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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设置
解放以前,本县无专门检察机构,只在法院内设置检察处或检察官,行使提起公诉等职权。1952年3月,成立县人民政府察署,址设广阳镇小南门夏家巷。由公安局长荀全贵兼任检察长,配秘书1人。1955年5且29日,改为石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阎九如,配检察员1人、书记员2人。1959年初与太平县检察院合署办公,同年4月撤销。
1965年12月,设立石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邱荣富,另设检察员2人,址设七里老街。“文化大革命”中,县人民检察院被“砸烂”,其职能先后由军管小组、人保组取代。1973年3月起,检察工作由县公安局办理。
1978年7月4日,恢复石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臧德权,址设城关镇人民路32号。
1965年12月,设立石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邱荣富,另设检察员2人,址设七里老街。“文化大革命”中,县人民检察院被“砸烂”,其职能先后由军管小组、人保组取代。1973年3月起,检察工作由县公安局办理。
1978年7月4日,恢复石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臧德权,址设城关镇人民路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