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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滁县地区处于长江与淮河之间,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雨量适中,自然条件比较优越,对农业生产较为有利。解放前,由于受封建制度束缚,农民生产积极性很低,是一个自给或半自给的小农经济。农村长期处于封闭状态,生产条件差,产量低而不稳,本地区又向为兵家所争,屡遭战乱之祸,农业生产常受破坏,农民受尽磨难。1949年,本区解放时粮食总产量仅有4.175亿公斤,平均亩产量为60公斤,人均占有粮食222.5公斤。
建国后,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下,改革了封建生产关系,农民分得了土地,当家做了主人,农民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党和政府又制定了一系列发展农业生产的方针政策,发放农业贷款兴修水利,农业生产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1952年,全地区粮食总产量达到7.18亿公斤,比1949年增加了3亿公斤,年平均递增19.8%。之后,党和政府又引导农民走农业合作化道路,依靠集体力量,大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各地不断引进优良品种,推广先进技术,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农业生产得以稳步发展。1957年,全地区粮食总产量达9.48亿公斤,比1952年增加2.3亿公斤,年平均递增5.7%。
1958年大跃进高潮中,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还未来得及完善,人民公社就一哄而起,不到三个月时间,全地区就实现了人民公社化。农村经济体制的急剧变动,违背了农民的意愿,超越了当时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干部管理水平,阻碍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同时,由于“左”的影响,高指标、高征购、瞎指挥、共产风、浮夸风盛行,农业生产遭受严重破坏,粮食严重减产。1961年全地区粮食总产量为4.04亿公斤,比1957年减少5.44亿公斤,年平均递减14.5%,1959年至1961年上半年,粮食供应紧张,情况一度十分严重,人民吃了苦头。
1961年,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制定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纠正了“左”的错误,实行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是年3月,中共安徽省委根据广大农民的迫切要求,作出了《关于推行“包产到队、定产到田、责任到人”办法的意见》(通称“责任田”)。这个文件精神一传达,除定远县有意识保留原经营方式以利对比以外,上下立即行动,全地区实行“责任田”的就有14550个生产队,占72.2%;因而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很快恢复和发展了农业生产,稳定了农村形势。但是,“责任田”实行不到一年,就被当作“方向性错误”、“单干风”加以批判,被强令改正。
1964年起,全区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
“文化大革命”期间,林彪、“四人帮”干扰破坏农业学大寨运动,大搞所谓大批资本主义,大干社会主义;极力鼓吹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片面强调“以粮为纲”,排斥多种经营和家庭副业生产,再次把农业经营管理引向斜路。农业经济管理体制延续多年的“大呼隆”、“大锅饭”、“瞎指挥”等弊端,严重挫伤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虽然在农村做了大量工作,但农业生产仍然陷入低水平的增长和徘徊的困境。1975年,全地区粮食总产量12亿公斤,比1965年,增加5亿公斤,农民人均年收入100元左右;贫困地方农民人均年收入只有四、五十元。不少地方农民吃粮靠回销,生产靠贷款,生活靠救济。
1978年广大农村干部和农民为了摆脱困境,在全国率先实行以“大包干”为主要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生产积极性迸发出来了,农业生机勃勃,农村面貌焕然一新。1979年,全地区粮食总产量达14.39亿公斤,比上年净增2.81亿公斤,增长24.3%,全地区完成国家粮食征购任务3.1亿公斤,超额完成国家规定任务的19.2%,这是自1961年滁县地区恢复建置以来第一次完成国家征超购任务。1981年,全地区粮食产量达到20.44亿公斤,比1980年的16.25亿公斤,净增4亿多公斤。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农业生产责任制逐步完善,农业生产全面持续发展,粮食产量连年增长。1985年,全地区粮食总产量达27.10亿公斤,比1978年增加了15.52亿公斤,年平均递增12.9%,平均亩产328公斤;向国家提供商品粮11.34亿公斤,是1949年全地区粮食总产量的2.7倍;人均向国家交售商品粮378公斤,粮食商品率由1978年11.2%上升到42.2%,农民人均占有粮食783公斤。农民人均年收入453元,比1978年增长5.2倍。全地区七个县(市)先后被国家列为全国商品粮生产基地县。1986年以后,全地区平均每年向国家提供商品粮10亿公斤左右,以大包干为主要形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的农村第一步改革,较好地解决了农民的温饱问题。随着农村改革深入,围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出现了粮食生产向商品经济发展,多种经营向区域经济发展,家庭副业向庭院经济发展的新格局。1990年,全地区粮食总产量达到33.36亿公斤,比1986年的28.44亿公斤增加了4.92亿公斤,提供商品粮达到17亿公斤,人均贡献超过500公斤。油料总产量2.55亿公斤,比1978年增长5.9倍。1991年,全地区遭受百年未遇的特大水灾,但由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持续十二年的增产,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加上政府的救助,农村社会稳定,农民安心开展生产自救,大灾之年,全地区仍然获得粮食总产量21.95亿公斤的较好收成,顺利度过灾年。1992年全地区又遇大旱,广大农民克服困难,坚持发展农业生产。是年,全地区粮食总产量达26.87亿公斤,油料产量2.886亿公斤,棉花总产量为1521万公斤;农民人均收入558元。
