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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工业产值及经济效益
一规模与产值
建国后,市县分治,一些规模较大的工业企业划属芜湖市,本县只有分布在农村和小集镇的手工业和家庭作坊。1949年,2家全民企业及1家私营企业,工业总产值152万元,其中全民工业企业总产值43万元,私营及其他经济类型总产值109万元。1952年建有清水粮油厂及火龙岗煤矿,时全民工业7家,私营企业1家,工业总产值581万元,其中全民工业企业总产值420万元。1957年底,碳素厂前身系荆山石业社、东风服装厂、鞋厂建立,时有集体工业6家,全民工业企业10家,其中包括同诚酱园由私营转为全民工业企业。工业总产值751万元,其中全民工业企业总产值578万元,县属集体工业企业总产值93万元,其它经济类型总产值80万元。
1958年,部分乡镇集体的生产合作社过渡到县属集体企业,一些手工业集体企业转为全民企业,一时国营、集体企业及个体工业一哄而上,并在工业系统内搞“一大二公”。1958年至1960年,全县办起了采矿、冶金、炼焦、机械、纺织、建材及机电等行业,各地人民公社亦抽调大批农民弃农做工,大办起炼铁工业。1959年全县工业总产值2032万元。截止1961年底,全县有全民工业企业23家,县属集体工业企业14家,乡镇办集体工业企业3家,全县工业总产值有1960年的2221万元降低到916万元,到1965年底,根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全县“保一批、转一批、停一批”,先后停办了红旗炼焦厂、火龙岗煤矿、陶瓷厂、耐火材料厂等8家全民工业企业,同时又新办了2家全民工业企业,县属集体工业企业17家,乡办工业企业5家,工业总产值为,1059万元,比1962年增长63.4%。
1967、1968两年,本县工业受“文化大革命”影响,工业总产值分别下降到947万元和921万元。此后,工业生产有所恢复,并得到迅速发展,1975年工业总产值达到4211万元。至1978年,全县有全民工业企业22家,县属集体工业企业和乡镇办集体工业企业各30家,年工业总产值5755万元,比1949年增长36.9倍,比1966年增长3.4倍。
自1983年起,逐步推行了以承包为主要内容的经济责任制。实行利改税,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扩大企业自主权,使工业由原来的单纯生产型变为生产经营型。1985年,全县有工业企业253家,其中全民工业企业22家,县属集体工业企业55家包括非独立核算企业,乡镇办集体企业176家,工业总产值12296万元。
1989年,有工业企业330家,其中全民工业企业22家,县属集体工业企业23家,乡镇办集体企业249家,非独立核算工业企业36家。工业固定资产原值9468万元不包括非独立核算企业。工业总产值28613万元,占本县总产值的50.6%。工业总产值中,全民工业4024万元,比重14.06%;县属集体工业包括非独立核算工业4556万元其中包括非独立核算工业产值1846万元,比重15.92%;乡镇办集体工业9254万元,比重32.4%;村办及村以上工业含个体联合体10779万元,比重37.6%。主要工业产品有:合成氨、轮胎、酚醛塑料、碳素制品、水泥、服装、防滑靴、剪刀、矿山阀门、剪板机、马口铸铁、标准紧固件、防火设备器材、农用水泵等80多种。
附:建国后全县工业基本情况表及乡镇工业发展规模表此表在下页。
二经济效益
全民独立核算工业经济效益建国初工业生产主要为解决人民物质急需,一般不重视经济效益。1963年全民工业产值463万元,实现利润32.3万元,完成税金36.68万元,产值利润率7%。1970年全县工业产值1245万元,实现利润51万元,税金126.3万元,产值利润率4.1%,销售收入利润率6.5%,资金利润率8.1%,资金利税率28.1%,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年均4291元。1980年全县工业产值3558万元,实现利润78万元,税金260.2万元,产值利润率2.1%,销售收入利润率2.9%,资金利润率2%,资金利税率8.6%,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年均6883元。1985年全县工业总产值4674万元,实现利润82万元,税金240万元,产值利润率1.7%,销售收入利润率2.2%,资金利润率2.9%,资金利税率11.5%,全员劳动生产率年人均10354元。1988年,年总产值4603万元,完成利润242.3万元,税金253.3万元,产值利润率5.3%,销售收入利润率4%,资金利润率7%,资金利税率15%,全员劳动生产率年人均11323元。1989年,全县工业总产值4024万元,利润倒盈46万元,完成税金208万元,产值利润率负1.1%,销售收入利润率负0.7%,资金利润率1.2%,资金利税率4%,全员劳动生产率年人均9365元。
