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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工业结构
一、所有制结构
按所有制结构划分,1949年,全区工业企业合计72个,其中全民工业企业6个,占8.3%,私营66个,占91.7%。至1957年,企业总数增加到325个,其中全民企业95个,占29.2%;集体企业230个,占70.8%。1978年,企业总数已达1191个,其中全民企业238个,占20%,集体企业953个(其中乡办工业553个),占80%。1985年企业总数达2218个,其中全民企业278个,占12.5%,集体企业1940个,(其中乡办工业1219个),占总数的87.5%,1990年,全区乡及乡以上独立核算工业企业总产值49.14亿元(1990年不变价格,下同),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373个,占总数的13.4%,总产值25.96亿元,占总值的52.8%;集体所有制企业2334个,占总数的86.6%,总产值23.18亿元,占总值的47.2%。1992年,全区乡及乡以上独立核算工业企业2178个,总产值69.26亿元,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195个,占8.95%,产值32.89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47.5%;集体所有制企业1982个,占总数的91.05%,产值36.37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52.5%。
随着对外开放的逐步扩大,自90年代开始,全区“三资”企业从无到有迅速发展,1990年,“三资”企业仅有两家,1992年底增加到41家。“三资”企业的发展,便所有制结构发生了新的变化。
二、轻重工业结构
建国以前,本区工业生产基础十分薄弱,仅有极少数的农副产品加工及小农具、缝纫、砖瓦和印刷生产等。建国以后,逐步建立了冶金、化学、建材和机械等重工业,大力发展了食品、纺织等轻工业生产。
按轻、重工业结构划分,1949年,轻工业占99.6%,重工业仅占0.4%。1957年,轻工业下降到95.6%,重工业上升到4.4%。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10年间,社会工业总产值增长7.4倍,平均每年递增23.7%,比前30年平均递增9.2%的速度提高了14个百分点。1978年,轻工业所占比例为63.2%,重工业上升到36.8%,1988年,轻工业占58.7%,重工业上升到41.3%。1992年,轻工业占60.8%,重工业占39.2%。
本区轻、重工业发展总的趋势是重工业的比重逐步扩大,已从典型的轻型结构向轻、重结构比较协调的方向发展。但从总体上看,重工业和以非农产品为原料的轻工业在工业总产值中所占比重不大,行业结构也不够合理,重工业经济效益有待提高。
三、企业组织结构
长期以来,本区企业规模普遍存在偏小的问题。到1985年,全区2218家工业企业都是小型企业。1986年以后,随着规模经济的发展,大中型企业不断增加,其工业产值的出重也不断提高。当年,全区企业总数增加到2639个,其申中型企业5个,产值占总产值的8.8%。到1989年,全区乡及乡以上企业达2797个,其中大中型企业9个,产值占23.6%。1992年,全区乡及乡以上企业总数2443个。其中大中型企业22个,产值占30.6%。同时,以扬子电冰箱、滁州羽绒总厂、天长塑编厂、定远盐矿、滁州卷烟厂、明光酒厂、全椒柴油机厂、滁州电视机总厂、皖华人造板厂等骨干企业为龙头,组建了一批企业集团或群体,带动、辐射了近500家中小型企业,不仅稳定了工业发展全局,也增强了工业实力和后劲。
四、行业结构
按行业结构划分,1949年,食品工业产植占工业产值的比重为60.6%,纺织和缝纫工业占18.6%,机械工业占7.1%,森林工业占5.2%,其它工业占8.5%。1957年以前,上述结构变化不大。1957年以后,随着机械、建材等行业的发展,行业结构逐步变化。1978年,食品工业占36.3%,纺织和缝纫工业占10.5%,机械工业占20%,化学工业占10%,建材工业占13%,其它工业占10.2%,初步形成了全地区工业支柱行业的框架。1978年至1992年,全区工业发展迅速,尤其是机电工业高速发展,成为全区工业第一大行业,以机电、食品、轻纺、建材、化工为支柱的工业体系基本形成。1992年,乡及乡以上工业企业中,机械电子工业(包括机械、电子及通信设备、仪器仪表、电气机械及器材、交通运输设备制造等行业)企业数达342个,产值所占比重为29.7%;食品工业(包括食品制造、饮料、烟草等行业)企业510个,产值占24.7%;轻纺工业(包括纺织、缝纫、皮革、木材加工、造纸、印刷、工艺美术品制造等行业)企业为414个,产值占15.5%;建材工业企业565个,产值占10.9%,化学工业(包括化工、医药、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等行业)企业182个,产值占10%。
