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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征集资料启事
在中共东至县委的领导下,我县县志编纂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已经成立并开展工作。编好社会主义的新型志书,是一件继承过去的优秀文化传统,有利当前四化建设,造福子孙后代的大事,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将向社会广泛征集资料。
一、征集范围
凡有东至地理、历史沿革、政治、军事、工矿、交通、商业、外贸、财政、金融、农业、劳动、社会、民政、科技、文化、教育、医药、体育、名胜、人物、艺术、宗教、民族、风俗习惯、自然变化等方面的资料,均在征集之列,从1840年以后,近现代的资料为征集重点,其中有关探本溯源、证述兴革演变方面的资料,可上到古代。
二、资料种类
东流旧地方志、建德旧地方志、风土记、历史地图、文书、公报、年鉴、法令汇编、政务专刊、报纸、杂志、图书、私人文集、笔记、手稿、日记、回忆录、讲演录、公私函电、族谱、纪念品、照片、家谱、图表、金石铭文、碑碣、墓志、校刊、会刊、同学录、同乡录、题名录、工商户的文书、帐簿、合同、契约、店规、厂规、章程、营业广告、革命遗迹和历史遗迹的勘察资料、历史传说、故事、谚语、民谣、方言、创造发明、独特技术、名医秘方、验方等等。
三、征集办法
上述资料,请提供原本、原件。对副本、手抄本、来访口碑,要求真实可信,并注明时间地点。资料请用挂号,寄本会办公室,对珍贵的资料可通知本会派人取回,特别是带有抢救性资料,应组织人员收集、记录整理。本会收到资料后,进行鉴别处理,凡属修志需要的,按照质量,酌情报酬。愿意捐赠或借用的资料,请来信说明,以便另给奖励,保证做到资料保管安全,并保证提供人使用方便。
1982年12月
东至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编修《东至县志》的决议
(1983年3月27日东至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地方志,是一种区域性的重要历史文献,被称为“一方之全史”、“博物之书”。
县志,就是一种地方志,它记载一县之内天文地理、政治经济、风土人情及其演变的过程,成为一县前有所稽、后有所鉴的辅治之书。
东至县是由东流、至德两县于1959年合并,取其首字而得名。古东流县设置于南唐保大十一年(953),至德县设置于唐肃宗至德二年(757),两县山水相依,文化习俗相通,素有姊妹县之称,迄今有1030和1226年的历史。考我县现存之旧志,共九个版本,均是明清两代编修成书的,收藏于全国各大图书馆。其中以李兆洛编修的《东流县志》、周云编修的《建德风土记》成书最晚,分别为1818年和1929年。《风土记》述事的下限,没有超出清宣统二年(1910)。由此看来,我县县志至今已中断73年,其间政治发展之殊,风土人情变更之大,是以前任何时代都无法比拟的。然而,这一切在系统的文字记载上仍属空白,况且年远事湮,资料流失,如再不抓紧纂修,时间愈长,则困难愈大。
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和我县具体情况,会议认为,很有必要抓紧编写一部观点正确、内容详备、体例完善,能经得起时间检验的社会主义新型的《东至县志》。
这是历史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是利于四化建设、惠及后代的一件大事。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和全县人民,必须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热情赞助我县的编志事业,积极搜集与提供文史资料,群策群力,同心同德地开展工作,为早日编修好《东至县志》作出应有的贡献。
东至县1988—1992年
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规划草案
我县是全省、全地区血吸虫病重流行县,全具有8区3镇29个乡239个村流行血吸虫病,分别占全县区乡镇的88.9%、72.7%和89.2%,流行区人口有31万多人,占全县总人口的63.9%,历史累计钉螺面积160327406平方米,全县累计查出血吸虫病人114413人。经过反复努力,到1987年底,已消灭钉螺面积119935179平方米,占历史有螺面积的74.8%,其中消灭内陆钉螺面积36009522平方米,占内陆历史有螺面积的92.95%;消灭三滩钉螺面积83925657平方米,占三滩历史有螺面积的69.02%。八都湖、杨桥、新丰、庆丰、新庭、胜利、瓦垄、长安、长岭、临江、香口、张溪、五丰、永丰、良田等15个乡和大渡口、东流两镇及137个村基本消灭了内陆钉螺,其中有永丰、良田、杨桥、八都湖4个乡和大渡口镇以及所属115个村均成了无螺乡镇。全县累计治疗血吸虫病人114235人,占历史累计病人的99.84%。
