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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县城建设
城池
来安县城新安镇,古名大雍镇。建于南宋绍兴十八年(1148年)。南宋乾道中期有土城墙3里。明成化四年(1468年),知县赵礼复筑土城。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秋,为防御倭寇,知县魏大用动民力筑成砖城墙,翌年2月竣工。城墙高2丈,长932丈。东有宾阳门,西有庆成门,南有迎熏门,北有拱极门,东南有崇文门,西北有耀武门。隆庆年间和万历初年,西门、南门和耀武门门楼先后被拆。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知县周之冕增修门楼。崇祯十二年(1639年),知县吴志高疏浚护城河;疏浚后的护城河宽5丈,深3丈。清康熙十六年(1677年)和二十三年,两次修筑城墙。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知县李文熏重修城墙;重修后的城墙长1000余丈,高1.48丈,宽0.46丈。道光元年(1821年),在知县杨炘倡导下,县民捐款整修崇文门,修建文星阁。道光四年,在知县符鸿倡导下,县民又捐款整修各门楼。清末民初,城墙失修,逐渐毁坏。民国27年(1938年),为防止日军盘踞县城,国民政府县长王毓英下令拆除城墙。建国后,随着市政建设的发展,旧城墙墙根先后被铲,护城河陆续被填。1986年,城池旧迹无存。
房屋
明清时期,县城除建有一般砖瓦结构的平房和草房外,还建有砖瓦木结构的寺庙、祠堂数座。其中文庙、城隍庙、鼓楼、土地祠为较大的古建筑。
民国前期,县城街道两旁的房屋,一般为富户人家建造的多进头砖瓦结构平房或草房,街后为贫民建造的低矮草房。全城仅有几处砖瓦结构的两层小楼,其中位于北大街搭阁巷内的欧阳笙庭家的西式小楼,位于北门口的基督教西式小楼(今已不存),均属当时县城最好的楼房,人称“洋楼”。其时全城瓦房和草房大约各占一半。抗日战争时期,县城屡遭日军扫荡和轰炸,房屋破坏严重。民国35年(1946年),据大雍镇公所统计,全城共损毁房屋2500余间。之后,县城建房寥寥。民国38年1月县城解放时,断壁残垣到处可见。
解放后,县粮食局首先在南大街建造砖瓦结构的粮食仓库(今来安米厂部分旧房)。之后,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居民,陆续建造自用房。这一时期所建房屋均为平房,其中机关单位所建房屋多为砖瓦结构,居民所建房屋多为草房。1949年底统计,县城房屋总面积为181725平方米,其中瓦房103577平方米,草房78148平方米。1955年,中共来安县委办公楼建成。该楼为混合结构,3层,面积为850平方米,投资8万元。之后,邮电局营业楼、人民银行办公楼、迎春酒楼、工业局办公楼、原商业局办公楼、来安一中教学楼相继落成。1950年至1959年,全城所建房屋总面积为39065平方米,其中平房34047平方米,楼房(7幢)5018平方米。这一时期建于街道两旁的房屋均为砖瓦结构,建于街后的砖瓦结构平房和草房大约各居半。1960年至1969年,全城所建房屋总面积为57431平方米,其中平房57081平方米,楼房(1幢)350平方米,所建房屋以砖瓦结构居多。1970年至1979年,县城所建房屋总面积为262366平方米,其中平房236769平方米,楼房(29幢)25597平方米,楼房投资总额为224万余元。1972年建造的县人民政府招待所服务楼为当时建筑面积最大的楼房(3320平方米)。这一时期私人建造的房屋均为砖瓦结构平房。1980年至1986年,县城所建房屋总面积为271716平方米,其中平房187995平方米,楼房(141幢)83721平方米,兴建楼房总投资额达1133万余元。1980年建造的商业局综合楼(主楼5层)和1982年建造的食品公司营业楼(主楼5层)为当时县城最高楼房。1984年建造的县人民政府招待所南楼为当时建筑结构和工艺最佳的楼房。这一时期,私人建房由砖瓦结构平房向钢筋混凝土结构楼房发展,多数为两层小楼,少数为三层小楼,其造型各具特色。全城共有135户建造楼房593间14009平方米。1985年底统计,县城人均占有住房面积为9.3平方米。