按所有制结构划分,1949年,全区工业企业合计72个,其中全民工业企业6个,占8.3%,私营66个,占91.7%。至1957年,企业总数增加到325个,其中全民企业95个,占29.2%;集体企业230个,占70.8%。1978年,企业总数已达1191个,其中全民企业238个,占20%,集体企业953个(其中乡办工业553个),占80%。1985年企业总数达2218个,其中全民企业278个,占12.5%,集体企业1940个,(其中乡办工业1219个),占总数的87.5%,1990年,全区乡及乡以上独立核算工业企业总产值49.14亿元(1990年不变价格,下同),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373个,占总数的13.4%,总产值25.96亿元,占总值的52.8%;集体所有制企业2334个,占总数的86.6%,总产值23.18亿元,占总值的47.2%。1992年,全区乡及乡以上独立核算工业企业2178个,总产值69.26亿元,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195个,占8.95%,产值32.89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47.5%;集体所有制企业1982个,占总数的91.05%,产值36.37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52.5%。
随着对外开放的逐步扩大,自90年代开始,全区“三资”企业从无到有迅速发展,1990年,“三资”企业仅有两家,1992年底增加到41家。“三资”企业的发展,便所有制结构发生了新的变化。
二、轻重工业结构
建国以前,本区工业生产基础十分薄弱,仅有极少数的农副产品加工及小农具、缝纫、砖瓦和印刷生产等。建国以后,逐步建立了冶金、化学、建材和机械等重工业,大力发展了食品、纺织等轻工业生产。
按轻、重工业结构划分,1949年,轻工业占99.6%,重工业仅占0.4%。1957年,轻工业下降到95.6%,重工业上升到4.4%。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10年间,社会工业总产值增长7.4倍,平均每年递增23.7%,比前30年平均递增9.2%的速度提高了14个百分点。1978年,轻工业所占比例为63.2%,重工业上升到36.8%,1988年,轻工业占58.7%,重工业上升到41.3%。1992年,轻工业占60.8%,重工业占39.2%。
本区轻、重工业发展总的趋势是重工业的比重逐步扩大,已从典型的轻型结构向轻、重结构比较协调的方向发展。但从总体上看,重工业和以非农产品为原料的轻工业在工业总产值中所占比重不大,行业结构也不够合理,重工业经济效益有待提高。
三、企业组织结构
长期以来,本区企业规模普遍存在偏小的问题。到1985年,全区2218家工业企业都是小型企业。1986年以后,随着规模经济的发展,大中型企业不断增加,其工业产值的出重也不断提高。当年,全区企业总数增加到2639个,其申中型企业5个,产值占总产值的8.8%。到1989年,全区乡及乡以上企业达2797个,其中大中型企业9个,产值占23.6%。1992年,全区乡及乡以上企业总数2443个。其中大中型企业22个,产值占30.6%。同时,以扬子电冰箱、滁州羽绒总厂、天长塑编厂、定远盐矿、滁州卷烟厂、明光酒厂、全椒柴油机厂、滁州电视机总厂、皖华人造板厂等骨干企业为龙头,组建了一批企业集团或群体,带动、辐射了近500家中小型企业,不仅稳定了工业发展全局,也增强了工业实力和后劲。
四、行业结构
按行业结构划分,1949年,食品工业产植占工业产值的比重为60.6%,纺织和缝纫工业占18.6%,机械工业占7.1%,森林工业占5.2%,其它工业占8.5%。1957年以前,上述结构变化不大。1957年以后,随着机械、建材等行业的发展,行业结构逐步变化。1978年,食品工业占36.3%,纺织和缝纫工业占10.5%,机械工业占20%,化学工业占10%,建材工业占13%,其它工业占10.2%,初步形成了全地区工业支柱行业的框架。1978年至1992年,全区工业发展迅速,尤其是机电工业高速发展,成为全区工业第一大行业,以机电、食品、轻纺、建材、化工为支柱的工业体系基本形成。1992年,乡及乡以上工业企业中,机械电子工业(包括机械、电子及通信设备、仪器仪表、电气机械及器材、交通运输设备制造等行业)企业数达342个,产值所占比重为29.7%;食品工业(包括食品制造、饮料、烟草等行业)企业510个,产值占24.7%;轻纺工业(包括纺织、缝纫、皮革、木材加工、造纸、印刷、工艺美术品制造等行业)企业为414个,产值占15.5%;建材工业企业565个,产值占10.9%,化学工业(包括化工、医药、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等行业)企业182个,产值占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