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引子
凤阳电业发展较早。民国4年(1915年),陈子衡等在临淮关兴建的淮上火柴公司里建一座小电厂,即光华电灯公司。民国8年,英美资本家在门台子建立烤烟厂,并安装了发电机组发电,供本厂使用。民国24年,国民政府在临淮关建立了实验农场,同时在场里建一个小型发电厂,这是安徽省农业用电最早单位。“七七”芦沟桥事变后,日军入侵凤阳,电力事业被毁殆尽。
民国38年凤阳解放后,人民政府非常关心电力事业的发展。1958年,国家水利部和安徽省政府决定,在门台子建中型电力排灌站,1959年开工,1961年5月3日正式通电。输电线路电压35千伏。从蚌埠胜利路变电所出线,到门台子二级站,全长18公里。
1961年至1978年,电力事业发展较慢,只建立35千伏变电所4座,主变容量13800千伏安,10千伏安和35千伏安高压输电线路总长287公里。400伏以下低压线路205公里,配电变压器192台20680千伏安。通电公社16个,通电大队57个,生产队250个。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推行了农业大包干责任制,农村经济得到振兴,促进了电力事业的发展。1979年至1984年新建和改建35千伏输变电工程5项,新增主变容量13350千伏安,架设10千伏以上高压输电线路568.20公里,配电变压器325台,27316千伏安,总投资1036.60万元人民币。1984年春节,枣巷乡举行通电庆典,从而实现了全县乡乡通电。全县通电村由1978年的57个增加到312个,供电量6500万千瓦时,比1978年增加55%,供电局固定资产已达588.50万元,比1978年增加447万元。
随着电力事业的不断发展,1962年元旦,第一个国营管电机构——凤阳供电站成立,有职工15人,当年供电17万千瓦时,供电范围在府城机关单位和商店。1965年,中共凤阳县委工交部为加强电力管理,批准建立供电所。1966年上半年,供电所由地方划归电力系统,属蚌埠供电局领导。供电范围扩大到城南、城东、城西3个公社6个大队。年供电量231万千瓦时。1975年6月,华东电网为加强电力统一管理,省电力局批准凤阳供电所升格为供电局,有职工38人,年供电量1783万千瓦时,用电公社由3个增加到14个,其中含县工业局所属的总铺、武店两供电所供电的7个公社。
1982年7月,总铺、武店两供电所划归县供电局领导。1985年供电局职工增加到171人。局设立四股一室,即生产技术、用电管理、财务材料、人事保卫四股和办公室。生产系统设有四所一厂,四所即城郊、临淮、总铺、武店四个供电所。从事生产运行的线路班、修试班、调度室、九华山变电所等划归生产技术股对口领导。
1985年底,各类用电户(以装有供电局直接计量及收费的)计2854户,年供电量7990万千瓦时,其中工业用电5303万千瓦时,农业用电1377万千瓦时,市政生活用电1310万千瓦时,总电费649.83万元,电价每千千瓦时81.33元。工业装机容量48060千瓦,农业装机容量869401千瓦。10千伏高压线路772.77公里,低压线路1160公里,配电变压器784台,总容量105120千瓦。农用电建设资金靠乡村企业和农民集资解决。这种集资办电的方法,在全省全国属于首创,受到安徽省人民政府表彰。国家水电部授予凤阳供电局“全国为用户服务优秀集体”,并把集资办电的经验介绍给全国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