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六节 国营农牧林场
一、国营农牧场
国营农牧场多创建于50至60年代,主要是培育繁殖良原种和技术示范推广。办场时,贯彻“不与民争利”的原则,多建在边远地区。80年代前是单一型经济,财务核算由国家财政承包;80年代后,改为“事业性质,企业管理”,取消地方财政补贴,各级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稻、麦、棉等种场,由工人包土地,以亩定产、定上交;茶场、园艺场将茶、果园包到个人,产量、产值和上交均一定三到五年不变;种畜(禽)场以畜(禽)舍定饲养量、出栏量上交利润。场部把工人上交的收入用作固定资产折旧、退离休人员工资、行管费和税金等支出,并发展工副业生产。
1990年全区有国营农场19个,其中稻、麦良种场6个,分别为巢湖地区元山良种繁殖场、巢湖市水稻良种繁育场、庐江县良种繁殖农场、无为县水稻良种场、和县稻麦良种繁殖场、含山县示范繁殖农场;棉种场1个,即和县棉花原种场;园艺场3个,即巢湖市园艺场、无为县园艺场、含山县园艺总场;茶场4个,即巢湖市茶场、无为县茶场、和县茶场、含山县长山茶场;种畜(禽)场5个,即巢湖市种畜场、庐江且种畜场、无为县良种鹅场、无为县良种猪场、和县种畜场。
附:地区元山良种繁殖场
建于1952年,前身是巢县农场。1956年由巢城西北郊的贾塘圩迁至夏阁区的元山北麓。1958年底,省工业厅创办的工业厅元山农场划归该场,1963年省机械厅又将机械厅元山畜牧场移交给该场,“文革”期间隶属地区“五七干校”管理。1973年底,正式命名为巢湖地区元山良种繁殖场。80年代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全场每年可产粮食22万公斤。其中稻谷10万公斤,油料3万公斤,茶叶0.8万公斤。还有棉花、大豆等经济作物。除自给外,每年向国家和社会提供稻、麦、山芋、棉花等农作物良种10多万公斤。猪场在高峰年饲养量达2000多头,年出栏肥猪1000多头,并每年向社会提供良种仔猪200多头。奶牛场有奶牛80多头,年产鲜奶11万公斤。酒厂年产达800吨,生产有大曲酒、粮食酒和芋干酒等品种。1987年与地区燃料公司等创办矿泉水饮料厂,1990年独资经营。粉厂、酿造厂生产的山芋粉、粉丝、酱油和酱菜等供应市场。
1990年职工296人,全场占地面积1946亩,其中耕地面积865亩(茶园175亩,旱地494亩,水稻田196亩)。场内设有农茶场、奶牛场、猪场、酒厂、饮料厂、酿造厂和粉厂等生产场(厂),有厂房及职工住房2.1万平方米,各类车辆及主机械18台(套),拥有固定资产总值350万元,年产值250万元,利税13万元。
二、林场苗圃
林场50至60年代区内四县一市相继办起国营林场,主要任务是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保护、管理和利用现有森林资源。1981年7月至1983年,对山林林权进行清理,颁发了山权、林权证书。1983年进行企业整顿,并在试点的基础上按事业单位实行企业管理,建立了定、包、奖生产责任制,按生产项目、生产阶段定额承包给职工或班组(作业区)。至1990年底,全区有10个国营林场,职工总数969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52人。经营管理总面积16.2436万亩。国家基本建设总投资579.5万元,共完成造林14.805万亩,基本消灭了荒山;修建林道180公里,简易公路30公里;建设防火瞭望台8座,开辟防火和隔火林带171公里,购置大小汽车9辆,拖拉机1辆;喷药机16台,防虫机动喷雾器67台;建房2.83万平方米。
苗圃国营苗圃是全民所有制的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企业管理,多创办于50年代。80年代,国营苗圃平均每年育苗面积600亩以上,出圃面积近500亩,年出圃供上山造林、四旁庭院绿化和城镇美化等各类用材、经果林苗木700余万株。1990年全区有国营苗圃6个,职工248人,经营总面积1971.4亩,其中可育苗面积698亩。生产经营设施:修理晒场115平方米,打机井2眼,修建主、支排灌渠渠道350米,水塘15口,购置动力机械6台,建设房屋6865平方米。自创办至1990年,国营苗圃坚持科学育苗,积极引种驯化,推广良种繁育,重视和推广国外松芽苗移栽、板栗、杉木无性系繁育和ABT生根粉等新技术,大力引进培育美化观赏树种,推广、普及育苗技术。
1990年全区国营林场基本情况统计表
