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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联户私营工业
光绪初年全县有私营工业20余家,以后逐渐增加,光绪末年,商会注册者共36家,其中有染坊10家,冶坊1家,铁厂3家。民国24年1935芜湖县手工业有棉线业、木艺业、机织业、鞋业、印刷等15种,共868家,从业人员7302人,资本总额70.4万元,营业额达360.4万元,至建国前夕,本县有手工业1911户。
建国后,市县分治,县境内有个体手工业793户,主要行业是石灰、石料、砖、瓦、剪刀、菜刀、鱼钩、竹木铁制农具、棉线、纺织、印刷及缝纫业。有的是前店后坊,规模较小,有的是流动货担,走街串户,产量甚微。1949年末,主要产品产量是:石灰2155吨、棉布9.1万公尺、加工各种农具4272件、砖10.5万块、瓦19.5万块,工业产值110万元。1950年,采取加工订货、统购包销及发放贷款等措施,对个体工业户进行扶持,手工业生产得以发展。同年底,手工业生产者增到1056户,工业产值146.6万元,比上年增长33.27%。1956年底,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个体手工业户减少到451户,产值减少到82万元。1957年,在“一大二公”平调风影响下,个体手工业户部分转入全民工业企业,部分划属集体工业企业及社队工业企业。1961年,中共中央《关于迅速恢复和进一步发展手工业》的指示下达后,手工业生产略有回升,1964年开展“四清”运动,视个体工业户为非法经营,予以取缔。“四清”以后,稍有松动,却又从严管理。“文化大革命”中把手工业当作“资本主义尾巴”予以割除。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个体手工业虽得到新生,但发展缓慢。1982年,全县有加工业17户,联合体2家。1984年7月,成立了芜湖县专业户服务总公司,年底,全县有编织业244户,农副产品加工业830户,铁、木、竹、瓦手工匠3268户,建筑业794户,建材业382户,采掘业171户,农机具修理169户,工业联合体69个。计产值267万元。1985年后,个体联合体工业规模增大,全县有个体工业户653户,其中饲料加工业33户,食品加工业80户,砖瓦业79户,编织刺绣业25户,金属加工业124户,其他112户,从事专业劳动力1158人,年产值326万元。有联合体105个,从业人员1129人,固定资产原值95.6万元,产值216.8万元。1989年,有联户工业237家,产值1475万元,利税181万元,个体工业户1852个,产值3454万元,利税294万元。
建国后,市县分治,县境内有个体手工业793户,主要行业是石灰、石料、砖、瓦、剪刀、菜刀、鱼钩、竹木铁制农具、棉线、纺织、印刷及缝纫业。有的是前店后坊,规模较小,有的是流动货担,走街串户,产量甚微。1949年末,主要产品产量是:石灰2155吨、棉布9.1万公尺、加工各种农具4272件、砖10.5万块、瓦19.5万块,工业产值110万元。1950年,采取加工订货、统购包销及发放贷款等措施,对个体工业户进行扶持,手工业生产得以发展。同年底,手工业生产者增到1056户,工业产值146.6万元,比上年增长33.27%。1956年底,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个体手工业户减少到451户,产值减少到82万元。1957年,在“一大二公”平调风影响下,个体手工业户部分转入全民工业企业,部分划属集体工业企业及社队工业企业。1961年,中共中央《关于迅速恢复和进一步发展手工业》的指示下达后,手工业生产略有回升,1964年开展“四清”运动,视个体工业户为非法经营,予以取缔。“四清”以后,稍有松动,却又从严管理。“文化大革命”中把手工业当作“资本主义尾巴”予以割除。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个体手工业虽得到新生,但发展缓慢。1982年,全县有加工业17户,联合体2家。1984年7月,成立了芜湖县专业户服务总公司,年底,全县有编织业244户,农副产品加工业830户,铁、木、竹、瓦手工匠3268户,建筑业794户,建材业382户,采掘业171户,农机具修理169户,工业联合体69个。计产值267万元。1985年后,个体联合体工业规模增大,全县有个体工业户653户,其中饲料加工业33户,食品加工业80户,砖瓦业79户,编织刺绣业25户,金属加工业124户,其他112户,从事专业劳动力1158人,年产值326万元。有联合体105个,从业人员1129人,固定资产原值95.6万元,产值216.8万元。1989年,有联户工业237家,产值1475万元,利税181万元,个体工业户1852个,产值3454万元,利税29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