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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摘标准
1953年前,一般在每年4月中旬开园采摘,至7月上旬封园。一般都采成“棵棵乌”不留余叶,导致茶树高低不齐、采摘面越来越小,茶树未老先衰。
1954年,国家制定茶叶采摘标准后,各茶区始逐步改变老式采摘法,实行了采高养低、采大留小,采棵面不采棵里,采养结合的采摘标准。具体要求是:采春茶,留养1片大叶,采夏茶,留养鱼叶,采秋茶,打顶苗。做到适时开园、分批采摘。茶农中有“早摘三天是个宝,迟摘三天便是草”的说法。
1979年,县茶叶公司根据第二次全国茶价改革会议提出的茶叶采摘新标准,编印了《茶叶采摘手册》2000余册发至县内各茶区,推行新的采摘标准。即:幼年茶树,以养为主,采养并举;成年茶树,在树冠达到标准高度85%以上时,按采摘要求分批留叶采,重修剪的茶树,在剪后第二年,春茶留2时,夏茶留1叶,秋茶不采;第三年,春茶留1叶,夏茶留鱼叶,秋茶不采;第四年转为成龄茶树采摘。台刈茶树,第二年采顶叶;第三年,春茶留2叶,夏茶留1叶;第四年,春茶、夏茶各留1叶,秋茶留鱼叶;第五年转为成年茶树采摘。制作红茶,采1芽2至3叶;制绿茶采1芽3至4叶。同一茶类应按不同级别要求采摘。
红毛茶鲜叶分级标准

1954年,国家制定茶叶采摘标准后,各茶区始逐步改变老式采摘法,实行了采高养低、采大留小,采棵面不采棵里,采养结合的采摘标准。具体要求是:采春茶,留养1片大叶,采夏茶,留养鱼叶,采秋茶,打顶苗。做到适时开园、分批采摘。茶农中有“早摘三天是个宝,迟摘三天便是草”的说法。
1979年,县茶叶公司根据第二次全国茶价改革会议提出的茶叶采摘新标准,编印了《茶叶采摘手册》2000余册发至县内各茶区,推行新的采摘标准。即:幼年茶树,以养为主,采养并举;成年茶树,在树冠达到标准高度85%以上时,按采摘要求分批留叶采,重修剪的茶树,在剪后第二年,春茶留2时,夏茶留1叶,秋茶不采;第三年,春茶留1叶,夏茶留鱼叶,秋茶不采;第四年转为成龄茶树采摘。台刈茶树,第二年采顶叶;第三年,春茶留2叶,夏茶留1叶;第四年,春茶、夏茶各留1叶,秋茶留鱼叶;第五年转为成年茶树采摘。制作红茶,采1芽2至3叶;制绿茶采1芽3至4叶。同一茶类应按不同级别要求采摘。
红毛茶鲜叶分级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