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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清武装
明嘉靖二十四年(1545),本县民兵(亦称民壮)127人,分守仓库、监狱、城池等。嘉靖四十三年,本县始筑城垣,选20名习武民壮分守城门,其人选均由丁田轮派,人工食银由丁田分摊。
清康熙年间,始练“乡勇”,为地方防备盗贼。咸丰三年(1853),太平军进兵青阳,各都董奉示办“团练”,时有王选屏的“虎头勇”、宁的“临城义勇”、刘以刚的“仁、义、礼、智、信”5团勇等。咸丰八年,岁贡曹云程与乡绅曹祯卫组建“共武团”,有练勇500名,编为“仁、义、智、勇、严”5队。这些团练,均系封建地主武装,长期追随湘军,与太平军为敌。
二、国民党武装
民国16年(1927)底,成立县人民自卫团(亦称保卫团),有官佐32人,团丁190人,枪械204件,团长孙开梅。民国21年,该团改编为县保安大队,辖2个中队,1个特务排,有官佐18人,士兵297人。
民国27年,成立县抗日人民自卫军,司令由县长兼任,下辖常备队(有供给)和后备队(无供给)各1个中队,共有官兵120余人。翌年2月,改编为人民自卫总队,正副总队长分别由县长、军训教官兼任,另设总队副1员。下辖常备中队、后备中队各1个,计官佐14人,士兵136人,有手提式枪12支、步枪71支、驳壳枪5支。
民国29年,县人民自卫总队改为县国民兵团,正副团长分别由县长、军训教官兼任,另设团副1员,至民国33年春,辖1个自卫大队、3个自卫中队、1个集训中队、3个后备中队,自卫中队和集训中队为武装中队,采用三三制编成。据民国34年6月统计:国民兵团部、自卫大队部及3个自卫中队,共有官佐40人,士兵319人。有步枪193支,手枪6支,轻机枪5挺,手提式枪12支。是年秋,国民兵团部、自卫第三中队及后备队均裁撤。
民国35年10月,县政府为加强地方反共武装,恢复第三自卫中队建制,成立民众自卫大队,下辖3个自卫中队、1个集训中队。翌年11月,扩编成县民众自卫总队,总队长由县长兼任。下辖2个保安警察大队(亦称自卫大队),6个武装中队,每个中队有官佐5人,士兵120余人,步枪100余支,机枪2至3挺,总队官兵共计1000余人。民国37年底,县民众自卫总队改编为县自卫团,原自卫总队的大、中、小、队改编成营、连、排建制,团长由县长兼任。其时,县自卫团还将木镇乡警队拼凑编成1个连,筹划组建第三营。同期,还在全县范围内按18—45岁的壮丁年龄,编设乡、保自卫队,由乡保长兼任队长。
三、人民武装
游击队民国23年8月,中共皖南特委派员携20支步枪至庙前,帮助中共青阳县委建立九华山红军游击队,队长陈树枝,有队员100余人。主要任务是在县委领导下,打土豪、筹粮款,扩大武装。民国24年,该队编入皖南独立团。是年12月,红十军团路过陵阳时,留下11人,11支枪,帮助建成陵阳红军游击队,有队员18人。指导员宁坤山。月底,发展到40余人,翌年2月,与贵池、石埭游击队汇合,组成青石贵游击大队。此后,曾在本县九华山地区多次袭击国民党青阳县自卫团队。
民国28年春,中共牛山区委通过统战工作,在石壁乡(今丁桥乡)组成牛山人民抗日自卫大队,有队员100余人,内设中共秘密支部。是年10月,县长莫寒竹强令解散,队员中20余名共产党员投奔新四军。民国33年春,中共童埠区委从各地游击队和民兵中,抽调50余名武装人员组成童埠区队,下辖涧北、茗山、陀龙3个乡的游击队。
民国34年10月,中共铜青南县委建成铜青南游击大队,政委朱农率部在本县盘台、宾山一带建成中心区;陈尚和、尹彬等率部在茗山、锅冲等地活动。民国36年7月,改组为铜青贵游击大队,10月,改为泾青南游击大队。至民国37年9月,直辖2个连、1个警卫队及本县杨田区队(后改为游击连),队员由初建时的40余人扩大到600余人,活动中心地区主要为宾山、茗山、九华山一带。
人武部1949年5月,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青阳县武装部,设军事、政工2股,隶属县人民政府,专事民兵参战、剿匪训练等工作。1951年5月,改属军队建制,受以军队为主、地方为辅的双重领导。各区、乡均建立人武部,配备专职干部。1954年8月,改称县兵役局,内设兵役、民兵2科。1959年11月,复称县人民武装部,设军事训练、组织动员、政治工作等3科。1986年6月9日,县人武部由军事系统改归地方建制,受以地方为主、军队为辅的双重领导。
民警队1949年5月,成立县大队和县公安队。县大队下辖4个连队及1个警通排,翌年12月,改为独立第三营,1952年6月裁撤。公安队编制30余人,隶属池州地区公安处民警队领导,1959年裁撤。
1962年初,成立县武装警察中队,编制30余人,待遇与解放军同。7月,改称中国人民公安部队青阳县中队。1966年6月隶属县人武部领导,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青阳县中队。1975年底,改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青阳县中队,隶属池州地区支队和公安机关双重领导。
县人武部(兵役局)正副部(局)长、政委更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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