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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林场
一、国营林场
建国后,针对荒山荒地面积较大的情况和开发山区的需要,国家在号召普遍开展群众性封山育林、植树造林的同时,十分重视国营造林和国营林场建设。
1、石门山林场
1950年建立,原为国民政府实业部国立第四牧羊公司(兼营林果树)。辖地跨凤阳、嘉山两县。临淮关至明光公路和津浦铁路横贯场区。场部设在石门山乡境内。原经营面积5.1万亩,1967年将禹山、小康作业区划出,另建红心林场。至1985年经营面积3万亩,活立木蓄积量1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86%。
该场1957年前隶属滁县专署领导,1957年划归凤阳县,1963年省林业厅接办,为省直属林场。1983年再次下放隶属滁县地区行署管理。
2、白云山林场
建于1957年,1958年投入生产。位于凤阳山乡、殷涧乡境内,东与黄泥铺乡及定远范岗林场接壤,南依三山,西至大银山林场与宋集乡、亮岗乡交界。经营面积55177亩,有职工100人,其中行政干部1人,技术干部7人,医务人员1人。林场下设洪山、王大山、青山、小郢山4个作业区,场部设在洪山作业区。
自建场至1985年共投资基建费1147889元,培育森林保存面积31755亩,其中用材林29790亩(黑松26309亩、马尾松3481亩),经济林5亩,竹林50亩,活立木总蓄积量67141立方米,森林覆盖率53%。1976年以来,在完成造林用苗任务的同时,还大力培育雪松、龙柏、金钱松等城镇工矿绿化大苗,并外销合肥、淮南、铜陵、滁县、山东等地。
3、曹店林场
建于1958年,位于曹店乡境内。东至大银山林场与宋集乡接壤,南依老方山分水岭,西接武店乡、刘府乡,北与周圩乡、邬岗乡连接。场部设在曹店南骨头山西坡,经营总面积54962亩。有职工89人,其中行政干部1人,技术干部8人。林场下设场部、罗山洼两个营林区。
自建场至1985年共投资基建费894560元,培育森林保存面积25599亩,活立木蓄积量64311立方米,森林覆盖率47%。
4、大银山林场
1956年建国营大银山苗圃,1958年扩建为林场,场部设在宋集公社芦大庄。1961年与禅窟寺林场合并,1964年县平岭农场并入大银山林场,场部从芦大庄迁至宋集公社朱家山头。该场东西长20公里,南北宽7.5公里,位于宋集乡境内,距府城27公里。东至白云山林场与殷涧乡、凤阳山乡交接,南依黑石岭—韭山—大金山分水岭与定远县毗连,西连曹店林场,北与周圩乡、亮岗乡为邻。总经营面积82259亩。有职工91人,其中行政干部2人,技术干部5人。林场下设平岭、小涧寺、韭山洞3个作业区。目前仅建平岭作业区,下设场部、大庄、黄庄3个工区。
自建场至1985年共投资基建费838594元,累计造林保存面积36308亩,其中用材林36259亩,竹林49亩,活立木总蓄积量81549立方米,森林覆盖率44%。该场辖区是凤阳山区中部的主体地段,建场前除几处寺庙禅林外,其余均为荒山秃岭,至1985年,已松杉翠绿,林木满山,不仅发挥了生态效益,而且通过修枝、间伐解决了当地群众薪柴和民用小径材的需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江山苗圃场
建于1963年,位于府城东7.5公里处,所辖面积982亩,其中有林地303亩,为纯松林,森林覆盖率30.9%。苗木用地259亩,场部设在五里庙乡江山西坡脚下。有职工46人,其中技术干部3人,会计1人。主要培育杨树、刺槐、泡桐、臭椿、苦楝等树苗,供农村四旁绿化用。
1972年至1974年,主要培育大官杨、白榆。1975年进行水杉扦插育苗和毛竹播种苗试验并获得成功。1978年开始逐步扩大培育城市绿化观赏苗的比例,主要有水杉、池杉、雪松、龙柏、广玉兰、黄杨、法梧等。1982年建花卉越冬温房160平方米,并开始引种君子兰1000盆。同时建花圃1处,占地12亩。所培育的苗木、花卉对全县的绿化、美化环境起了很大作用。
二、社队林场
人民公社兴办社队林场,始于1958年,首先建成的有东方红公社林场(即林场大队)、太阳升公社耿冲林场、官沟公社卢山林场、考城公社姚郢林场、城西公社蚂蚁山林果场5个林场。60年代后,经过对国民经济的调整与恢复,公社、大队兴建了一批社、队林场,1965年达17个(社办6个队办11个),推动了林业生产的发展。70年代中后期,随着茶园、栽杉木、种油桐、油茶热的兴起,社队办的林(茶)场增多,1975年达133个(社办8个、队办125个),1980年达135个(社办3个、队办132个)。随着农村实行土地联产责任制,不少地方的社队林(茶)场自行解体。到1985年底,仅存乡村林场32个(乡办9个、村办23个)。
1985年社队林场基本情况表
表6—2
续表6—2.
