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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业
烟叶
建国初,农村有零星种植。60年代,因卷烟供应紧张,种植面积有所扩大,每年商品烟叶2万斤左右。70年代以后,基本上无人种植。
麻类
本县传统种植有麻、苧麻两种,麻农用,苧麻可纺线以纳鞋底。建国后,麻因脱皮工序复杂,被引进的黄麻,红麻和茼麻取代。苧麻因群众由做鞋改为购鞋,种植量日益减少。1949年,全县麻类种植5415亩。1959年,增至8219亩。提供商品麻23.34万斤。60~70年代,每年种植4000亩上下,进入80年代后,每年种植千亩左右,仅供农民自用。
果木
旧有桃、李、杏、梅、枣、梨、花红、石榴、柿、樱桃等,多在家前屋后零星种植。建国后引进苹果、葡萄、山楂、桔和砀山梨等新品种。1953年,全县水果产量约48.42万斤,1959年增至261万斤,1962年降至4.2万斤。之后,曾建一些集体果园,但因管理不善,收获不大。而农户因林权不稳,很少种植。1976年,全县果木总面积1132亩,当年水果总产29.7万斤。1978年以后,在“谁种谁有”的政策下,果木种植较前增多。1985年,果木面积增至6162亩(仍以零星为主),水果总产量116万多斤,其中苹果2826万斤,占总数24%,梨60.96万斤,占总数52%;桃8.92万斤,占总数7.6%;葡萄1.78万斤,占总数1.5%;柿子10.53万斤,占总数9%;其它5.26万斤,占总数5.9%。桔树在本县种植很少,仅施官乡苏家沟一户种有几棵。

原有淡竹、水竹、刚竹,建国初引进滁州竹,1966年引种毛竹。1949年,全县竹林约千亩左右,主要分布在县境中、北部,基本满足本县用材需要。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竹林归集体所有,由于管理不善,多数损毁。70年代,本县用竹全赖调进。1978年以后,由于贯彻落实新的林业政策,种竹面积不断扩大。1985年,竹林面积约2000亩,其中毛竹20多亩。
茶叶
建国前向无出产,普通农户多采集野生灌木“山里红”叶以代之。1958年和1965年,国营长山茶场和国营复兴茶场先后建立。1971年至1974年,社队又先后建立茶场325个。1974年,茶园面积6015亩,由于社队茶场多数管理不善,产量有限。1979年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后,大部分茶园退茶还农。1985年,社队茶场仅剩10个。这一年全县茶园面积1616亩,其中国营茶场760亩(半塔茶场360亩,复兴茶场400亩),茶叶总产量4.54万斤,较1983年减少0.68万斤。半塔茶场因办场早,所产炒绿青和小兰花在省内享有盛名,该场有“皖东茶园”之称。
西瓜
建国初,全县年种植不及千亩。50年代后逐年有所发展,最多年种植2000亩左右。80年代以后多采用良种,面积又有增加,年产1000万斤左右;除供应本县外,其余运销滁州、南京、扬州等地。
席草
1960年,由浙江引进,始在大英、水口种植,后扩至武集、张山、新河等乡;年栽培3000~4000亩,年产400万斤左右。
薄荷
1967年始从江苏南通引入,1979年种植4000亩。进入80年代以后,采取计划种植、合同订购,1985年种植面积约4000亩。
漆树
1974年始从本省霍山县引进。1985年,半塔林场有漆树200亩,复兴林场也有少量种植,部分树已开始割漆,年产200余斤。
蔬菜
