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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州学书院私塾
一、州学
州学学宫,唐在泓济桥西南(今莫家巷东),北宋初在龙兴寺北(今火神庙巷南),景祐三年(1036年)迁于城偏东(今文德桥北)。南宋末重修。明永乐三年(1405年)又修,并建明伦堂。万历五年(1577年)再修。明代为儒学,清康熙为州学,光绪为黉宫。黉宫正中有大成殿,为7楹,中供至圣先师(大成至圣先师孔子之神位),上有横匾,文曰:万世师表,南向,四配各一室东西向,又东西12哲,东庑西庑各7间,斋房3间,前为戟门。东西为碑廊,前为棂星门,又前为左腾蛟、右起凤两坊,额上有联:“德配天地,道冠古今”。迎壁墙上嵌有:“宫墙万仞”4字。
黉宫西有考棚,设东西考场,分别试八股文、试帖诗、经论、律赋。武试考马箭、步箭、弓、刀、石,均为外场,默写武经为内场。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最末一次州试录秀才金幼卿、汪秋岩、方仙舟、陈宝树等22名。此时停科举兴学堂遂废州学。后为夫子庙即孔庙。民国35年(1946年)安徽省劳作师范在此建校,除大成殿外,各建筑于民国初期先后圮毁。大成殿毁于“文化大革命”中。
二、义学
清康熙年间,改早在明天启年间建于滁州卫东(今卫门口巷)的武学(9间)为一所义学。义学又名义塾,州学以下办义学,为一种免费的私塾,有学田收租。清光绪十七年(1891年)改义学为书院。
三、书院
滁州唐朝时即设书院,初为藏书校书,后为讲学之所。书院亦为科举时期学识交流机构。宋、元、明、清,滁州书院历经兴废,至清代史迹可见有如下诸书院:
阳明讲学书院设丰乐亭旁。明哲学家、教育家王阳明(守仁)于正德七年(1512年)任滁州太仆寺少卿,曾在此设院讲学。后建有王阳明祠。
菁莪馆(书院)设于钟楼巷钟鸣寺内。《滁阳志·菁莪馆记》载:“日有课,月有师试,季有司试,岁有督学使者试。”有云:“乐菁莪之长育,拔隽髦而登进。”
余公书院设琅琊寺旁,清康熙十四年(1675年)夏设立,为余公讲学处。
赵公讲学书院设醉翁亭东古醉翁楼附近。学使赵公仑,于清康熙二十二年至二十三年(1683~1684年)曾在该地讲学。此属赵公捐资以建,郡守王赐魁捐俸银20两为倡。
鸿逵书院又名老丰山书院。在州城内文峰塔旁(现南谯宾馆处),书院有起凤阁,又名迎岚阁。清咸丰年间书院毁于兵火。
平虚书院在古土街(今东大街)西段淳德坊处。厅堂屋房有30余间。清咸丰年间毁于兵火。
丰山书院于州城内古土街(今东大街)贡院东。有学田收租供购置用具、书籍,请聘山长、主席率弟子讲学之需。月设官课一次,分等级奖励。书院学生分住院、走读,住院生官府提供膏火。书院教习课业为《四书》、《五经》,学写八股文、做试帖诗等应科举考试必修之内容。教学以自学为主,月有官课,由山长或所聘学者讲课,就学生提出疑难作解说。学生考核严格,为科举应试作准备。
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清廷下令改书院为学堂。
四、私塾
唐代以来,私塾在滁州城乡均有设置,为民间生童就读之所,历代有盛有衰。民国时期县城有多所,乡集上一两所不等,乡间十多里有之。其设馆形式有门馆、团馆、东馆等。
门馆由具一定教书声望者自家设馆,按家境向学生家长收费。在农村午秋收成后付讫,城镇有按月付,也有半年一次付的。
团馆由热心办学人,联系地方人士,取得支持提供塾舍(书房、学屋),或利用庙宇、祠堂,或富家私人多余房舍义务使用,收附近适龄学童来塾就读。学生十多人或几十人,按家长经济情况议定学费,签馆书,以生养师。贫穷家学生减或免收学费(含义学)。任教塾师一般为赴考落第者。
