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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体育队伍及场地设施
一、体育队伍
50年代,本县体育队伍开始形成,时有等级裁判员5名,等级运动员8名。各中、小学开始配备专职或兼职体育教师。至1989年全县有等级裁判29名,其中篮球二级2人、三级9人;田径二级2人、三级8人;乒乓球二级1人、三级4人;排球二级1人、三级1人;手球二级1人。有等级运动员97名,其中乒乓球二级1人、三级16人;田径二级1人、三级18人;篮球三级8人;中国象棋三级20人;围棋三级13人;钓鱼三级19人。此外,全县中、小学配备专职体育教师270余名。
在加强县内体育队伍建设的同时,注意向上级体育单位输送体育人才。50年代,本县向安徽省女子排球队、女子篮球队、射击队、体操队共输送运动员5名,其中孙秋霞、孙幼婷姐妹,分别为省女排、女篮队主力队员。1971至1989年,本县向省体校、体工队等单位共输送学生及运动员21名。
二、场地设施
民国时期,青阳中学、陵阳简易师范学校各建有1个篮球场。全县无田径场地。民国28年和民国32年两次运动会均在河滩、河埂上举行。
1950年,全县城乡篮球活动广泛开展,仅蓉城镇就建有简易篮球场10余个。1960年,青阳中学师生开山平地,修建本县第一个田径场,总面积6500平方米,内设100米跑道和200米环形跑道,并建简易跳远沙池。此后陵阳中学、九华中学、木镇中学亦相继建成3个田径场。1972年,本县体委在今工人俱乐部北侧建成灯光篮球场,1974年,开始平整北门30余亩池沼地,筑起围墙,建成本县体育运动场,总面积23400平方米。1979年,在广场内建成乒乓球房3间;1980年,建成300米环形跑道;1981年,广场内建成灯光球场(原灯光球场改建成旱冰场);1985年,建可容纳3000名观众的看台,看台池内,可进行篮球、排球、手球比赛。1989年统计,全县城乡建有篮球场75个,乒乓球室223间,溜冰场1个,游艺室1个,棋类活动室20余间。单杠、双杠、木马。跳箱等运动器材,均集中于城乡中、小学。80%以上的行政村尚无体育运动场地。
50年代,本县体育队伍开始形成,时有等级裁判员5名,等级运动员8名。各中、小学开始配备专职或兼职体育教师。至1989年全县有等级裁判29名,其中篮球二级2人、三级9人;田径二级2人、三级8人;乒乓球二级1人、三级4人;排球二级1人、三级1人;手球二级1人。有等级运动员97名,其中乒乓球二级1人、三级16人;田径二级1人、三级18人;篮球三级8人;中国象棋三级20人;围棋三级13人;钓鱼三级19人。此外,全县中、小学配备专职体育教师270余名。
在加强县内体育队伍建设的同时,注意向上级体育单位输送体育人才。50年代,本县向安徽省女子排球队、女子篮球队、射击队、体操队共输送运动员5名,其中孙秋霞、孙幼婷姐妹,分别为省女排、女篮队主力队员。1971至1989年,本县向省体校、体工队等单位共输送学生及运动员21名。
二、场地设施
民国时期,青阳中学、陵阳简易师范学校各建有1个篮球场。全县无田径场地。民国28年和民国32年两次运动会均在河滩、河埂上举行。
1950年,全县城乡篮球活动广泛开展,仅蓉城镇就建有简易篮球场10余个。1960年,青阳中学师生开山平地,修建本县第一个田径场,总面积6500平方米,内设100米跑道和200米环形跑道,并建简易跳远沙池。此后陵阳中学、九华中学、木镇中学亦相继建成3个田径场。1972年,本县体委在今工人俱乐部北侧建成灯光篮球场,1974年,开始平整北门30余亩池沼地,筑起围墙,建成本县体育运动场,总面积23400平方米。1979年,在广场内建成乒乓球房3间;1980年,建成300米环形跑道;1981年,广场内建成灯光球场(原灯光球场改建成旱冰场);1985年,建可容纳3000名观众的看台,看台池内,可进行篮球、排球、手球比赛。1989年统计,全县城乡建有篮球场75个,乒乓球室223间,溜冰场1个,游艺室1个,棋类活动室20余间。单杠、双杠、木马。跳箱等运动器材,均集中于城乡中、小学。80%以上的行政村尚无体育运动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