血防工作的发展是好的,成绩也是显著的,这些成绩的取得是30多年反复斗争的结果,因此也是来之不易的。但是,我县今后面临的血防任务仍然是很艰巨的。在病情方面,近几年全县平均病人检出率呈上升趋势,急感病人也由1986年的25人猛增到1987年的132人,同时新的晚期血吸虫病人也不少。据今年调查统计,全县现症晚期血吸虫病人有930人;在螺情方面,仅内陆钉螺面积就占全省内陆现有钉螺面积的四分之一,占全地区的二分之一,而且集中在山区,分布环境复杂,灭螺难度大,任务十分艰巨。
按照省地方病小组关于“力争在两三年内基本消灭内陆地区钉螺”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委地方病小组对内陆钉螺提出了“三年控制,五年消灭”的要求。现将1988年至1992年的防治工作规划如下:
一、防治要求
1.计划在1991年前消灭内陆钉螺面积2728538平方米,占内陆现有螺面积的100%,病人下降到年6000人以下,同时要搞好三滩易感地带的防护性灭螺,使全县急感病人每年控制在30人以下。
2.已达到无螺的永丰、良田、八都湖、杨桥4个乡和大渡口镇,基本消灭内陆钉螺的新丰、庆丰、新庭、胜利、瓦垄、长安、长岭、临江、香口、张溪、五丰等11个乡和东流镇要继续进行疫情监测,复查复灭,巩固成果,力争达到消灭内陆钉螺的标准。
3.1988年,高山、合镇两乡和尧渡镇及北山、奠龙、光明、迭山、合义、大陈、永正、尚合、高岭、洪山、梅城、大庄、汪街、廖风、湖光、联合、七峰、双湖、余边、八里、汪村等21个村的内陆钉螺要达到基本消灭的标准;1989年,建新乡及徐村、长岭、兰田、湖田、坦埠、西源、大华、留山、兰团等8个村的内陆钉螺要达到基本消灭的标准;1990年,洪方、徐村、七里湖、汪坡、坦埠等5个乡及同春、低岭、悦民、幸福、联塘、八音、洋湖、永济、永胜、仰村、兰城、长畈、燎原、黄山、白石、江窑、塘和、蒲塘、刘村等19个村内陆钉螺要达到基本消灭标准;1991年,洋湖、平原、马田、查桥、白笏等5个乡及经农、泉塘、泥黄、徐畈、天井、葛公、禾丰、永丰、历桥、江畈、华丰、查桥、官山、沉团、火花、新建等16个村的内陆钉螺要达到基本消灭的标准;1992年,对已报基本消灭的内陆钉螺的乡村,要全面进行复查巩固,力争达到消灭的标准。
4.查病仍然以尼龙绢集卵孵化法为主,重点放在三、四类重流行村。同时要提高检出率,对二类流行村和部分厂矿、学校、国家机关等单位可开展免疫学查病。要求居民感染率在4%以上的村,每年都要开展一次查治病,居民感染率在4%以下的村,可隔年查病一次。治病要求:当年查出的病人必须当年治完。
二、主要措施
1.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由于目前我县的螺情仍占全省全地区的首位,病情又呈上升趋势。因此,疫区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疫情的严重性和防治工作的长期性,把血防工作列入重要仪事日程,并纳入任期目标责任制和政绩考核内容,对三年控制、五年消灭内陆钉螺,要有紧迫感,做到一年大抓几次。同时,疫区干部群众还要把本地区的血防工作与农村两个文明建设和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结合起来,做到治病与治穷一起抓。
2.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消灭血吸虫病是疫区群众自己的事,必须把群众发动和组织起来,工作才能落到实处。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宣传做好血防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宣传血防政策;宣传防病治病的知识,把防治血吸虫病的知识交给群众,使他们增强防病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自觉地与病害作斗争,达到预防和控制疾病的效果。
3.积极推行任务承包责任制,实行经费与任务挂钩。省委书记卢荣景同志最近对血防工作指示:“经费应与任务挂钩”和“作为硬任务来抓”。实践证明,推行任务承包责任制是深化改革的有效措施,不仅能发挥经济效益,而且能提高灭螺效果。为了更好地按期达到“三年控制,五年消灭”的目标,血防站要协助各区血防组,对所辖区内的现有内陆钉螺面积,分乡、分村、分环境逐块制订灭螺规划,上报到县地方病领导小组,然后采取定时间、定任务、定措施、定质量、定经费的方法层层承包,分级负责。承包办法仍然实行双轨制,即县将任务承包给区,区承包给乡政府,乡政府再承包给村或由材推荐的灭螺专业队。同时将业务技术指导、后勤供应、检查督促、参谋规划等层层承包给业务部门,做到任务承包后,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并根据考核结果,任务完成好坏,分等级给予奖惩。
