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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储蓄
民国12年(1923),法国商人办的万国储蓄会在天长设立分会,开办有奖储蓄,储户为230户,民国23年停办。
民国18年设中法储蓄会天长分会,入会储户有60多户,民国20年停办。
民国25年,安徽省地方银行天长办事处,办理活期、定期、分期付息等储蓄存款。又举办稻谷储蓄,共吸收稻谷2万石,后为粮商、地主所垄断,借以囤积居奇,坑害人民。
1950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炳辉办事处开办储蓄存款,县成立“推进人民储蓄委员会”。针对当时物价不稳,人民重实物、轻货币的情况,举办“折实定期储蓄存款”,以中熟米1公斤,中等小麦0.5公斤,淮盐25克,食油25克,12磅细白布1市尺,柴草1.5公斤等6种实物价格为1个折实单位(后改为1个折实单位合中熟米0.75公斤、淮南统煤0.5公斤、龙头白细布1市尺),同时举办“保本保值定期储蓄存款”,使储户在存取过程中,遇物价上升可以保值,物价下降可以保本。1952年随着物价稳定,折实储蓄全部改为货币储蓄。开办有定期、活期、定额等储蓄存款。
1954年,为配合统购统销,开办农村售粮、售棉优待定额储蓄,分1元、3元、5元、10元4种定额,6个月付还。1955年停办。1959年至1960年停办各种有奖储蓄。1981年开办城乡实物有奖储蓄,1983年停办。1982年办理贴花有奖储蓄。1979年以后,随着城乡经济的发展,为广开储源,方便储户,先后开办个人住房和耐用消费品存贷款业务,集聚建设资金,帮助群众解决消费需要。储蓄业务逐渐向“发展储蓄,促进生产,引导消费,改善生活”方向发展,储蓄存款不断增加。1985年,全县城乡存款余额达10610.9万元,其中城镇居民储蓄1850.9万元,农民储蓄2005.2万元。
建国后,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还建立互助储金会,在同一单位的每人每月从工资中扣出一定的数额由银行聘请的储蓄代办员代存,年终本息一次付清,有困难可以借用,借款不得超过本人月工资的50%,一般是当月借,下月还。1985年在县城范围内有187个互助储金会,中国工商银行天长县支行共聘请187名储蓄代办员,年储蓄存款余额10.1万元。

城乡存款储蓄情况
民国18年设中法储蓄会天长分会,入会储户有60多户,民国20年停办。
民国25年,安徽省地方银行天长办事处,办理活期、定期、分期付息等储蓄存款。又举办稻谷储蓄,共吸收稻谷2万石,后为粮商、地主所垄断,借以囤积居奇,坑害人民。
1950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炳辉办事处开办储蓄存款,县成立“推进人民储蓄委员会”。针对当时物价不稳,人民重实物、轻货币的情况,举办“折实定期储蓄存款”,以中熟米1公斤,中等小麦0.5公斤,淮盐25克,食油25克,12磅细白布1市尺,柴草1.5公斤等6种实物价格为1个折实单位(后改为1个折实单位合中熟米0.75公斤、淮南统煤0.5公斤、龙头白细布1市尺),同时举办“保本保值定期储蓄存款”,使储户在存取过程中,遇物价上升可以保值,物价下降可以保本。1952年随着物价稳定,折实储蓄全部改为货币储蓄。开办有定期、活期、定额等储蓄存款。
1954年,为配合统购统销,开办农村售粮、售棉优待定额储蓄,分1元、3元、5元、10元4种定额,6个月付还。1955年停办。1959年至1960年停办各种有奖储蓄。1981年开办城乡实物有奖储蓄,1983年停办。1982年办理贴花有奖储蓄。1979年以后,随着城乡经济的发展,为广开储源,方便储户,先后开办个人住房和耐用消费品存贷款业务,集聚建设资金,帮助群众解决消费需要。储蓄业务逐渐向“发展储蓄,促进生产,引导消费,改善生活”方向发展,储蓄存款不断增加。1985年,全县城乡存款余额达10610.9万元,其中城镇居民储蓄1850.9万元,农民储蓄2005.2万元。
建国后,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还建立互助储金会,在同一单位的每人每月从工资中扣出一定的数额由银行聘请的储蓄代办员代存,年终本息一次付清,有困难可以借用,借款不得超过本人月工资的50%,一般是当月借,下月还。1985年在县城范围内有187个互助储金会,中国工商银行天长县支行共聘请187名储蓄代办员,年储蓄存款余额10.1万元。

城乡存款储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