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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民国初年津浦铁路通车,为本区商品流通提供了便利条件。各县城及主要集镇的行商摊贩开始向坐商过渡,地主进城经营工商业者日益增多,一些客籍商人也在本区落户经商,区内商业一时兴盛。抗日战争初期,境内主要城镇先后沦陷敌手,商号纷纷关闭,商人四处逃散。沦陷区内物资匮乏,一片萧条。
民国28年(1939年)起,在本区抗日民主根据地内先后成立贸易局和一些商业机构,津浦路东根据地还依靠群众投资入股创办民众合作社。根据地国合商业的业务活动,主要是组织商人把农产品尤其是粮食贩运到南京、上海等地,换回根据地紧缺的生活用品。
建国初期,对商业实行“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全区各县先后建立国营商业机构,实行“一条鞭”垂直领导和高度集中统一的商业管理体制。专区及所辖各县成立了百货、花纱布、五金、医药、烟酒等专业公司,同时,专区和各县都分别成立了供销合作总(联)社,农村中心集镇设立了基层供销合作社。在全区逐步形成国营商业网。1953年至1956年根据过渡时期总路线精神,对全区私营商业实行“限制、利用、改造”的政策,到1956年底全区私营商业绝大多数改造成公私合营和合作商店,少数直接过渡为国营、合作社商业。1957年全区国合商业社会商品零售额达1.24亿元,比1952年增长47.2%。国营商业的商品货源除三类商品外,全部纳入国家计划调拨供应。
1958年,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等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泛滥,国营商业受到严重影响,商业网点大量撤并,从业人员急剧减少,商品流通渠道单一,凭票供应的范围不断扩大。同时,商业部门又开展“大购大销”、放“卫星”和“大办工业”运动,收购和生产大量质次、价高,甚至没有使用价值的商品,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60年代初,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和中共中央《关于商业工作的决定》后,本区市场逐渐出现好的转机,商品供应及商品价格日趋正常。
“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区各级商业机构及商业网点大精减、大合并,大批人员下放农村,集市贸易被再度取消,造成城乡分割,流通阻塞,市场萎缩。出现“买东西难、食宿难、理发难、修理难”的现象。在此期间,由于对物价采取冻结政策,因而没有出现大的波动。
1978年以后,全区商业流通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在坚持以国营经济为主导的前提下,允许和鼓励集体商业和个体(私营)商业适当发展。到1986年,全区拥有各种经济成份的商业机构21547个,饮食服务业机构9307个,从业人员分别为56216人和21307人。1987年起全区进一步深化国营商业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和发展承包和租赁经营,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对承包的商业企业执行“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欠收自补”的基本政策。1991年4月,中共滁县地委、行署作出《关于进一步搞活商品流通的若干规定》,强调要充分发挥国营商业、供销社和物资部门在流通领域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疏理流通渠道,放开农副产品购销交易,开拓城乡市场,完善服务体系,促进了全区商业的大发展。1992年底,全区拥有各种经济成份的商业机构33255个,从业人员102213人,分别比1979年增长7.7倍和6.4倍,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到27.11亿元。
民国28年(1939年)起,在本区抗日民主根据地内先后成立贸易局和一些商业机构,津浦路东根据地还依靠群众投资入股创办民众合作社。根据地国合商业的业务活动,主要是组织商人把农产品尤其是粮食贩运到南京、上海等地,换回根据地紧缺的生活用品。
建国初期,对商业实行“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全区各县先后建立国营商业机构,实行“一条鞭”垂直领导和高度集中统一的商业管理体制。专区及所辖各县成立了百货、花纱布、五金、医药、烟酒等专业公司,同时,专区和各县都分别成立了供销合作总(联)社,农村中心集镇设立了基层供销合作社。在全区逐步形成国营商业网。1953年至1956年根据过渡时期总路线精神,对全区私营商业实行“限制、利用、改造”的政策,到1956年底全区私营商业绝大多数改造成公私合营和合作商店,少数直接过渡为国营、合作社商业。1957年全区国合商业社会商品零售额达1.24亿元,比1952年增长47.2%。国营商业的商品货源除三类商品外,全部纳入国家计划调拨供应。
1958年,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等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泛滥,国营商业受到严重影响,商业网点大量撤并,从业人员急剧减少,商品流通渠道单一,凭票供应的范围不断扩大。同时,商业部门又开展“大购大销”、放“卫星”和“大办工业”运动,收购和生产大量质次、价高,甚至没有使用价值的商品,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60年代初,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和中共中央《关于商业工作的决定》后,本区市场逐渐出现好的转机,商品供应及商品价格日趋正常。
“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区各级商业机构及商业网点大精减、大合并,大批人员下放农村,集市贸易被再度取消,造成城乡分割,流通阻塞,市场萎缩。出现“买东西难、食宿难、理发难、修理难”的现象。在此期间,由于对物价采取冻结政策,因而没有出现大的波动。
1978年以后,全区商业流通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在坚持以国营经济为主导的前提下,允许和鼓励集体商业和个体(私营)商业适当发展。到1986年,全区拥有各种经济成份的商业机构21547个,饮食服务业机构9307个,从业人员分别为56216人和21307人。1987年起全区进一步深化国营商业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和发展承包和租赁经营,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对承包的商业企业执行“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欠收自补”的基本政策。1991年4月,中共滁县地委、行署作出《关于进一步搞活商品流通的若干规定》,强调要充分发挥国营商业、供销社和物资部门在流通领域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疏理流通渠道,放开农副产品购销交易,开拓城乡市场,完善服务体系,促进了全区商业的大发展。1992年底,全区拥有各种经济成份的商业机构33255个,从业人员102213人,分别比1979年增长7.7倍和6.4倍,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到27.1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