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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副业生产
建国初,种植瓜果、蔬菜,养殖牲畜、家禽、水产,放蜂饲蚕和从事竹木瓦匠、编织、作坊,不占用粮油生产土地和时间的都作为副业范围。1949年全县副业产值为35.3万元。1953年产值为665.2万元。县政府为加强对副业的领导和管理,先后设置了畜牧、水产、手工、乡镇等多种经济管理机构,实行归口领导。1954年水灾,农村合作社贷款扶持副业生产,开展自救。1958年副业总产值达804万元,占当年农业总产值13.3%。是年冬,受“共产风”影响,副业生产开始滑坡。1964年产值下降到148.9万元,在农业总产值构成中占2.6%,比1958年下降5.4倍。1965年随着金刚砂及磨具油石制作在一些生产队出现,副业开始再次回升,到1969年产值达413.7万元,占农业总产值6.7%。1970年“农业学大塞”进入高潮,批判资本主义思想、割资本主义尾巴,限制家庭副业生产,但手工编织、缝制劳保手套等,在暗地里时有进行。70年代是本县家庭副业生产低谷时期,年产值下降到345万元,占农业总产值3.5%。1979年冬,推行家庭联产承包政策,农民发家致富思想被激发,家庭副业兴起,而且发展迅速,1986年,全县有各种类型专业户达9676户,占总农户8.7%,其中编织业132户,农副产品加工325户,铁木竹建筑业1146户,商业、饮服业1441户,农机具修理业169户,运输业2845户。是年,全县专业户,户收入万元以上的有523户。1989年副业产值达1319万元,占农业产值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