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六、1990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提要
政区人口土地
一、行政区划全县辖9区3镇41个乡,373个村(居)委会,3643个村(居)民小组。
二、户数人口年末总户数为124160户(农业户113130户,非农业户11030户)。总人口515274人(非农业人口39765人),其中男性264260人,女性251014人。当年出生9890人,死亡3624人,人口自然增长率12.24‰。总人口中:汉族513031人,占99.56%,回、满、蒙、藏、苗、壮、维吾尔、布衣、侗、傣、畲、土家族2243人,占0.44%;社会劳动者247470人,占总人口48.03%,从事农、林、牧、副、渔业192582人,占劳动者总数77.82%,工业、建筑业24673人,占9.97%,商业、交通、文化、卫生、金融和其他劳动者30215人,占12.21%;大学(含专科)文化程度2134人,高中(含中专)20977人,小学211092人;12周岁以上文盲、半文盲120769人。人口密度154人/平方公里。
三、土地面积全县为3256.3平方公里(合488.45万亩),其中山场占67.3%,水面9.2%,耕地13.5%,村庄道路10%
国民经济
社会发展
五、社会保障
保险事业县有保险公司,下设44个乡镇保险代办站。保险种类有产险和身险两大类、49种。1984年至1990年累计承保财产总额42265万元,累计保险费收入726.6万元,累计赔款支出508万元,综合赔付率为70%。
福利事业农村366个行政村建立了福利基金会,入会农户67593户,占总户54.4%,已筹福利基金139.1万元,1990年投放80万元,扶贫416户,当年增值5.75万元。全县筹办经济实体102个,扶持资金6.6万元,集体办福利工厂12个,盲、聋、哑、残就业95人;乡、镇办敬老院22所,收养孤寡老人117人;农村集体供养五保户772人,每人每年食粮标准300公斤,食油6公斤,零用钱60元;1990年全县优待现役军人家属438户,发放优待金17.7万元,平均每户404元。
一、行政区划全县辖9区3镇41个乡,373个村(居)委会,3643个村(居)民小组。
二、户数人口年末总户数为124160户(农业户113130户,非农业户11030户)。总人口515274人(非农业人口39765人),其中男性264260人,女性251014人。当年出生9890人,死亡3624人,人口自然增长率12.24‰。总人口中:汉族513031人,占99.56%,回、满、蒙、藏、苗、壮、维吾尔、布衣、侗、傣、畲、土家族2243人,占0.44%;社会劳动者247470人,占总人口48.03%,从事农、林、牧、副、渔业192582人,占劳动者总数77.82%,工业、建筑业24673人,占9.97%,商业、交通、文化、卫生、金融和其他劳动者30215人,占12.21%;大学(含专科)文化程度2134人,高中(含中专)20977人,小学211092人;12周岁以上文盲、半文盲120769人。人口密度154人/平方公里。
三、土地面积全县为3256.3平方公里(合488.45万亩),其中山场占67.3%,水面9.2%,耕地13.5%,村庄道路10%
国民经济
社会发展
五、社会保障
保险事业县有保险公司,下设44个乡镇保险代办站。保险种类有产险和身险两大类、49种。1984年至1990年累计承保财产总额42265万元,累计保险费收入726.6万元,累计赔款支出508万元,综合赔付率为70%。
福利事业农村366个行政村建立了福利基金会,入会农户67593户,占总户54.4%,已筹福利基金139.1万元,1990年投放80万元,扶贫416户,当年增值5.75万元。全县筹办经济实体102个,扶持资金6.6万元,集体办福利工厂12个,盲、聋、哑、残就业95人;乡、镇办敬老院22所,收养孤寡老人117人;农村集体供养五保户772人,每人每年食粮标准300公斤,食油6公斤,零用钱60元;1990年全县优待现役军人家属438户,发放优待金17.7万元,平均每户40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