1990年全区国营苗圃基本情况统计表
国营农牧场多创建于50至60年代,主要是培育繁殖良原种和技术示范推广。办场时,贯彻“不与民争利”的原则,多建在边远地区。80年代前是单一型经济,财务核算由国家财政承包;80年代后,改为“事业性质,企业管理”,取消地方财政补贴,各级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稻、麦、棉等种场,由工人包土地,以亩定产、定上交;茶场、园艺场将茶、果园包到个人,产量、产值和上交均一定三到五年不变;种畜(禽)场以畜(禽)舍定饲养量、出栏量上交利润。场部把工人上交的收入用作固定资产折旧、退离休人员工资、行管费和税金等支出,并发展工副业生产。
1990年全区有国营农场19个,其中稻、麦良种场6个,分别为巢湖地区元山良种繁殖场、巢湖市水稻良种繁育场、庐江县良种繁殖农场、无为县水稻良种场、和县稻麦良种繁殖场、含山县示范繁殖农场;棉种场1个,即和县棉花原种场;园艺场3个,即巢湖市园艺场、无为县园艺场、含山县园艺总场;茶场4个,即巢湖市茶场、无为县茶场、和县茶场、含山县长山茶场;种畜(禽)场5个,即巢湖市种畜场、庐江且种畜场、无为县良种鹅场、无为县良种猪场、和县种畜场。
附:地区元山良种繁殖场
建于1952年,前身是巢县农场。1956年由巢城西北郊的贾塘圩迁至夏阁区的元山北麓。1958年底,省工业厅创办的工业厅元山农场划归该场,1963年省机械厅又将机械厅元山畜牧场移交给该场,“文革”期间隶属地区“五七干校”管理。1973年底,正式命名为巢湖地区元山良种繁殖场。80年代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全场每年可产粮食22万公斤。其中稻谷10万公斤,油料3万公斤,茶叶0.8万公斤。还有棉花、大豆等经济作物。除自给外,每年向国家和社会提供稻、麦、山芋、棉花等农作物良种10多万公斤。猪场在高峰年饲养量达2000多头,年出栏肥猪1000多头,并每年向社会提供良种仔猪200多头。奶牛场有奶牛80多头,年产鲜奶11万公斤。酒厂年产达800吨,生产有大曲酒、粮食酒和芋干酒等品种。1987年与地区燃料公司等创办矿泉水饮料厂,1990年独资经营。粉厂、酿造厂生产的山芋粉、粉丝、酱油和酱菜等供应市场。
1990年职工296人,全场占地面积1946亩,其中耕地面积865亩(茶园175亩,旱地494亩,水稻田196亩)。场内设有农茶场、奶牛场、猪场、酒厂、饮料厂、酿造厂和粉厂等生产场(厂),有厂房及职工住房2.1万平方米,各类车辆及主机械18台(套),拥有固定资产总值350万元,年产值250万元,利税13万元。
二、林场苗圃
林场50至60年代区内四县一市相继办起国营林场,主要任务是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保护、管理和利用现有森林资源。1981年7月至1983年,对山林林权进行清理,颁发了山权、林权证书。1983年进行企业整顿,并在试点的基础上按事业单位实行企业管理,建立了定、包、奖生产责任制,按生产项目、生产阶段定额承包给职工或班组(作业区)。至1990年底,全区有10个国营林场,职工总数969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52人。经营管理总面积16.2436万亩。国家基本建设总投资579.5万元,共完成造林14.805万亩,基本消灭了荒山;修建林道180公里,简易公路30公里;建设防火瞭望台8座,开辟防火和隔火林带171公里,购置大小汽车9辆,拖拉机1辆;喷药机16台,防虫机动喷雾器67台;建房2.83万平方米。
苗圃国营苗圃是全民所有制的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企业管理,多创办于50年代。80年代,国营苗圃平均每年育苗面积600亩以上,出圃面积近500亩,年出圃供上山造林、四旁庭院绿化和城镇美化等各类用材、经果林苗木700余万株。1990年全区有国营苗圃6个,职工248人,经营总面积1971.4亩,其中可育苗面积698亩。生产经营设施:修理晒场115平方米,打机井2眼,修建主、支排灌渠渠道350米,水塘15口,购置动力机械6台,建设房屋6865平方米。自创办至1990年,国营苗圃坚持科学育苗,积极引种驯化,推广良种繁育,重视和推广国外松芽苗移栽、板栗、杉木无性系繁育和ABT生根粉等新技术,大力引进培育美化观赏树种,推广、普及育苗技术。
1990年全区国营林场基本情况统计表
1990年全区国营苗圃基本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