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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复员退伍
195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实施前参军的志愿兵,因建军需要退出现役,称复员军人。1955年后,依照《兵役法》应征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称退伍军人。皖南、皖北军区及安徽(省)军区,每年都有一批军人,按照“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复员或退伍。
一、复退机构
皖南、皖北军区建立后,复员工作业务由军区司令部队列科掌管。1950年10月,队列科更名军务科。年度复员工作开始时,军区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同时设立复员工作办公室,由军区一副司令员、司令部一副参谋长负责,从司令部队列(军务)科、政治部组织部及后勤部有关科室抽调干部办公,其任务是贯彻复员政策、规定,分配复员数额,规定完成时间,检查督促部队实施复员的各项具体工作。各军分区、师、团单位,依当年复员任务轻重,分工领导负责或成立办公室,事毕,各级办公室即行撤销。1952年安徽军区建立后,复员工作业务由司令部复员转业科掌管。1954年省兵役局成立时,复员转业科划归其管辖,改称复员科。1959年4月,省兵役局撤销后,复员退伍工作业务仍归司令部军务处掌管。1953年抗美援朝战争结束,1955年实行义务兵役制及在此之后省军区部队几次较大规模的精简整编年分,由于复员退伍数量较大,省军区均成立复员退伍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军区及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处理复员退伍日常事务。同时,从机关各处、室抽调干部,组成工作组,深入连队(基层)检查指导。为协助地方政府妥善接待、安置复员退伍军人,建国后,省军区、军分区、市县人武部均分工一名领导干部参加地方同级的复员退伍军人委员会,并派出1—2名干部参加委员会下设之办公室工作,协助办理复员退伍军人安置事宜。
二、复退方法
【确定复退对象】
省军区部队历年复员退伍数额由大军区下达,省军区根据所属部队现行编制、实有人数和年度兵员状况,在保留骨干、有利于提高部队战斗力的前提下,分配备军分区、师、团及直属分队复员退伍人数,提出具体要求。建国初期,皖南、皖北军区所属部队采取两种办法确定复员对象,一是在班务会或连队军人大会上民主评走,报上级批准;二是在普遍教育的基础上,由连队领导研究决定,上报审批。实行义务兵役制后,均由连队共产党支部委员会按照年度兵员及技术兵的状况,提出复员退伍名单,报营审查批准。全区历年的复员退伍工作,自省军区下达任务起至工作结束总结上报止,一般需一个月时间。
【实施复退教育】
复员退伍教育由各级政治机关安排和实施。教育步骤通常分为普遍教育和集中教育2个阶段。宣布复员退伍名单前,根据部队驻地情况,以团或营为单位召开军人大会,由领导干部动员,进行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解放军光荣传统、遵纪守法、正确对待去留等教育。宣布复员退伍名单后,以营或连为单位将即退出现役的战士集中,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教育,改革、开放政策的教育,形势教育及献身“四化”和服预备役等教育,并讲清有关复员退伍的政策规定、标准制度、安全常识等方面的问题。1949年底,皖南军区各部队在普遍教育的基础上,将家在省境内的复员军人分别集中于各军分区集训队,外省籍的复员军人全部集中于军区集训队,集中进行教育。教育方法,除上课、讨论外,还广泛采取举办政策讲座、邀请驻地领导干部和来队家属宣讲农村形势,开展谈心勉励活动,运用发喜报、办广播、出墙报、放映幻灯等多种形式,进行复员退伍教育。历年的复员退伍军人在离队前,普遍做到了纪律不松、干劲不减,坚持站好最后一班岗。有些退伍战士直至离队启程前,仍坚持为部队驻地的烈军属、五保户,困难户挑水、扫地、整修房屋。有些退伍的班长、骨干,把自己多年积累的军事资料留给了连队。一一六医院饲养员樊增乾,在离队前夕,仍在养猪场守护小猪直至深夜。巢湖军分区打字员张守刚在宣布退伍后,仍继续热心地教新打字员工作。通信站在退伍战士中开展留下好思想、好作风、好传统的“三留下”活动,给入伍新战士树立了好榜样。
【办理直复退手续】
填写表格:在集中教育的基础上,退伍军人填写《退伍军人登记表》,连队填写《退伍军人证明书》,团以上机关办妥行政介绍信、党团组织介绍信、供给关系介绍信等,完善退伍手续。
作好退伍鉴定:采取自我小结、班务会评论补充、连队共产党支部审查签署意见,然后交与退伍军人征求意见,对其在服役期间的表现,全面客观的给予鉴定。
检查档案:连队干部亲自逐个检查退伍战士档案中的入伍、退伍手续是否齐全、奖惩材料、提升报告表、党(团)员的入党(团)志愿书和“军地两用人材”证书是否确实、完备。退伍战士需派人护送回乡的,档案由护送人员携带;不需派人护送的,由团以上单位负责邮寄。
发放钱物:按照解放军总部统一规定的标准,给每个复员退伍军人发齐应发的生活物品、复员退伍费、返乡交通费。对病、残战士,根据体格检查情形,按标准发给医疗补助费。对家庭有特殊困难的,适当增发生活补助费。1981年省军区所属部队给1357名退伍战士发放医疗费13.87万余元,给426名退伍战士发放生活补助费2.5万余元,给12名退伍战士评定了残废等级,并发给了《革命残废军人抚恤证》。
三、运输欢送
【安排运输】
团以上单位军运部门根据复员退伍军人人数、去向和所乘车(船)次,提前向车站(码头)预购车(船)票。车(船)票一般在登车(船)时交给本人。需整列运行的,按上级规定申报军运计划和办理乘车手续。对行李物品进行检查,督促包装施封。在交通不便的地区,需使用本单位车辆运送的,均指定车长,并派出干部跟车。1982年,省军区动用车辆670台次,行程2万余公里,运送退伍战士安全抵达目的地。
【欢送护送】
复员退伍军人离队前,各营(连)普遍召开欢送大会,为复员退伍军人戴上光荣退伍大红花,组织复员退伍军人会餐、观看电影和文艺演出等。有些连队还给复员退伍军人赠送了农具或生活用品。离队时,全连列队敲锣打鼓欢送,团、营、连领导干部亲自到车站(码头)送行告别。
建国初期,为保证复员军人安全返乡,历年均派干部护送。1950年,皖南、皖北军区对外省籍的复员军人,凡5人以上1日内不能抵达目的地的,不仅派干部护送,并配备了供管、医务人员;5人以下,由干部护送到终点车站(码头)。1975年,省军区对20人以上,回到同一地区的退伍军人,按班、排编组,派干部护送;不足20人的,在退伍军人中指定负责人,督促沿途返乡;对极少数病、残或家庭有特殊困难的退伍军人,部队派干部专程送至乡(公社)、村(大队),并与当地基层组织协商,逐个研究落实其安置事宜。
四、复退概数
皖南、皖北军区从建立至1951年底撤销,其间共转业复员12704人(其中排、连级干部1095人)。安徽军区从1952年建立至1955年实行义务兵役制的4年问,共转业复员63879人,其中排、连、营级干部12366人。1956年后,省军区部队历年退伍人数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