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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家庭
本区是农业地区,自然经济比重很大,生产单位多以家庭为主。建国以前,由于男尊女卑的陈腐观念影响,在一般大家庭中,男子掌权,女子从属,四世同堂。女儿出嫁后随婆家居住,儿子成家后一般不分开另居,否则,以示家庭不和。一个大家庭中由若干个小家庭组成,人口少则十几人,多则几十人,年高辈长者为一家之主,主持家政。长期形成“多子多福”及“四世同堂”,甚至“五世同堂”为荣耀的社会风气,尤其是农村,大家庭结构十分普遍,多年来,平均每户都在5~6人左右。建国后,随着生产关系的变化,经济建设的发展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以及人口自然流动等原因,到60、70年代,大家庭的结构形式逐渐解体,家庭规模逐渐变小,以单一的三代同堂或两代人组成的家庭增多。三代同堂一般是祖父(母)、儿(媳)、孙子(女)或者外公(婆)、女儿(婿)、外孙(女)组成。两代人的家庭一般由父母及多个子女组成。儿女长大成人婚嫁后,各自分开居住,人数也随之递减。1982年,本区平均每户4.69人,到1990年,户均4.28人,乎均每户下降0.41人。
进入80年代,本区在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大力提倡计划生育,规定一对夫妇只准生一个孩子。三口之家逐渐取代了多口之家。尤其是在城镇,大多是父母带着一个孩子居住,人口关系单纯。而在农村,也有超计划生育的夫妇,一般由父母和2~3个孩子同住,但家庭人口也只有4~5人。
滁县地区在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大力提倡男女平等,家务由男女双方共向操持,共同承担家庭义务。提倡建立民主、团结、和睦、尊老、爱幼的“五好”家庭,并通过开展“新风户”、“文明户”等活动,使家庭和社会面貌焕然一新。
进入80年代,本区在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大力提倡计划生育,规定一对夫妇只准生一个孩子。三口之家逐渐取代了多口之家。尤其是在城镇,大多是父母带着一个孩子居住,人口关系单纯。而在农村,也有超计划生育的夫妇,一般由父母和2~3个孩子同住,但家庭人口也只有4~5人。
滁县地区在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大力提倡男女平等,家务由男女双方共向操持,共同承担家庭义务。提倡建立民主、团结、和睦、尊老、爱幼的“五好”家庭,并通过开展“新风户”、“文明户”等活动,使家庭和社会面貌焕然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