本县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造价在10万元以上、楼层在3层以上的楼房列表如下:
街道
清代和民国年间,县城主要街道有5条:东大街(今十字街至来安一中)、西大街(今鼓楼街自中药材公司至公安局一段)、北大街(今搭阁巷向北至县医院大门北)、南大街(今中药材公司向南至民政局招待所)、中大街(自搭阁巷向南至中药材公司)。另有青龙街和标有名称的巷道10余条,其中较大的巷道为寺巷、搭阁巷,仓巷(今鼓楼街自中药材公司向东一段),有些较小的巷道只能走一人,故称“一人巷”。每条街道均以条石铺面。
1952年,县人民政府组织民工参加市政建设,在一年多时间里,铲平了老城墙墙根,修筑了东、西、南3条环城路,3条路均为泥结碎石路面。1959年,自原中大街土地祠(位于今百货商店门前)向西的旧建筑被拆除,新辟一条西大街(原西大街改称鼓楼街),同时拓宽东大街。自此,县城主要街道构成“十”字形,其中心被人称作“十字街”(旧称东巷口)。其时,自十字街向西至今荣华商场为西大街,长300米,宽18米;向北至今县医院大门北为北大街,长650米,宽4.5米;向南至今民政局招待所为南大街,长650米,宽5米;向东至今来安一中为东大街,长650米,宽18米。1960年至1975年,街道基本无变化。1976年至1986年,县城建部门先后对东大街、西大街、南大街,北大街、鼓楼街和青龙街进行了扩建、翻修,并新辟了西城河路、永阳路和新昌路。修筑街道总长为10847米,混凝土路面总面积为94091平方米,总投资156.44万元。县城主要街道基本情况记载如下。
东大街
自十字街至对河桥,长1820米,街宽18米。其中十字街至来安一中一段。1976年由砂石路面改建成沥青路面,车行道宽9米,人行道宽4.5米;来安一中至对河桥原为滁(县)天(长)公路一段,1976年建成沥青路面。1986年公路改道后改称街道,与原东大街相接。
西大街
自十字街至气象局,长1300米,街宽18米。其中十字街至荣华商场一段,1976年由砂石路面改建成沥青路面,车行道宽9米,人行道宽4.5米;荣华商场至农机局一段,1984年由砂石路面改建成混凝土路面,车行道宽9米,人行道宽4.5米;农机局至酱醋厂一段,1984年由砂石路面改建成5米宽的混凝土路面,余为砂石路面。
南大街
十字街至四里岔,长2500米。其中十字街至民政局招待所一段,1981年由旧条石路面改建成6米宽的混凝土路面,1985年拓宽为22米,车行道宽12米,人行道宽5米;民政局招待所至四里岔一段,1986年拓宽为32米,与原南大街相接。
北大街
自十字街至霄官桥,长1620米,街宽22米。其中十字街至县医院大门口一段,1982年由旧条石路面改建成4.5米宽的沥青路面,1986年拓宽为22米,改建成混凝土路面,车行道宽12米,人行道宽5米;县医院大门口至霄官桥为砂石路面。
鼓楼街
自今公安局至永阳市场;长825米。其中公安局至中药材公司一段为老鼓楼街,1978年铺成方石路面;中药材公司向东至百货公司一段,1985年前称鼓楼巷,方石路面;百货公司至永阳市场一段,1986年拆除部分房屋后建成,水泥砖路面。
青龙街
自东大街至永阳路,长625米。其中百货公司向北至东大街一段,1982年铺成混凝土路面,车行道宽7米,人行道宽3.5米;百货公司向南至永阳路一段,1985年建成混凝土路面,宽7米。
西城河路
自老干部局至永阳路,长1100米,道路宽36米。其中老干部局至县总工会一段,原为西环城路北段,1978年修成泥结碎石路面;县总工会至永阳路一段,原为西城河,1983年填平西城河后修成,当年建成6米宽泥结碎石路面,1986年,该路开始筹建混凝土路面。
永阳路
从自来水厂向东至对河桥,全长2400米,路宽22米。其中自来水厂至民政局招待所一段,1980年建成砂石路面;民政局招待所至永阳市场南大门一段原为南环城路,1976年建成沥青路面;永阳市场至对河桥一段,1986年建成沥青路面。
新昌路
从自来水厂向北至西大街,全长510米,路宽22米。该路1984年新辟,铺成12米宽砂石路面。
供水
清代和民国年间,县城四门各有一口官井,供城内居民生活用水。富户自家院内均建有私井。抗日战争以前,全城共有大小水井80多口。抗日战争开始至建国前夕,部分水井因淤塞和污染不能使用。
