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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业用电
1958年,县农机厂、织绸厂、印刷厂、食品厂等几家工业企业开始用电。1960年,工业年用电量9万余千瓦时,占青阳发电厂发电量的50%。1969年1月,第一条供工业用电的10千伏线路建成,县铅锌矿、化肥厂相继用电,并成为本县用电大户。1971年用电量首次超过100万千瓦时。70年代,工业年用电量始终在200至300万千瓦时之间。中
35千伏变电所表

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乡工业发展较快,用电量猛增。1989年,全县用电工业企业109个,年用电量886.6万千瓦时,占全县用电总量的41.9%。
二、农业用电
本县农业用电始于1969年。城郊公社红旗大队东方红生产队自筹资金,架设10千伏线路1.6公里,装配变1台,容量30千瓦,用20千瓦电动机碾米、抽水,并为52户社员照明。此后,农业用电在全县用电总量中占一定比重。至1972年,青通河、七星河下游地区建电力排灌站12处,装机34台,总容量2426千瓦。1973年,全县农业用电24.30万千瓦时,占全县用电总量的8%。1989年,全县农业用电829.6千瓦时,占全县用电总量的38%。是年,全县有固定电力排灌站37个,装机总容量4641.6千瓦,小型流动排灌设备装机容量6115千瓦,其用电量自1981至1989年,一般年平均用电350万千瓦时,大灾、重灾之年用电量达1000万千瓦时以上。此外,电力加工业已普及各乡村,年用电量约150万千瓦时。
三、生活用电
60年代,仅蓉城镇机关单位和居民用电。1969年农村居民开始用电,1989年,除南阳乡考塘村50余农户未用电外, 余均普及。 生活用电量增长较快,1971年用电量仅41.79万千瓦时,至1983年增至355千瓦时。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家用电器逐步增加。1984年接通至神仙洞的10千伏电源,装配变50千瓦,开始长期用电。1985年生活用电量占用电总量的23.5%,1989年下降到19.7%,人均用电16.9千瓦时。
几个年份用电量表单位:万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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