东馆富有人家,为自家子女读书,请有学识素养的先生(老师)来家中教书,同时收邻近人家子女来就读,由学东收费。塾师薪酬有学东家包下来。
民国4年(1915年)国民政府下令改良私塾,省颁《安徽省改良私塾简章》,主要是削减古文,采用教科书。民国24年省教育厅制定《安徽省各小学辅导私塾办法》,开班培训塾师,废除供奉孔子像或牌位。规定开设《国语》、《算术》、《常识》等现代课程。废除体罚和变相体罚。滁县私塾遵令改良较好的有张雨三、宋锡畴、姜子奇等处。同年《安徽省各县私塾一览表》中统计,滁县城乡共有私塾50所,学生506人,其中改良私塾10所。
抗日民主政府路西专署于民国32年在定远县藕塘(定滁边境)举办教师讲习会,滁县边境塾师也被动员参加。私塾都采取民主政府文教处编印的课本,要求管理学生实行说服教育,“晓之以理,导之以行”。
沦陷区的塾舍,多遭日军烧毁而停闭,仅滁城有私塾6处,乌衣2处,沙河2处,沿铁路乡下有4处。
抗日战争胜利后,民主根据地的私塾发展成为小学。国统区政府对私塾的管理制定了四项标准:塾师须具有小学教师相等资格;塾舍要宽敞明亮;使用部颁教科书;所收学生不得影响乡小、保小学额。
民国34年底调查登记设在滁城的私塾和塾师有:鼓楼街私塾陈小山、巩家巷私塾张雨三、西后街私塾张欣甫、北大街私塾孙学甫、东后街私塾吴铁生、龙兴寺私塾宋锡畴、棋盘巷私塾张师范、钟楼巷私塾姜子奇、清真寺私塾张家凡、黉山巷(菜市巷)私塾林铁花、落虹桥私塾方仙舟、四牌楼私塾郭小斋、东关外何家坂私塾何德华、南关外私塾周如弼、南小街私塾魏守铭等。
新中国建立初处于恢复整顿时期,为满足儿童入学,准许有些私塾开办。1951年全县有私塾35所,塾师35名,学生540名。1952年全县大力发展民办公助小学,私塾绝迹。
南唐至清代滁州籍进士、武进士姓名表
州学学宫,唐在泓济桥西南(今莫家巷东),北宋初在龙兴寺北(今火神庙巷南),景祐三年(1036年)迁于城偏东(今文德桥北)。南宋末重修。明永乐三年(1405年)又修,并建明伦堂。万历五年(1577年)再修。明代为儒学,清康熙为州学,光绪为黉宫。黉宫正中有大成殿,为7楹,中供至圣先师(大成至圣先师孔子之神位),上有横匾,文曰:万世师表,南向,四配各一室东西向,又东西12哲,东庑西庑各7间,斋房3间,前为戟门。东西为碑廊,前为棂星门,又前为左腾蛟、右起凤两坊,额上有联:“德配天地,道冠古今”。迎壁墙上嵌有:“宫墙万仞”4字。
黉宫西有考棚,设东西考场,分别试八股文、试帖诗、经论、律赋。武试考马箭、步箭、弓、刀、石,均为外场,默写武经为内场。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最末一次州试录秀才金幼卿、汪秋岩、方仙舟、陈宝树等22名。此时停科举兴学堂遂废州学。后为夫子庙即孔庙。民国35年(1946年)安徽省劳作师范在此建校,除大成殿外,各建筑于民国初期先后圮毁。大成殿毁于“文化大革命”中。
二、义学
清康熙年间,改早在明天启年间建于滁州卫东(今卫门口巷)的武学(9间)为一所义学。义学又名义塾,州学以下办义学,为一种免费的私塾,有学田收租。清光绪十七年(1891年)改义学为书院。
三、书院
滁州唐朝时即设书院,初为藏书校书,后为讲学之所。书院亦为科举时期学识交流机构。宋、元、明、清,滁州书院历经兴废,至清代史迹可见有如下诸书院:
阳明讲学书院设丰乐亭旁。明哲学家、教育家王阳明(守仁)于正德七年(1512年)任滁州太仆寺少卿,曾在此设院讲学。后建有王阳明祠。
