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六节 代理债券发行
一、国家及地方财政债券
(一)人民胜利折实公债
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由中央人民政府于1949年12月公布发行,区内自1950年办理推销。公债券之募集及还本付息均以实物计算标准,单位定名为“分”,年息5%。1950年4月30日最高的一天,“分”值2.9元(折新版人民币)。全区任务85000分。截至6月底止,全区共推销63557分(含盱眙、江浦两县),折新版人民币18.44万元,除江浦超额15%外,其它县均未完成。
(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
1954年至1958年,连续5年分年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1954年全区认购171467万元(旧版人民币),1955年认购174.73万元(新版人民币,下同),1956年认购15万元;1957年认购56万元,1958年认购91万元。
(三)安徽省地方经济建设公债
1959~1960年,安徽省人民政府为地方经济建设而发行的债券。本区1959年推出75万元,1960年推出137万元,1961年推出31万元,合计推出243万元。
(四)国库券
1981年开始发行,全区自1981年至1992年累计实际发行15891.2万元,详见下表:
1981—1992年全区国库券发行情况一览表
二、金融债券
区内专业银行发行金融债券始于1985年。至1992年先后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三家银行共发行金融债券5046万元。详见下表:
1985—1992年全区金融债券发行情况一览表
三、企业债券
全区1987年开始发行,先后经过人民银行审查批准发行9585万元。发行单位及金额见下表:
1987—1992年全区企业债券发行情况一览表
(一)人民胜利折实公债
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由中央人民政府于1949年12月公布发行,区内自1950年办理推销。公债券之募集及还本付息均以实物计算标准,单位定名为“分”,年息5%。1950年4月30日最高的一天,“分”值2.9元(折新版人民币)。全区任务85000分。截至6月底止,全区共推销63557分(含盱眙、江浦两县),折新版人民币18.44万元,除江浦超额15%外,其它县均未完成。
(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
1954年至1958年,连续5年分年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1954年全区认购171467万元(旧版人民币),1955年认购174.73万元(新版人民币,下同),1956年认购15万元;1957年认购56万元,1958年认购91万元。
(三)安徽省地方经济建设公债
1959~1960年,安徽省人民政府为地方经济建设而发行的债券。本区1959年推出75万元,1960年推出137万元,1961年推出31万元,合计推出243万元。
(四)国库券
1981年开始发行,全区自1981年至1992年累计实际发行15891.2万元,详见下表:
1981—1992年全区国库券发行情况一览表
二、金融债券
区内专业银行发行金融债券始于1985年。至1992年先后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三家银行共发行金融债券5046万元。详见下表:
1985—1992年全区金融债券发行情况一览表
三、企业债券
全区1987年开始发行,先后经过人民银行审查批准发行9585万元。发行单位及金额见下表:
1987—1992年全区企业债券发行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