建国后,县城建部门相继在各居民区修筑砖井或机井,各机关单位也自建水井。1978年8月,县自来水厂动工兴建,1979年底建成投产,耗费国家投资43万元。该厂水源来自平阳水库,铺设水源管道3.5公里。1985年,全城供水管道总长165公里,其中干管道16.5公里;日产水量2500吨。
排水
建国前,县城主要街道建有石砌下水道,后因年久失修,大部分淤塞,每遇大雨,街道积水,住宅区废水四溢。1952年县人民政府组织民工疏浚了东西南北四条大街的下水道,雨天街道积水减少。1976年至1986年,拓宽和新辟的街道均修建宽深各1米左右的砖砌沟壁、水泥盖板封密式下水道,或铺设水泥涵管下水道,基本上解决了城内排水问题。1986年,全城共有下水道9条,全长9900米。1976年至1986年,县城修筑下水道投资总额为64万余元。
照明
建国前和建国初,县城居民均以油灯和蜡烛照明。1951年8月,来安电厂建成。在晚间6点至12点为电厂附近90多户居民提供照明用电。几个月后,电厂停办。1955年9月,电厂恢复生产后,为县政府机关和周围80多户居民提供照明用电。此时仅有东大街安装路灯。1960年以后,电厂不断扩大,用电照明的居民户逐渐增多,县城主要街道均安装了路灯。1970年,南京热电厂的高压电引进县城以后,居民全部以电灯照明,主要街道上的路灯日渐增多,较大的巷道也安装了路灯。1986年,县城东、西、南,北4条大街和西城河路的路灯均由白炽灯泡换成铀灯,绝大部分巷道有路灯。
绿化
民国年间,县城街道两旁没有植树,机关院落栽有少量树木。
建国初期,机关院落新植少量树木,街道依旧。1959年,东、西大街人行道旁均植有风景树。1976年以后,凡拓宽新建的街道均在两侧栽植风景树。1978年以后,各机关单位在搞好绿化的同时,还注意美化环境,或筑花台,或建花圃,或置盆景。来安县第一中学在校园内建花圃22个,面积401平方米。来安县第二中学总面积9万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6.7万平方米,花木苗圃0.67万平方米。城镇居民多利用院落空地栽树种花,或在阳台上种盆花。
来安县城新安镇,古名大雍镇。建于南宋绍兴十八年(1148年)。南宋乾道中期有土城墙3里。明成化四年(1468年),知县赵礼复筑土城。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秋,为防御倭寇,知县魏大用动民力筑成砖城墙,翌年2月竣工。城墙高2丈,长932丈。东有宾阳门,西有庆成门,南有迎熏门,北有拱极门,东南有崇文门,西北有耀武门。隆庆年间和万历初年,西门、南门和耀武门门楼先后被拆。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知县周之冕增修门楼。崇祯十二年(1639年),知县吴志高疏浚护城河;疏浚后的护城河宽5丈,深3丈。清康熙十六年(1677年)和二十三年,两次修筑城墙。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知县李文熏重修城墙;重修后的城墙长1000余丈,高1.48丈,宽0.46丈。道光元年(1821年),在知县杨炘倡导下,县民捐款整修崇文门,修建文星阁。道光四年,在知县符鸿倡导下,县民又捐款整修各门楼。清末民初,城墙失修,逐渐毁坏。民国27年(1938年),为防止日军盘踞县城,国民政府县长王毓英下令拆除城墙。建国后,随着市政建设的发展,旧城墙墙根先后被铲,护城河陆续被填。1986年,城池旧迹无存。
房屋
明清时期,县城除建有一般砖瓦结构的平房和草房外,还建有砖瓦木结构的寺庙、祠堂数座。其中文庙、城隍庙、鼓楼、土地祠为较大的古建筑。
民国前期,县城街道两旁的房屋,一般为富户人家建造的多进头砖瓦结构平房或草房,街后为贫民建造的低矮草房。全城仅有几处砖瓦结构的两层小楼,其中位于北大街搭阁巷内的欧阳笙庭家的西式小楼,位于北门口的基督教西式小楼(今已不存),均属当时县城最好的楼房,人称“洋楼”。其时全城瓦房和草房大约各占一半。抗日战争时期,县城屡遭日军扫荡和轰炸,房屋破坏严重。民国35年(1946年),据大雍镇公所统计,全城共损毁房屋2500余间。之后,县城建房寥寥。民国38年1月县城解放时,断壁残垣到处可见。
