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引子
本区境内岗川相间,河流交叉,气候温和,适宜水稻、小麦、油菜和豆谷杂粮等农作物生产。早在明代初期,全椒县就设有米市,县城内米市多集中在北门外河湾街,乡间米市主要有滁河沿岸的陈浅、赤镇、古河,以古河为最盛;滁县自民国初年津浦铁路通车后,米业开始兴盛,商贾云集,民国26年(1937年)12月,日军侵占滁县后,不仅霸占私营“大成面粉厂”,日商又相继开设“福昌”、“大凡”、“三井”洋行,垄断大宗稻米、豆谷、油菜籽等粮油市场;民国20年(1931年),来安县粮行达45家,其中县城的泰兴号规模最大,年吞吐量达1.3万石左右;清末民初,定远县有大小集镇84个,私人粮行286家,尤以炉桥为最多。
建国以前,由于连年战祸叠起,弊政相沿,加之自然灾害频生,粮业不振,缺粮日趋严重。随着全区的解放,为了保证军需民食,各级人民政权相继设立粮食管理机构,努力稳定市场粮价。1949—1992年的43年中,全区的粮食管理工作大体上经历了在国营商业领导下的自由贸易、统购统销、合同定购和多渠道经营三个不同的时期:
第一个时期(1949.10~1953.10):全区各级人民政权设立粮政机构,征收公粮,保证军政粮食供应。1950年5月,中国粮食公司滁县粮食支公司正式成立,主要负责调节市场供求,稳定粮食价格。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全区粮食总产量由1949年的41752.5万公斤上升到1953年的67323.5万公斤,人民生活逐步得到改善。
第二个时期(1953.11~1984年),全区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在此期间,全区粮食商业网点及职工分别由1955年的316个、4100人发展到1984年的436个、10600人。1955年,为了纠正农村购过头粮和城镇供应偏宽,对农村实行“定产、定购、定销”,在城镇实行按工种、年龄以人分等定量的供应办法。1958年“大跃进”后,由于浮夸风的影响,粮食高估产,造成粮食高征购,挫伤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加之自然灾害的影响,粮食产量连年大幅度下降,全区粮食总产量由1958年的74289万公斤,下降到1959年的42004.5万公斤,1960年的44221万公斤,1961年的40404万公斤。为缓解人民生活困难,国家采取少购少销和“低标准,瓜菜代”办法度荒。1965年以后,全区实行征购“一定三年”和“一定五年”不变,以稳定农业生产,减轻农民负担。
1978年以后,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鼓舞下,继凤阳县小岗村之后,全区各地先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调动了农民生产粮食的积极性,粮食连年大幅度增产。粮油产量的逐年增长,粮油征购任务也随之逐年超额完成。据统计,除1978年全区发生严重旱灾,当年粮食产量较1977年的140276万公斤减少35371.5万公斤外,当年油料产量达到3702万公斤,仍比1977年的3144万公斤增产558万公斤;1979年粮食总产量141672.5万公斤,油料4952.5万公斤;1980、1981、1982、1983年的粮油产量都呈大幅度增产趋势。到1984年,全区粮食总产量已达到250832万公斤,油料11699万公斤。因粮食连年大幅增长,连年超额完成国家征购任务,市场粮价稳中有降,粮食形势稳定。全区不仅粮食自给有余,还大量调出支援其它地区。
第三个时期(1985—1992年),实行合同定购、多渠道经营时期。1986—1992年粮食收购总量达到66亿公斤,创历史最高记录。收购的粮食平均每年递增44.%。1991年,全区发生特大水灾,仍收购粮食6.925亿公斤,多余的粮油远销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粮食年输出量由50年代的1.5亿公斤,增加到80年代的4亿公斤,1985年达到8亿公斤,1992年粮食平价调出2.139亿公斤,议价调出1.526亿公斤;油脂平价调出49万公斤,议价调出215.2万公斤。同时,每年还为国家提供1500万公斤的粮油出口,支援国家对外经济贸易。在1985~1992年的8年间,本区已成为全国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之一。
在实行统购统销的长时间里,粮价基本稳定。1986年起开始波动。至1992年,市场粮价有两次较大的波动:1986—1988年,粮食外销看俏粮价上扬,1988年稻谷收购价最高,达每公斤0.285元,大米外销价每公斤0.45—0.5元;1988—1990年以后,市场粮食销售疲软,外销不畅,粮价逐步回落,销售跌入低谷。为此,1990年国家对粮食实行专项储备制度,加强宏观调控,下达专储粮食收购计划。专储粮食收购价格高于市场价格,以促使农民踊跃出售粮食,保护农民利益。但粮食市场销售及外销仍然在下跌。1992年,因收购资金短缺,不少基层粮站无法开磅收购,农民到粮站卖粮而拿不到钱,粮站只能打欠条,出现了卖粮打“白条”现象。一些个体粮贩及其它经营部门乘机压价收购,粮食外流现象严重,为此,国家及时采取按市场价收购,价外加价的“保量放价”收购政策,从而稳定了粮油收购的产销关系,使粮食生产、管理和流通趋于正常。