建国后,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下,改革了封建生产关系,农民分得了土地,当家做了主人,农民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党和政府又制定了一系列发展农业生产的方针政策,发放农业贷款兴修水利,农业生产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1952年,全地区粮食总产量达到7.18亿公斤,比1949年增加了3亿公斤,年平均递增19.8%。之后,党和政府又引导农民走农业合作化道路,依靠集体力量,大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各地不断引进优良品种,推广先进技术,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农业生产得以稳步发展。1957年,全地区粮食总产量达9.48亿公斤,比1952年增加2.3亿公斤,年平均递增5.7%。
1958年大跃进高潮中,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还未来得及完善,人民公社就一哄而起,不到三个月时间,全地区就实现了人民公社化。农村经济体制的急剧变动,违背了农民的意愿,超越了当时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干部管理水平,阻碍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同时,由于“左”的影响,高指标、高征购、瞎指挥、共产风、浮夸风盛行,农业生产遭受严重破坏,粮食严重减产。1961年全地区粮食总产量为4.04亿公斤,比1957年减少5.44亿公斤,年平均递减14.5%,1959年至1961年上半年,粮食供应紧张,情况一度十分严重,人民吃了苦头。
1961年,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制定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纠正了“左”的错误,实行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是年3月,中共安徽省委根据广大农民的迫切要求,作出了《关于推行“包产到队、定产到田、责任到人”办法的意见》(通称“责任田”)。这个文件精神一传达,除定远县有意识保留原经营方式以利对比以外,上下立即行动,全地区实行“责任田”的就有14550个生产队,占72.2%;因而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很快恢复和发展了农业生产,稳定了农村形势。但是,“责任田”实行不到一年,就被当作“方向性错误”、“单干风”加以批判,被强令改正。
1964年起,全区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
“文化大革命”期间,林彪、“四人帮”干扰破坏农业学大寨运动,大搞所谓大批资本主义,大干社会主义;极力鼓吹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片面强调“以粮为纲”,排斥多种经营和家庭副业生产,再次把农业经营管理引向斜路。农业经济管理体制延续多年的“大呼隆”、“大锅饭”、“瞎指挥”等弊端,严重挫伤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虽然在农村做了大量工作,但农业生产仍然陷入低水平的增长和徘徊的困境。1975年,全地区粮食总产量12亿公斤,比1965年,增加5亿公斤,农民人均年收入100元左右;贫困地方农民人均年收入只有四、五十元。不少地方农民吃粮靠回销,生产靠贷款,生活靠救济。
1978年广大农村干部和农民为了摆脱困境,在全国率先实行以“大包干”为主要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生产积极性迸发出来了,农业生机勃勃,农村面貌焕然一新。1979年,全地区粮食总产量达14.39亿公斤,比上年净增2.81亿公斤,增长24.3%,全地区完成国家粮食征购任务3.1亿公斤,超额完成国家规定任务的19.2%,这是自1961年滁县地区恢复建置以来第一次完成国家征超购任务。1981年,全地区粮食产量达到20.44亿公斤,比1980年的16.25亿公斤,净增4亿多公斤。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农业生产责任制逐步完善,农业生产全面持续发展,粮食产量连年增长。1985年,全地区粮食总产量达27.10亿公斤,比1978年增加了15.52亿公斤,年平均递增12.9%,平均亩产328公斤;向国家提供商品粮11.34亿公斤,是1949年全地区粮食总产量的2.7倍;人均向国家交售商品粮378公斤,粮食商品率由1978年11.2%上升到42.2%,农民人均占有粮食783公斤。农民人均年收入453元,比1978年增长5.2倍。全地区七个县(市)先后被国家列为全国商品粮生产基地县。1986年以后,全地区平均每年向国家提供商品粮10亿公斤左右,以大包干为主要形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的农村第一步改革,较好地解决了农民的温饱问题。随着农村改革深入,围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出现了粮食生产向商品经济发展,多种经营向区域经济发展,家庭副业向庭院经济发展的新格局。1990年,全地区粮食总产量达到33.36亿公斤,比1986年的28.44亿公斤增加了4.92亿公斤,提供商品粮达到17亿公斤,人均贡献超过500公斤。油料总产量2.55亿公斤,比1978年增长5.9倍。1991年,全地区遭受百年未遇的特大水灾,但由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持续十二年的增产,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加上政府的救助,农村社会稳定,农民安心开展生产自救,大灾之年,全地区仍然获得粮食总产量21.95亿公斤的较好收成,顺利度过灾年。1992年全地区又遇大旱,广大农民克服困难,坚持发展农业生产。是年,全地区粮食总产量达26.87亿公斤,油料产量2.886亿公斤,棉花总产量为1521万公斤;农民人均收入55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