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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本县水利工程由民间自主管理。大姓有公堂,则由公堂管理;杂姓聚居处,则由受益户共同管理。其工程设施、维修费用、管理人员报酬,均按亩摊派。建国后,各项水利工程,按其大小、位置,由县、乡、村、生产分别管理。县管国营大工程,乡、村、生产队管理小工程,为集体经营。
一、水库塘坝管理
全县62座水库,实行分级管理。东山水库设有东山水库管理委员会,有房屋4幢20间,定员15人,属县水电局直接领导(后改国有乡管),负责管理水库及附属工程建筑物、水电站,并负责水面综合利用。广德口水库,由杨田乡组建管理委员会,下设水利管理站,具体负责水库管理事宜。其它60座水库,由受益乡、村负责管理。共有专管人员101人,房屋32幢,139间。
建国初期,本县塘坝由受益户联户管理。农业合作化后,由农业社管理。1957年后,由受益生产大队(村)、生产队(材民小组)管理。
二、圩堤、涵闸、机电管理
本县机电排涝与排灌结合站及涵闸,大多建立于圩区,均由圩堤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属国营事业单位、企业管理性质的有童埠圩(包括机电、涵闸)管理委员会,共有管理人员12人,负责管理工程建筑物及水土资源开发等事宜。合心圩、洛平圩、姚圩、南河圩等圩堤、机电、涵闸均由所在乡镇管理。其它工程均由所在村管理。
不在圩区建立的机电灌溉站,全县共有13处,其中元桥二级电力灌溉站属国有乡管,余均由村负责管理。
1972年起,县水电局先后举办6次机电电工训练班,讲授机械结构、电气理论知识、安全规则,并进行现场操作、维修训练,共有198人受训,故在抗旱排涝中,能保证电机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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