在承包经费上,要转变等、靠、要,依赖国家包下来的旧观念,采取多渠道、多层次的筹资办法,按“谁受益、谁负担、谁灭螺”的政策和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共同负担的原则解决,国家将拿出经费的70%,县财政需拿出16%,乡村和个人要拿出14%。
4.加强防治队伍的建设,提高队伍的素质。首先要逐步调整血防队伍人员的结构,卫生主管部门和劳动人事部门要严格把关,控制非专业人员涌进血防部门,在防治任务重的区,专业力量要充实和加强;二是抓紧和加强青年职工的技术培训,鼓励他们自学成才,以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三是对坚持在第一线的血防人员,在政治、工作、生活上给予关心和爱护。在技术职务聘任时,要尽量考虑基层血防工作的特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四是继续对职工进行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使他们能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5.继续搞好部门协作。防治血吸虫病是全社会的工作,需要各有关部门协同作战,实行综合治理。农业、水利、水产、商业、财政、民政、公安等部门要遵照《安徽省有关部门地方病防治工作职责》的有关规定,安排做好本部门应做的血防工作。
总之,我县血防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要进一步加快和深化改革,坚持遵照党的十三大精神,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落实防治措施,提高防治效果,增强防治队伍能力,团结一致,坚持不懈地做好血防工作,为保障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作出贡献。
东至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布告
东政布字(1988)2号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走,特布告如下:
一、林区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坚持依法治林,依法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二、林区各级人民政府要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对森林火灾预防工作组织认真检查,落实各项防火措施,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切实做好森林防火,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三、林区乡、村都要健全护林防火组织,确定专人负责,毗连接壤地区要加强联防;乡、村要依据《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修订防火公约,配备专职护林员,切实履行护林防火职责。
四、林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林区交通要道张贴护林防火公约和告示,设置防火宣传牌。在森林火灾易发地区要设置火情瞭望台或瞭望棚,重点林区和毗邻交界林区要开辟防火道或种植防火林带。林业部门要加强防火车辆、设备、器材管理,保证防火灭火需要。
五、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森林防火期,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林区野外用火,林区生产、作业、放牧不准带火进山,不准在山上烧饭和生火取暖。因特殊情况确需用火,事先必须报经当地乡人民政府批准。
六、森林防火期内,经批准进山生产用火的,要严格执行林区用火规定,坚持做到不开防火道不烧,起风不烧,人少不烧,无灭火工具不烧,用火后必须彻底熄灭余火,严防火灾。
七、各级人民政府或者护林防火指挥部应负责组织、指挥所辖区内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发生森林火灾,当地政府、材、组或护林防火指挥部要立即组织群众扑救,并向上一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凡延烧三小时以上未扑灭的,乡护林防火组织要在现场设立灭火指挥部;延烧6小时以上仍未扑灭的,县护林防火组织要在现场设立灭火指挥部。
八、护林防火,人人有责,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当事人或发现者有责任立即扑救,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村、组和护林防火组织报告。所有机关、单位、学校、人民群众都要在当地政府和护林防火组织的统一指挥下,积极参加灭火,扑灭森林火灾。
