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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村卫生室
1953年,大渡口等卫生院开始派助产士轮流到各所辖乡村培训村卫生员和新法接生员。1959年,区、社卫生院为大队培训不脱产卫生员和接生员,发给保健箱和接生器械,医治小伤小病和普及新法接生。1968年,县、区、社医疗单位开办培训班,对原有卫生员和接生员进行复训和补训,农村保健员和卫生员改称“赤脚医生”;同年7月,昭潭公社潭东大队首先创办合作医疗室,到1970年底,全县各大队普遍实行合作医疗制度,有赤脚医生556人。1975年,经过整顿,有334个大队(占全县大队总数的90.2%)的合作医疗室得到巩固和加强,每室配有简易医疗器械和百余种常用药品,有赤脚医生701人(平均每个大队1至3人)。1983年,解除合作医疗,改由“赤脚医生”承包。同年及次年全县组织两次乡村医生考试,有187人获乡村医生证书,其余改称村卫生员。1987年底,全县有乡村卫生员362人,新法接生员431人,经考试合格正式批准开业行医人员2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