建国后,针对荒山荒地面积较大的情况和开发山区的需要,国家在号召普遍开展群众性封山育林、植树造林的同时,十分重视国营造林和国营林场建设。
1、石门山林场
1950年建立,原为国民政府实业部国立第四牧羊公司(兼营林果树)。辖地跨凤阳、嘉山两县。临淮关至明光公路和津浦铁路横贯场区。场部设在石门山乡境内。原经营面积5.1万亩,1967年将禹山、小康作业区划出,另建红心林场。至1985年经营面积3万亩,活立木蓄积量1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86%。
该场1957年前隶属滁县专署领导,1957年划归凤阳县,1963年省林业厅接办,为省直属林场。1983年再次下放隶属滁县地区行署管理。
2、白云山林场
建于1957年,1958年投入生产。位于凤阳山乡、殷涧乡境内,东与黄泥铺乡及定远范岗林场接壤,南依三山,西至大银山林场与宋集乡、亮岗乡交界。经营面积55177亩,有职工100人,其中行政干部1人,技术干部7人,医务人员1人。林场下设洪山、王大山、青山、小郢山4个作业区,场部设在洪山作业区。
自建场至1985年共投资基建费1147889元,培育森林保存面积31755亩,其中用材林29790亩(黑松26309亩、马尾松3481亩),经济林5亩,竹林50亩,活立木总蓄积量67141立方米,森林覆盖率53%。1976年以来,在完成造林用苗任务的同时,还大力培育雪松、龙柏、金钱松等城镇工矿绿化大苗,并外销合肥、淮南、铜陵、滁县、山东等地。
3、曹店林场
建于1958年,位于曹店乡境内。东至大银山林场与宋集乡接壤,南依老方山分水岭,西接武店乡、刘府乡,北与周圩乡、邬岗乡连接。场部设在曹店南骨头山西坡,经营总面积54962亩。有职工89人,其中行政干部1人,技术干部8人。林场下设场部、罗山洼两个营林区。
自建场至1985年共投资基建费894560元,培育森林保存面积25599亩,活立木蓄积量64311立方米,森林覆盖率47%。
4、大银山林场
1956年建国营大银山苗圃,1958年扩建为林场,场部设在宋集公社芦大庄。1961年与禅窟寺林场合并,1964年县平岭农场并入大银山林场,场部从芦大庄迁至宋集公社朱家山头。该场东西长20公里,南北宽7.5公里,位于宋集乡境内,距府城27公里。东至白云山林场与殷涧乡、凤阳山乡交接,南依黑石岭—韭山—大金山分水岭与定远县毗连,西连曹店林场,北与周圩乡、亮岗乡为邻。总经营面积82259亩。有职工91人,其中行政干部2人,技术干部5人。林场下设平岭、小涧寺、韭山洞3个作业区。目前仅建平岭作业区,下设场部、大庄、黄庄3个工区。
自建场至1985年共投资基建费838594元,累计造林保存面积36308亩,其中用材林36259亩,竹林49亩,活立木总蓄积量81549立方米,森林覆盖率44%。该场辖区是凤阳山区中部的主体地段,建场前除几处寺庙禅林外,其余均为荒山秃岭,至1985年,已松杉翠绿,林木满山,不仅发挥了生态效益,而且通过修枝、间伐解决了当地群众薪柴和民用小径材的需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江山苗圃场
建于1963年,位于府城东7.5公里处,所辖面积982亩,其中有林地303亩,为纯松林,森林覆盖率30.9%。苗木用地259亩,场部设在五里庙乡江山西坡脚下。有职工46人,其中技术干部3人,会计1人。主要培育杨树、刺槐、泡桐、臭椿、苦楝等树苗,供农村四旁绿化用。
1972年至1974年,主要培育大官杨、白榆。1975年进行水杉扦插育苗和毛竹播种苗试验并获得成功。1978年开始逐步扩大培育城市绿化观赏苗的比例,主要有水杉、池杉、雪松、龙柏、广玉兰、黄杨、法梧等。1982年建花卉越冬温房160平方米,并开始引种君子兰1000盆。同时建花圃1处,占地12亩。所培育的苗木、花卉对全县的绿化、美化环境起了很大作用。
二、社队林场
人民公社兴办社队林场,始于1958年,首先建成的有东方红公社林场(即林场大队)、太阳升公社耿冲林场、官沟公社卢山林场、考城公社姚郢林场、城西公社蚂蚁山林果场5个林场。60年代后,经过对国民经济的调整与恢复,公社、大队兴建了一批社、队林场,1965年达17个(社办6个队办11个),推动了林业生产的发展。70年代中后期,随着茶园、栽杉木、种油桐、油茶热的兴起,社队办的林(茶)场增多,1975年达133个(社办8个、队办125个),1980年达135个(社办3个、队办132个)。随着农村实行土地联产责任制,不少地方的社队林(茶)场自行解体。到1985年底,仅存乡村林场32个(乡办9个、村办23个)。
1985年社队林场基本情况表
表6—2
续表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