解放后,县粮食局首先在南大街建造砖瓦结构的粮食仓库(今来安米厂部分旧房)。之后,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居民,陆续建造自用房。这一时期所建房屋均为平房,其中机关单位所建房屋多为砖瓦结构,居民所建房屋多为草房。1949年底统计,县城房屋总面积为181725平方米,其中瓦房103577平方米,草房78148平方米。1955年,中共来安县委办公楼建成。该楼为混合结构,3层,面积为850平方米,投资8万元。之后,邮电局营业楼、人民银行办公楼、迎春酒楼、工业局办公楼、原商业局办公楼、来安一中教学楼相继落成。1950年至1959年,全城所建房屋总面积为39065平方米,其中平房34047平方米,楼房(7幢)5018平方米。这一时期建于街道两旁的房屋均为砖瓦结构,建于街后的砖瓦结构平房和草房大约各居半。1960年至1969年,全城所建房屋总面积为57431平方米,其中平房57081平方米,楼房(1幢)350平方米,所建房屋以砖瓦结构居多。1970年至1979年,县城所建房屋总面积为262366平方米,其中平房236769平方米,楼房(29幢)25597平方米,楼房投资总额为224万余元。1972年建造的县人民政府招待所服务楼为当时建筑面积最大的楼房(3320平方米)。这一时期私人建造的房屋均为砖瓦结构平房。1980年至1986年,县城所建房屋总面积为271716平方米,其中平房187995平方米,楼房(141幢)83721平方米,兴建楼房总投资额达1133万余元。1980年建造的商业局综合楼(主楼5层)和1982年建造的食品公司营业楼(主楼5层)为当时县城最高楼房。1984年建造的县人民政府招待所南楼为当时建筑结构和工艺最佳的楼房。这一时期,私人建房由砖瓦结构平房向钢筋混凝土结构楼房发展,多数为两层小楼,少数为三层小楼,其造型各具特色。全城共有135户建造楼房593间14009平方米。1985年底统计,县城人均占有住房面积为9.3平方米。
本县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造价在10万元以上、楼层在3层以上的楼房列表如下:
街道
清代和民国年间,县城主要街道有5条:东大街(今十字街至来安一中)、西大街(今鼓楼街自中药材公司至公安局一段)、北大街(今搭阁巷向北至县医院大门北)、南大街(今中药材公司向南至民政局招待所)、中大街(自搭阁巷向南至中药材公司)。另有青龙街和标有名称的巷道10余条,其中较大的巷道为寺巷、搭阁巷,仓巷(今鼓楼街自中药材公司向东一段),有些较小的巷道只能走一人,故称“一人巷”。每条街道均以条石铺面。
1952年,县人民政府组织民工参加市政建设,在一年多时间里,铲平了老城墙墙根,修筑了东、西、南3条环城路,3条路均为泥结碎石路面。1959年,自原中大街土地祠(位于今百货商店门前)向西的旧建筑被拆除,新辟一条西大街(原西大街改称鼓楼街),同时拓宽东大街。自此,县城主要街道构成“十”字形,其中心被人称作“十字街”(旧称东巷口)。其时,自十字街向西至今荣华商场为西大街,长300米,宽18米;向北至今县医院大门北为北大街,长650米,宽4.5米;向南至今民政局招待所为南大街,长650米,宽5米;向东至今来安一中为东大街,长650米,宽18米。1960年至1975年,街道基本无变化。1976年至1986年,县城建部门先后对东大街、西大街、南大街,北大街、鼓楼街和青龙街进行了扩建、翻修,并新辟了西城河路、永阳路和新昌路。修筑街道总长为10847米,混凝土路面总面积为94091平方米,总投资156.44万元。县城主要街道基本情况记载如下。
东大街
自十字街至对河桥,长1820米,街宽18米。其中十字街至来安一中一段。1976年由砂石路面改建成沥青路面,车行道宽9米,人行道宽4.5米;来安一中至对河桥原为滁(县)天(长)公路一段,1976年建成沥青路面。1986年公路改道后改称街道,与原东大街相接。
西大街
自十字街至气象局,长1300米,街宽18米。其中十字街至荣华商场一段,1976年由砂石路面改建成沥青路面,车行道宽9米,人行道宽4.5米;荣华商场至农机局一段,1984年由砂石路面改建成混凝土路面,车行道宽9米,人行道宽4.5米;农机局至酱醋厂一段,1984年由砂石路面改建成5米宽的混凝土路面,余为砂石路面。