九、对护林防火有突出贡献者,由当地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因扑救森林火灾而负伤、致残或牺牲的人员,按规定给予医疗或抚恤。
十、对违反森林防火规定的行为,给予罚款或警告处分;引起森林火灾的,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引起森林火灾的,追究其亲属或其他监护人的责任。护林防火措施不力,玩忽职守,造成火灾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一次烧毁森林500亩以上或损失活立木2000立方米以上的,还要追究所在地乡行政领导或国营林场负责人的责任。
县长丁俊先
1988年11月15日
东至县人民政府
关于修复和保护陶公祠的通告
东政布字(1982)3号
陶公祠位于我县东流镇南侧,系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做好该祠修复和保护工作,根据国家关于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精神,特通告如下:
一、陶公祠的保护范围:以坐落山的四周自然界线为界,北面至山脚,东西南三面至公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界线,侵占保护区。
二、广大干群要认真保护国家文物古迹,积极支持陶公祠的修复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陶公祠保护区内拆砖、取土、筑路、毁林、建房或开荒,不得损坏陶公祠所属财产和一草一木。
三、陶公祠周围的各区、社(镇)和有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干群搜集陶公祠及其附属建筑物品砖石、石刻、碑文和其他物品,并要妥善保管,及时归祠,不得毁坏。
四、对修复和保护陶公祠有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要给予表扬或奖励;对违反本通知规定,侵占和破坏陶公祠设施及其文物者,要分别情况,给予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惩处。
特此通告
县长徐洪松
1982年5月28日东至县人民政府关于严格禁止赌博活动的布告
东政布字(1986)第1号
为了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惩戒赌博行为,根绝赌博活动,保卫四化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特布告如下:
一、赌博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恶习,是违法犯罪行为,任何形式的赌博都应坚决取缔。
二、赌博场上的赌资、赌具及赌博输赢的财物,一律没收;赌债一律废除。
三、凡在近一年内参与赌博的人,必须自本布告公布之日起十天内,主动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街道居民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登记,农村村民到村治保会登记;单位职工到本单位保卫(政工)部门登记,讲清赌博、输赢情况及赌资、赌具的来源和去向,保证今后不再重犯,争取从宽处理。
四、赌徒、赌棍、惯赌分子和设赌抽头,提供赌具、赌资、赌舍的窝主,教唆、怂恿他人赌博的,责令自本布告公布之日起,立即向当地政府或公安派出所彻底坦白交代问题,交出非法所得,揭发同伙,听候处理。拒不交付者,一经查出,从严惩处。
五、对主动交付赌博问题,停止赌博活动,又能检举揭发他人赌博行为的,从轻或免除处罚。对于阻挠、抗拒治安管理人员执行禁赌公务的,对检举、揭发及制止赌博活动的人员进行报复的,对挪用公款、集体财物或他人财物进行赌博的,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赌博的,要加重处罚。
六、任何公民发现赌博活动,都有权予以制止,有权向各级政府或公安保卫部门报告,对于积极检举、揭发或制止赌博活动的治安积极分子,各级政府部门应旗帜鲜明地给予支持、表扬和奖励。
县长唐国全
1986年6月20日
巡抚都御史海公德政碑记
徐绅