集体独立核算工业经济效益1965年工业产值149万元,完成利润7.1万元,税金6.3万元,产值利润率4.8%,销售收入利润率5.4%,资金利润率11.3%,资金利税率21.3%。
1970年年产值330万元,完成利润12.2万元,税金6.2万元,产值利润率3.7%,销售收入利润率9.2%,资金利润率11.3%,资金利税率16.9%,全员劳动生产率年人均3500元。1980年年产值2569万元,实现利润134万元,税金115万元,产值利润率5%,销售收入利润率8.1%,资金利润率6.2%,资金利税率15.2%,全员劳动生产率年人均7632元。1985年年产值5480万元,完成利润192万元,税金236万元,产值利润率3.5%,销售收入利润率4.2%,资金利润率6.5%,资金利税率14.4%,全员劳动生产率年人均4444元。1989年工业产值13810万元,完成利润209万元,税金610万元,产值利润率1.5%,销售收入利润率1.6%,资金利润率2.5%,资金利税率9.7%,全员劳动生产率年人均10990元。
乡镇工业独立核算工业经济效益1978年,工业产值1248万元,完成税金123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年人均1233元。1980年,产值1927万元,其中乡镇办1270万元,村办657万元,完成税金266.8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年人均1533元。1985年产值4682万元,完成税金196.2万元,利润218.9万元,产值利润率4.7%,全员劳动生产率年人均2705元。1989年,产值15077万元,完成税金384.7万元,利润521万元,产值利润率3.5%,全员劳动生产率年人均7183元。
各种经济类型工业企业单位数
各种经济类型工业总产值
各种经济类型工业总产值比重
各种经济类型工业总产值发展速度
按工业部门分的工业总产值
按工业部门分的工业总产值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
建国后,市县分治,一些规模较大的工业企业划属芜湖市,本县只有分布在农村和小集镇的手工业和家庭作坊。1949年,2家全民企业及1家私营企业,工业总产值152万元,其中全民工业企业总产值43万元,私营及其他经济类型总产值109万元。1952年建有清水粮油厂及火龙岗煤矿,时全民工业7家,私营企业1家,工业总产值581万元,其中全民工业企业总产值420万元。1957年底,碳素厂前身系荆山石业社、东风服装厂、鞋厂建立,时有集体工业6家,全民工业企业10家,其中包括同诚酱园由私营转为全民工业企业。工业总产值751万元,其中全民工业企业总产值578万元,县属集体工业企业总产值93万元,其它经济类型总产值80万元。
1958年,部分乡镇集体的生产合作社过渡到县属集体企业,一些手工业集体企业转为全民企业,一时国营、集体企业及个体工业一哄而上,并在工业系统内搞“一大二公”。1958年至1960年,全县办起了采矿、冶金、炼焦、机械、纺织、建材及机电等行业,各地人民公社亦抽调大批农民弃农做工,大办起炼铁工业。1959年全县工业总产值2032万元。截止1961年底,全县有全民工业企业23家,县属集体工业企业14家,乡镇办集体工业企业3家,全县工业总产值有1960年的2221万元降低到916万元,到1965年底,根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全县“保一批、转一批、停一批”,先后停办了红旗炼焦厂、火龙岗煤矿、陶瓷厂、耐火材料厂等8家全民工业企业,同时又新办了2家全民工业企业,县属集体工业企业17家,乡办工业企业5家,工业总产值为,1059万元,比1962年增长63.4%。
1967、1968两年,本县工业受“文化大革命”影响,工业总产值分别下降到947万元和921万元。此后,工业生产有所恢复,并得到迅速发展,1975年工业总产值达到4211万元。至1978年,全县有全民工业企业22家,县属集体工业企业和乡镇办集体工业企业各30家,年工业总产值5755万元,比1949年增长36.9倍,比1966年增长3.4倍。