建国前农村户户有菜园,自种自食;城镇周围有少量专业菜农,自产自销,品种有白菜、青菜、芥菜、琵琶菜(雪里蕻)、黑菜(乌菜)、芹菜(水芹、药芹、蒲芹)、芜青、(皮腊)、菠菜、苋菜、马齿苋(安乐菜)、季菜、菲菜、葱、蒜、生姜、辣椒、萝卜、胡萝卜、元荽、蒿(筒蒿和芦蒿)、蒿白(茭瓜)、百合、白苣(生菜)、莴苣、刀豆、芋头、山药、菜瓜、冬瓜、丝瓜、南瓜、北瓜、黄瓜、绞瓜、菜豇豆、扁豆、瓠子、葫芦、慈姑、茄子、地耳(地带皮)、枸杞头(野生)等40余种。建国初,种植办法和品种依旧。人民公社化后。农民仍自种自食。县城郊区组成蔬菜专业队,集体经营;乡村集镇周围的生产队以粮为主,兼营蔬菜。60年代以后,先后引进种植的品种有马铃薯、蕃茄、大白菜、滑菜、蓊菜(空心菜)、四季豆、花菜和包头菜等。70年代,县蔬菜公司一度对郊区菜农采取合同订购办法。1979年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以后,蔬菜队的土地由各农户承包,自产自销。其间,一些农民开始从事蔬菜育苗生产,许多专业户采用温室育苗和塑料大棚覆盖新技术,使夏菜上市提前。除传统蔬菜外,本县大余郢、兴隆等地还分别引进种植地瓜和黄花菜。
本县除种植以上品种外,还有菱、藕、芡实、荸荠、木耳、蘑菇、芦苇、甜叶菊、茉莉花。油茶及花卉等,其中蘑菇、木耳、花卉等为1980年以后引进种植。
养殖业
养蚕
明洪武二十九年(公元1396年),本县有农桑4万株。清乾隆年间,知县韩梦周从家乡山东带蚕工到来安辅民养蚕。清末民初,来安“相官丝”在南京享有盛誉。民国23年(1934年),本县产丝2300斤。日本入侵后,流通受阻,生产下降。解放前夕,年产蚕茧400斤左右。解放后数年,饲蚕者陆续增多。1958年大炼钢铁,桑木受损,饲者减少。“文化大革命”中,蚕茧年产徘徊在2万斤左右。1985年,全县桑园面积760亩,其中当年植桑600亩:年产蚕茧4.02万斤。
养蜂
民国年间。本县水口有人养蜂数箱,至1956年收归县园艺场公养,数量最多时为70多箱。70年代以后,私人养蜂增多,1979年601箱,1981年1016箱,1984年1834箱。
其它副业
编织
民国时期,本县农村业余编织柳编、竹编、草编和柴编。其中竹编、草编和柴编遍及全县各地,柳编仅限于北部地区。柳编品种有笆斗、条筐、柳匾,竹编品种有篮、箩、筐、匾和筛子、席子等,草编有草扇,草垫(均以麦秸为材料)、草鞋、草蒲窝(均以糯稻草为材料)和蓑衣(以蓑草或毛竹为材料),柴编有柴席(以芦苇和高梁秸为材料)。以上各类品种,制作者除自用外,也在市场上销售。
土地改革后,竹编生产异常兴旺,县内足以自给。其它编织,因农民生活改善,消费水平提高而逐步消失。1958年,由于竹、木生产受挫,农村竹、柳编织因无材料而停止生产,所需竹器转由城镇手工业依赖外购材料生产。1978年后,竹林开始大面积恢复,农民农忙务农,农闲务工,竹编业再度兴盛。除竹席外,各类竹编产品自给有余。
狩猎
本县部份农户沿有农闲狩猎的习惯,猎物有野兔、野鸡、黄鼠狼等。1958~1978年,农业劳力归社、队支配,狩猎受到限制。1979年农业生产责任制实行后,狩猎者有所增多。
采集
本县群众习惯采集中药材和水生植物菱,藕,芡实等。民国期间,因无商家经营,采集者不多。建国后,商业部门设立收购网点,采集的品种和数量逐年增多。1958年人民公社化以后,水生资源因无人管理受损,采集品种减少。1966年,商业部门收购槐树叶加工出口,群众每年采集1000吨左右(折乾粉)。1977年收购量增至4197吨。1979年以后,采集有了较大发展;特别是中药材蜈蚣,1983年除往外地销售外,本县商业部门收购136万条,创历史最高纪录,仅此一项,农民增加收入1O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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