是班主任,立即组织学生逐条学习,并结合自身的行为表现加以对照,分别制订出遵守学生守则的班级公约和个人计划。班主任在每周的周会上都要对本班遵守学生守则情况进行小结,采取多表扬、少批评的方法,鼓励学生做遵守《学生守则》的模范。教师们注意言传,尤重于身教,以自身的严谨作风,为学生作出表率。
1981年,国家正式颁布中、小学《学生守则》,各级各类学校积极贯彻执行新的《学生守则》,师生共同学习守则的内容和精神,把《学生守则》贴在教室里,随时检查督促,定期开展评比。1982年,全县中、小学按《学生守则》的要求评出县级“三好”学生100名,其中有33名“三好”学生和优秀班干出席地区表彰大会。在历年升学考试中,对“三好”学生实行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办法,鼓励中、小学生认真遵守学生守则,努力做到“三好”。
1981年,国家正式颁布中、小学《学生守则》,各级各类学校积极贯彻执行新的《学生守则》,师生共同学习守则的内容和精神,把《学生守则》贴在教室里,随时检查督促,定期开展评比。1982年,全县中、小学按《学生守则》的要求评出县级“三好”学生100名,其中有33名“三好”学生和优秀班干出席地区表彰大会。在历年升学考试中,对“三好”学生实行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办法,鼓励中、小学生认真遵守学生守则,努力做到“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