自1983年起,逐步推行了以承包为主要内容的经济责任制。实行利改税,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扩大企业自主权,使工业由原来的单纯生产型变为生产经营型。1985年,全县有工业企业253家,其中全民工业企业22家,县属集体工业企业55家包括非独立核算企业,乡镇办集体企业176家,工业总产值12296万元。
1989年,有工业企业330家,其中全民工业企业22家,县属集体工业企业23家,乡镇办集体企业249家,非独立核算工业企业36家。工业固定资产原值9468万元不包括非独立核算企业。工业总产值28613万元,占本县总产值的50.6%。工业总产值中,全民工业4024万元,比重14.06%;县属集体工业包括非独立核算工业4556万元其中包括非独立核算工业产值1846万元,比重15.92%;乡镇办集体工业9254万元,比重32.4%;村办及村以上工业含个体联合体10779万元,比重37.6%。主要工业产品有:合成氨、轮胎、酚醛塑料、碳素制品、水泥、服装、防滑靴、剪刀、矿山阀门、剪板机、马口铸铁、标准紧固件、防火设备器材、农用水泵等80多种。
附:建国后全县工业基本情况表及乡镇工业发展规模表此表在下页。
二经济效益
全民独立核算工业经济效益建国初工业生产主要为解决人民物质急需,一般不重视经济效益。1963年全民工业产值463万元,实现利润32.3万元,完成税金36.68万元,产值利润率7%。1970年全县工业产值1245万元,实现利润51万元,税金126.3万元,产值利润率4.1%,销售收入利润率6.5%,资金利润率8.1%,资金利税率28.1%,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年均4291元。1980年全县工业产值3558万元,实现利润78万元,税金260.2万元,产值利润率2.1%,销售收入利润率2.9%,资金利润率2%,资金利税率8.6%,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年均6883元。1985年全县工业总产值4674万元,实现利润82万元,税金240万元,产值利润率1.7%,销售收入利润率2.2%,资金利润率2.9%,资金利税率11.5%,全员劳动生产率年人均10354元。1988年,年总产值4603万元,完成利润242.3万元,税金253.3万元,产值利润率5.3%,销售收入利润率4%,资金利润率7%,资金利税率15%,全员劳动生产率年人均11323元。1989年,全县工业总产值4024万元,利润倒盈46万元,完成税金208万元,产值利润率负1.1%,销售收入利润率负0.7%,资金利润率1.2%,资金利税率4%,全员劳动生产率年人均9365元。
集体独立核算工业经济效益1965年工业产值149万元,完成利润7.1万元,税金6.3万元,产值利润率4.8%,销售收入利润率5.4%,资金利润率11.3%,资金利税率21.3%。
1970年年产值330万元,完成利润12.2万元,税金6.2万元,产值利润率3.7%,销售收入利润率9.2%,资金利润率11.3%,资金利税率16.9%,全员劳动生产率年人均3500元。1980年年产值2569万元,实现利润134万元,税金115万元,产值利润率5%,销售收入利润率8.1%,资金利润率6.2%,资金利税率15.2%,全员劳动生产率年人均7632元。1985年年产值5480万元,完成利润192万元,税金236万元,产值利润率3.5%,销售收入利润率4.2%,资金利润率6.5%,资金利税率14.4%,全员劳动生产率年人均4444元。1989年工业产值13810万元,完成利润209万元,税金610万元,产值利润率1.5%,销售收入利润率1.6%,资金利润率2.5%,资金利税率9.7%,全员劳动生产率年人均10990元。
乡镇工业独立核算工业经济效益1978年,工业产值1248万元,完成税金123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年人均1233元。1980年,产值1927万元,其中乡镇办1270万元,村办657万元,完成税金266.8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年人均1533元。1985年产值4682万元,完成税金196.2万元,利润218.9万元,产值利润率4.7%,全员劳动生产率年人均2705元。1989年,产值15077万元,完成税金384.7万元,利润521万元,产值利润率3.5%,全员劳动生产率年人均7183元。
各种经济类型工业企业单位数
各种经济类型工业总产值
各种经济类型工业总产值比重
各种经济类型工业总产值发展速度
按工业部门分的工业总产值
按工业部门分的工业总产值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