建德邑小土瘠,旧称简僻。自嘉靖十一二年间,饶之景德镇数奉使烧造进御诸器,程期既迫,运者改取捷便,悉开道于此。而增夫马凛饩于里甲中,其后醮祀营造寝盛,进运诸器,动数百扛,月凡十余上。追江浙闽广盗起,诸使星轺,率亦取便捷,出入纷错,则夫马廪饩岁办于里甲者殆万金,皆昔之未尝有者也。其间,监司守令虽尝为之节缩协助,然便道既开,承迎风靡,寅缘为奸,公私破冒,未益增剧,盖九里骚然,无一聊生者矣。隆庆改元,诏停烧造,始有徯苏之望顾,其他所经,供亿不辍。郡太守慈谿冯君下,前令长涪州张君图之,数有加恤,惜不得擅更置耳。己巳八月,都御史琼山海公来抚江南,裁冗滥,革虚冒,抑豪纵,拯调弊,廉顽立懦,风采凛肃,首檄吾郡,谓传舍隶孔道,供给必隶经费。建德置夫马廪饩,非典。其尽停罢星使驿禀,悉复旧所由如故,违者治之有差。于是,冯君与今令长镇南范君,祇承休命惟谨,盖里甲岁省万计,而又议经费、均徯役为一条鞭法,纲领分明,款目详密,视旧亦岁省十六,其非议所载者,分文无擅调发。布令之日,穷岩邃谷,鼓舞相贺,谓非今圣大子神明,知人善任,使何以数十年僻远细民之苦,一旦获再苏息。庚午春,海公以言论调走,书别予于山中,邑人闻之,村吊巷哭,如失父母,则相与叹小人无依,怅盛德之难继,谋欲勒岘首之石,永甘棠之思,且以为幸来者之采风尚,无轻于改弦云耳。予谓国家经制,无问区细远近,其初各有量度规画使永久,其后稍有敝坏,宜就振刷,不宜辄有改创。即道途次舍传餐递代之设,因其所制,准其所用,虽倍有浮溢,不大匮乏,惟事出非经制无所用,则末流益泛溢而不可遏,如吾邑夫马一节,是路未开,原所由路地不增设;是路既开,原所由路地不减罢,徒以取便为衅。遂使九里贫瘠之区,岁滋万金,非额之办,而日朘月削,皮骨销尽,虽有司、百姓亦自视以为膏育之疾虑扁却走者,一旦公出诊视,以为此寒暑之感,原自外至今不驱逐腠理,大伤矣。故檄书所至,沉疴顿起,夫公亦按其经制,而禁其浸淫者,如是耳,天下之事何莫不犹是哉。公之忠说廉正,大猷伟节,人人能言之;青史所载,自当与天日相永,不局于下邑偏方一二事,亦不计细民思与否而有待于野人之私记。独观其施吾邑郡之一二事如此。则他郡邑可知之也;吾郡邑之感于公者如此,则大江之南人心通可知也。使公得进奉今上,德意更博施于天下,则天下之人心亦大略可知也。其竟不能而又;遭论列以去,则竟有不可知。予尝复公书,谓前辈抚镇江南惠泽莫如周文囊公最深,然文囊公能委曲仁术以济其才之所能力,而其时风俗浑朴,士持公议,故任之得久而行之得安,今公以诚。心直道矫在救弊,必欲尽展所学,浇俗浮议之间。虽百姓感公惟允,而其他形沮势隔,则其得行与不行,亦别有数,非人之所能为者,此实录也。且公之去也,抗疏自理,犹曰建德小县,去驿传所由,百姓困弊已甚,供给所出,不载令典,乞毋以臣去而更臣所行之法。嗟呼,逝梁阅苟之禁何其深长思哉。公存心天下国家,盖不以身之去留而有间类,如此仁矣哉,因叙述前事,本之民情,勒之贞石,其昨关吾邑者屏不书系之铭,铭曰:
石不可泐,德不可忘。南国之思,系于甘棠,归农于田,卖驹买犊。惟正之供,载生载育。革食息馈,壶浆罢迎。舍哺熙熙,孰造之生。赫赫中丞,煦煦明府,爰布条章,允矣公母。
公讳瑞,号刚峰,冯君讳叔吉、张君匪、范君从义,皆先后勤民而有惠于兹邑者也。
书之时,隆庆四年,岁在庚午夏月之吉。
元·吴师道梅公亭记
士君子宦游之邦,去之数百年,人犹想其风烈而不忘,至于崇表而章显之,是虽好德之心,然其所以使人至此,而为末吏之劝者,岂小哉!池之建德,故宋尚书都官员外郎,国子监直讲梅公圣俞,景间为知县事,集中诗,几百篇,皆在是邑作,而当时风物宦况之大略可考见也。后人尝于郎官舍西偏,为梅公堂以祀之。既废,后令柴梦规重建于县圃之北,世易事更,复改县后之半山亭为梅公亭,以识其旧。未几,亦化为荒墟。师道之来也,按行遗址,见大础在草茅中,荛儿牧竖踯躅其上,老木三数株,错立苍然,为之踌躇太息。自是营构之念,往来于怀。越明年,始克就绪,为屋三间,复扁其号,限以周垣,建以外局,飞檐虚槛,高亢疎明,既与邑人慰其景仰之思,而溪山屋室环绕映带,又得登临之美,以相乐也。当宋之初,文体卑陋,公倡古淡之作,一变其习。欧阳子以一世巨人而盛推尊之,若己弗及。又以仁厚、乐易、温恭、谨质称其人。一时诸公交口论荐,虽仕不大显,而文学行义,足以仪当时而表后世。矧建德肇邑自唐,令长凡几何人,而公之名独称之至今,是岂可以势力致哉!使凡吏于此者,登公之亭,诵公之诗,思公之所树立,以自励,则斯邑之民,将被其赐于无穷,不然,是皆公之罪人也!师道于公无能力役,然不可谓无志于自励者,斯亭之作,既自为之经营,而众来致助,乃命邑人陶起东董其事,不以烦民,庶几可久,尚告来者,嗣有葺焉。其或迁吾之为,漫不顾者,任其圮坏泯灭,亦独何心哉!亭成,当至元三年丁丑之岁十二月乙亥。明年某月日,吴师道记。
明·言芳陶靖节祠记
东流本彭泽东北境,晋彭泽令陶潜菊所也。志谓先生种菊县治后,因名曰菊邑。予素慕先生及康节邵先生,家居邑城南,倣虞文靖之所为,作小斋二:东曰陶斋,西曰邵斋,不图衰老斥谴之余,得履先生旧游之地也。知县进士杨季芳亦知慕先生者也,作祠堂于县学宫之侧,立主以祀,因请记,并言助成祠之由,幸得工部郎中毛应奎例纸六千易甓石。先生之诗曰:终日驰驱走,不见复问津。识者知其沮溺自况而叹世无夫子也。彼沮溺何幸!与圣人同时,顾乃恝然无情于斯世,其趋不同矣!而勉斋黄氏谓:在今日,救世之道,正当扶起沮溺等人。先生不幸生于圣人千百年之后,徒想望圣人于寤寐之间,形于诗,盖与圣人异时同趋者也。祠列殿侧,义固不忒将更其神主以栗复龛以妥厥灵焉。记此,俾后之为县者知其岁月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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