南大街
十字街至四里岔,长2500米。其中十字街至民政局招待所一段,1981年由旧条石路面改建成6米宽的混凝土路面,1985年拓宽为22米,车行道宽12米,人行道宽5米;民政局招待所至四里岔一段,1986年拓宽为32米,与原南大街相接。
北大街
自十字街至霄官桥,长1620米,街宽22米。其中十字街至县医院大门口一段,1982年由旧条石路面改建成4.5米宽的沥青路面,1986年拓宽为22米,改建成混凝土路面,车行道宽12米,人行道宽5米;县医院大门口至霄官桥为砂石路面。
鼓楼街
自今公安局至永阳市场;长825米。其中公安局至中药材公司一段为老鼓楼街,1978年铺成方石路面;中药材公司向东至百货公司一段,1985年前称鼓楼巷,方石路面;百货公司至永阳市场一段,1986年拆除部分房屋后建成,水泥砖路面。
青龙街
自东大街至永阳路,长625米。其中百货公司向北至东大街一段,1982年铺成混凝土路面,车行道宽7米,人行道宽3.5米;百货公司向南至永阳路一段,1985年建成混凝土路面,宽7米。
西城河路
自老干部局至永阳路,长1100米,道路宽36米。其中老干部局至县总工会一段,原为西环城路北段,1978年修成泥结碎石路面;县总工会至永阳路一段,原为西城河,1983年填平西城河后修成,当年建成6米宽泥结碎石路面,1986年,该路开始筹建混凝土路面。
永阳路
从自来水厂向东至对河桥,全长2400米,路宽22米。其中自来水厂至民政局招待所一段,1980年建成砂石路面;民政局招待所至永阳市场南大门一段原为南环城路,1976年建成沥青路面;永阳市场至对河桥一段,1986年建成沥青路面。
新昌路
从自来水厂向北至西大街,全长510米,路宽22米。该路1984年新辟,铺成12米宽砂石路面。
供水
清代和民国年间,县城四门各有一口官井,供城内居民生活用水。富户自家院内均建有私井。抗日战争以前,全城共有大小水井80多口。抗日战争开始至建国前夕,部分水井因淤塞和污染不能使用。
建国后,县城建部门相继在各居民区修筑砖井或机井,各机关单位也自建水井。1978年8月,县自来水厂动工兴建,1979年底建成投产,耗费国家投资43万元。该厂水源来自平阳水库,铺设水源管道3.5公里。1985年,全城供水管道总长165公里,其中干管道16.5公里;日产水量2500吨。
排水
建国前,县城主要街道建有石砌下水道,后因年久失修,大部分淤塞,每遇大雨,街道积水,住宅区废水四溢。1952年县人民政府组织民工疏浚了东西南北四条大街的下水道,雨天街道积水减少。1976年至1986年,拓宽和新辟的街道均修建宽深各1米左右的砖砌沟壁、水泥盖板封密式下水道,或铺设水泥涵管下水道,基本上解决了城内排水问题。1986年,全城共有下水道9条,全长9900米。1976年至1986年,县城修筑下水道投资总额为64万余元。
照明
建国前和建国初,县城居民均以油灯和蜡烛照明。1951年8月,来安电厂建成。在晚间6点至12点为电厂附近90多户居民提供照明用电。几个月后,电厂停办。1955年9月,电厂恢复生产后,为县政府机关和周围80多户居民提供照明用电。此时仅有东大街安装路灯。1960年以后,电厂不断扩大,用电照明的居民户逐渐增多,县城主要街道均安装了路灯。1970年,南京热电厂的高压电引进县城以后,居民全部以电灯照明,主要街道上的路灯日渐增多,较大的巷道也安装了路灯。1986年,县城东、西、南,北4条大街和西城河路的路灯均由白炽灯泡换成铀灯,绝大部分巷道有路灯。
绿化
民国年间,县城街道两旁没有植树,机关院落栽有少量树木。
建国初期,机关院落新植少量树木,街道依旧。1959年,东、西大街人行道旁均植有风景树。1976年以后,凡拓宽新建的街道均在两侧栽植风景树。1978年以后,各机关单位在搞好绿化的同时,还注意美化环境,或筑花台,或建花圃,或置盆景。来安县第一中学在校园内建花圃22个,面积401平方米。来安县第二中学总面积9万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6.7万平方米,花木苗圃0.67万平方米。城镇居民多利用院落空地栽树种花,或在阳台上种盆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