建国以前,由于连年战祸叠起,弊政相沿,加之自然灾害频生,粮业不振,缺粮日趋严重。随着全区的解放,为了保证军需民食,各级人民政权相继设立粮食管理机构,努力稳定市场粮价。1949—1992年的43年中,全区的粮食管理工作大体上经历了在国营商业领导下的自由贸易、统购统销、合同定购和多渠道经营三个不同的时期:
第一个时期(1949.10~1953.10):全区各级人民政权设立粮政机构,征收公粮,保证军政粮食供应。1950年5月,中国粮食公司滁县粮食支公司正式成立,主要负责调节市场供求,稳定粮食价格。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全区粮食总产量由1949年的41752.5万公斤上升到1953年的67323.5万公斤,人民生活逐步得到改善。
第二个时期(1953.11~1984年),全区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在此期间,全区粮食商业网点及职工分别由1955年的316个、4100人发展到1984年的436个、10600人。1955年,为了纠正农村购过头粮和城镇供应偏宽,对农村实行“定产、定购、定销”,在城镇实行按工种、年龄以人分等定量的供应办法。1958年“大跃进”后,由于浮夸风的影响,粮食高估产,造成粮食高征购,挫伤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加之自然灾害的影响,粮食产量连年大幅度下降,全区粮食总产量由1958年的74289万公斤,下降到1959年的42004.5万公斤,1960年的44221万公斤,1961年的40404万公斤。为缓解人民生活困难,国家采取少购少销和“低标准,瓜菜代”办法度荒。1965年以后,全区实行征购“一定三年”和“一定五年”不变,以稳定农业生产,减轻农民负担。
1978年以后,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鼓舞下,继凤阳县小岗村之后,全区各地先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调动了农民生产粮食的积极性,粮食连年大幅度增产。粮油产量的逐年增长,粮油征购任务也随之逐年超额完成。据统计,除1978年全区发生严重旱灾,当年粮食产量较1977年的140276万公斤减少35371.5万公斤外,当年油料产量达到3702万公斤,仍比1977年的3144万公斤增产558万公斤;1979年粮食总产量141672.5万公斤,油料4952.5万公斤;1980、1981、1982、1983年的粮油产量都呈大幅度增产趋势。到1984年,全区粮食总产量已达到250832万公斤,油料11699万公斤。因粮食连年大幅增长,连年超额完成国家征购任务,市场粮价稳中有降,粮食形势稳定。全区不仅粮食自给有余,还大量调出支援其它地区。
第三个时期(1985—1992年),实行合同定购、多渠道经营时期。1986—1992年粮食收购总量达到66亿公斤,创历史最高记录。收购的粮食平均每年递增44.%。1991年,全区发生特大水灾,仍收购粮食6.925亿公斤,多余的粮油远销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粮食年输出量由50年代的1.5亿公斤,增加到80年代的4亿公斤,1985年达到8亿公斤,1992年粮食平价调出2.139亿公斤,议价调出1.526亿公斤;油脂平价调出49万公斤,议价调出215.2万公斤。同时,每年还为国家提供1500万公斤的粮油出口,支援国家对外经济贸易。在1985~1992年的8年间,本区已成为全国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之一。
在实行统购统销的长时间里,粮价基本稳定。1986年起开始波动。至1992年,市场粮价有两次较大的波动:1986—1988年,粮食外销看俏粮价上扬,1988年稻谷收购价最高,达每公斤0.285元,大米外销价每公斤0.45—0.5元;1988—1990年以后,市场粮食销售疲软,外销不畅,粮价逐步回落,销售跌入低谷。为此,1990年国家对粮食实行专项储备制度,加强宏观调控,下达专储粮食收购计划。专储粮食收购价格高于市场价格,以促使农民踊跃出售粮食,保护农民利益。但粮食市场销售及外销仍然在下跌。1992年,因收购资金短缺,不少基层粮站无法开磅收购,农民到粮站卖粮而拿不到钱,粮站只能打欠条,出现了卖粮打“白条”现象。一些个体粮贩及其它经营部门乘机压价收购,粮食外流现象严重,为此,国家及时采取按市场价收购,价外加价的“保量放价”收购政策,从而稳定了粮油收购的产销关系,使粮食生产、管理和流通趋于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