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五节 块石护岸
全县圩堤险段262处,162.17公里。因常年水流冲刷,迎溜顶冲处,圩堤陡削,并有崩塌滑坡现象。建国后每年进行块石护坡。1951年和1952年在麻凤圩凤林段用砌块石护岸,两年计护906.7米,用块石1.5万立方米,同时并在十三连圩王泥潭、桑树头等7处抛石护岸,计915米,用块石4323立方米。1953年分别在麻凤、万春、十三连圩抛石13处,6842米,用块石2.12万立方米。工程经费7.5万元,其中投资6.2万元、贷款1.3万元。1958年全县抛石护岸17处,3960米,用块石1万立方米,工程经费2.3万元。此后每年抛石护岸二、三处,工程经费1至2万元。1983年后,通过黄砂开采每年从黄砂经营中提取水利护堤费,用于圩堤养护。是年护岸23处,2423米,用块石7765立方米,工程经费13.5万元。1984年和1985年两年计护岸59处,11200米,用块石2.8万立方米,工程经费46.25万元。1989年护岸18处,计3055米,用块石2366立方米,工程经费21.10万元。自1951年至1989年计抛石、砌石护岸185处,56.24公里,用块石55万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