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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特殊教育
1974年,来安县聋哑学校开办,校址设在位于水口河西圩的“五·七”大学内。1976年春迁至县城西南角新校舍后,设2个班,有专职教师7名,学生26名。
聋哑学校的基建维修费用、教学办公费用、教职工工资和教学人员的岗位补贴均由县教育局负担,学生每人每月6元生活补助费由,县民政局发放,每人每学期2元医疗费由县卫生局解决,县粮食局按照规定为聋哑学生补足粮差。
聋哑学校按照特殊教育全国统一教学大纲和教材开设课程,有政治、语文、数学、体育、图画、会话(语训)和职业技术等,一至四年级实行全日制教学,五至八年级半天学习文化、半天学习工艺。1976年至1980年,每年招生4个班72名学生,其中一部分为外县来校求学的学生。1979年全省统考,该校二、三年级语文、数学两科成绩名列前三名。
1980年,聋哑学校实行隔年招生。同年,兴办小型木工厂1个,配备2名木工师傅向学生传授木工技艺,开展勤工俭学。1980年至1984年,木工厂创产值8.1万元,获纯利1.1万多元。这些收入主要用于添置教学设备,改善办学条件。
1984年,在全省伤残人运动会上,聋哑学校的8名运动员代表滁县地区参加了18个项目的比赛,获9个项目的第一名、2个项目的第二名、4个项目的第三名。学生朱梅后来代表省队出席全国伤残人运动会,获得铅球第三名和标枪第四名。
聋哑学校自开办至1985年,共培养毕业生57名,除3名学校留用和1980年度的毕业生由县人民政府安排到学生家庭所在地就业外,其余全部由劳动局和社队企业局安排到乡镇企业就业。
1985年,该校设5个班,有学生73名,专职教师9名,职工12名;有一座教学楼和一座篮球场。
聋哑学校的基建维修费用、教学办公费用、教职工工资和教学人员的岗位补贴均由县教育局负担,学生每人每月6元生活补助费由,县民政局发放,每人每学期2元医疗费由县卫生局解决,县粮食局按照规定为聋哑学生补足粮差。
聋哑学校按照特殊教育全国统一教学大纲和教材开设课程,有政治、语文、数学、体育、图画、会话(语训)和职业技术等,一至四年级实行全日制教学,五至八年级半天学习文化、半天学习工艺。1976年至1980年,每年招生4个班72名学生,其中一部分为外县来校求学的学生。1979年全省统考,该校二、三年级语文、数学两科成绩名列前三名。
1980年,聋哑学校实行隔年招生。同年,兴办小型木工厂1个,配备2名木工师傅向学生传授木工技艺,开展勤工俭学。1980年至1984年,木工厂创产值8.1万元,获纯利1.1万多元。这些收入主要用于添置教学设备,改善办学条件。
1984年,在全省伤残人运动会上,聋哑学校的8名运动员代表滁县地区参加了18个项目的比赛,获9个项目的第一名、2个项目的第二名、4个项目的第三名。学生朱梅后来代表省队出席全国伤残人运动会,获得铅球第三名和标枪第四名。
聋哑学校自开办至1985年,共培养毕业生57名,除3名学校留用和1980年度的毕业生由县人民政府安排到学生家庭所在地就业外,其余全部由劳动局和社队企业局安排到乡镇企业就业。
1985年,该校设5个班,有学生73名,专职教师9名,职工12名;有一座教学楼和一座篮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