菁莪馆(书院)设于钟楼巷钟鸣寺内。《滁阳志·菁莪馆记》载:“日有课,月有师试,季有司试,岁有督学使者试。”有云:“乐菁莪之长育,拔隽髦而登进。”
余公书院设琅琊寺旁,清康熙十四年(1675年)夏设立,为余公讲学处。
赵公讲学书院设醉翁亭东古醉翁楼附近。学使赵公仑,于清康熙二十二年至二十三年(1683~1684年)曾在该地讲学。此属赵公捐资以建,郡守王赐魁捐俸银20两为倡。
鸿逵书院又名老丰山书院。在州城内文峰塔旁(现南谯宾馆处),书院有起凤阁,又名迎岚阁。清咸丰年间书院毁于兵火。
平虚书院在古土街(今东大街)西段淳德坊处。厅堂屋房有30余间。清咸丰年间毁于兵火。
丰山书院于州城内古土街(今东大街)贡院东。有学田收租供购置用具、书籍,请聘山长、主席率弟子讲学之需。月设官课一次,分等级奖励。书院学生分住院、走读,住院生官府提供膏火。书院教习课业为《四书》、《五经》,学写八股文、做试帖诗等应科举考试必修之内容。教学以自学为主,月有官课,由山长或所聘学者讲课,就学生提出疑难作解说。学生考核严格,为科举应试作准备。
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清廷下令改书院为学堂。
四、私塾
唐代以来,私塾在滁州城乡均有设置,为民间生童就读之所,历代有盛有衰。民国时期县城有多所,乡集上一两所不等,乡间十多里有之。其设馆形式有门馆、团馆、东馆等。
门馆由具一定教书声望者自家设馆,按家境向学生家长收费。在农村午秋收成后付讫,城镇有按月付,也有半年一次付的。
团馆由热心办学人,联系地方人士,取得支持提供塾舍(书房、学屋),或利用庙宇、祠堂,或富家私人多余房舍义务使用,收附近适龄学童来塾就读。学生十多人或几十人,按家长经济情况议定学费,签馆书,以生养师。贫穷家学生减或免收学费(含义学)。任教塾师一般为赴考落第者。
东馆富有人家,为自家子女读书,请有学识素养的先生(老师)来家中教书,同时收邻近人家子女来就读,由学东收费。塾师薪酬有学东家包下来。
民国4年(1915年)国民政府下令改良私塾,省颁《安徽省改良私塾简章》,主要是削减古文,采用教科书。民国24年省教育厅制定《安徽省各小学辅导私塾办法》,开班培训塾师,废除供奉孔子像或牌位。规定开设《国语》、《算术》、《常识》等现代课程。废除体罚和变相体罚。滁县私塾遵令改良较好的有张雨三、宋锡畴、姜子奇等处。同年《安徽省各县私塾一览表》中统计,滁县城乡共有私塾50所,学生506人,其中改良私塾10所。
抗日民主政府路西专署于民国32年在定远县藕塘(定滁边境)举办教师讲习会,滁县边境塾师也被动员参加。私塾都采取民主政府文教处编印的课本,要求管理学生实行说服教育,“晓之以理,导之以行”。
沦陷区的塾舍,多遭日军烧毁而停闭,仅滁城有私塾6处,乌衣2处,沙河2处,沿铁路乡下有4处。
抗日战争胜利后,民主根据地的私塾发展成为小学。国统区政府对私塾的管理制定了四项标准:塾师须具有小学教师相等资格;塾舍要宽敞明亮;使用部颁教科书;所收学生不得影响乡小、保小学额。
民国34年底调查登记设在滁城的私塾和塾师有:鼓楼街私塾陈小山、巩家巷私塾张雨三、西后街私塾张欣甫、北大街私塾孙学甫、东后街私塾吴铁生、龙兴寺私塾宋锡畴、棋盘巷私塾张师范、钟楼巷私塾姜子奇、清真寺私塾张家凡、黉山巷(菜市巷)私塾林铁花、落虹桥私塾方仙舟、四牌楼私塾郭小斋、东关外何家坂私塾何德华、南关外私塾周如弼、南小街私塾魏守铭等。
新中国建立初处于恢复整顿时期,为满足儿童入学,准许有些私塾开办。1951年全县有私塾35所,塾师35名,学生540名。1952年全县大力发展民办公助小学,私塾绝迹。
南唐至清代滁州籍进士、武进士姓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