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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乡村建设
一农民住宅建设
清、民国时期,本县农民住宅多为土墙草屋,间有少数砖木结构的小瓦平房。草房通常是三开间,中为堂屋,两边是卧房,前后附小披屋或包厢作灶间和养牲畜。有的是“老虎坐”的两间头,大门开于山墙,里为卧室,外间是堂屋,置灶于一角。少数殷实富户,才有正房、厢房、照壁、天井等组成的8间头瓦房,也有2层砖木结构的“跑马转阁楼”。本县因地理历史条件,山区居住分散,圩区居住集中。抗日战争时期,县境公路、铁路沿线住宅,遭日军烧毁十之八九,抗战胜利后,恢复缓慢。
1950年土地改革,没收地主房产分给农民。60年代初乡村住宅依旧如故,70年代日渐新建土基草房或土基平瓦房。1978年以后,乡村掀起了建房热。1978年至1988年的10年间,农村新建和改建住宅320万平方米,住宅建设总投资达3亿多元,有35000户农民喜迁新居,占全县总农户的30%以上,每个农户人均住宅面积达16.5平方米。新建的房屋,具有江南农村特色,一般为1幢3间,门窗宽大,嵌有玻璃,墙粉砂浆,有的向高层发展为2层砖混结构的楼房,式样新颖,室内装璜考究。此类2层以上楼房占新建住宅的22.3%。
建国前,农民沿袭祖传宅基建房,各行其是,无统一管理,建国后,乡村建设逐步走上按计划统一管理的轨道。50年代,农村人民公社实行土地田园化,将分散居住的小村并入大村。70年代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农村建房宅基由生产队统一安排,在圩区,有的整个生产队由圩内移至堤上,毁基还耕。1985年,全县38个乡镇相继成立了规划管理办公室,配备1名专职规划管理员,专司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等事宜,使农村建房既整齐划一,又节约用地。
1986年,首次在清水镇军滩村进行居民点规划试点工作,该村规划用地23亩,按每个农户0.25亩计算,可建住宅92户。现已建房31户,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平均每户约161平方米。1989年,本县作为规划管理工作比较好的县,出席了省规划管理工作会议,在会上交流了经验,被评为安徽省规划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二农村饮水
本县农村群众饮水,历来取自江河沟塘,少数山区农民掘井取水。60年代后,农村普遍使用化肥、农药,水污染逐渐严重。1980年,易太乡殷港率先自筹资金办自来水厂。购水上泵船1艘,建高位水池1座,铺设输水管道850米,工程总投资12.3万元。1989年底投产供水,日供水500吨。张镇乡亦自筹资金6万元,建起1座小型水厂。
1978年后,三元乡农户开始打井解决饮用水。至1989年底,全乡共打井58口,每打一口井,乡政府派干部验收,对30米以下深度的水井,每米补助30元,30米以上深度的水井,每米补助35至40元,补助款来源:县水利局拨四分之三,村委会拿出四分之一。1989年县在三元乡鲁村行政村进行农村改水先行示范,计打井28口;其中村干部带头打井6口,平均深度30米,每口井受益投资3000元左右,建水塔、安水泵、铺设水管等配套设施,每口井约投资6000元。该村基本上达到每个自然村都有水井,全行政村3323人,已有2666人饮用井水,普及率达80%以上。
是年底,全县农村共打井486口。
清、民国时期,本县农民住宅多为土墙草屋,间有少数砖木结构的小瓦平房。草房通常是三开间,中为堂屋,两边是卧房,前后附小披屋或包厢作灶间和养牲畜。有的是“老虎坐”的两间头,大门开于山墙,里为卧室,外间是堂屋,置灶于一角。少数殷实富户,才有正房、厢房、照壁、天井等组成的8间头瓦房,也有2层砖木结构的“跑马转阁楼”。本县因地理历史条件,山区居住分散,圩区居住集中。抗日战争时期,县境公路、铁路沿线住宅,遭日军烧毁十之八九,抗战胜利后,恢复缓慢。
1950年土地改革,没收地主房产分给农民。60年代初乡村住宅依旧如故,70年代日渐新建土基草房或土基平瓦房。1978年以后,乡村掀起了建房热。1978年至1988年的10年间,农村新建和改建住宅320万平方米,住宅建设总投资达3亿多元,有35000户农民喜迁新居,占全县总农户的30%以上,每个农户人均住宅面积达16.5平方米。新建的房屋,具有江南农村特色,一般为1幢3间,门窗宽大,嵌有玻璃,墙粉砂浆,有的向高层发展为2层砖混结构的楼房,式样新颖,室内装璜考究。此类2层以上楼房占新建住宅的22.3%。
建国前,农民沿袭祖传宅基建房,各行其是,无统一管理,建国后,乡村建设逐步走上按计划统一管理的轨道。50年代,农村人民公社实行土地田园化,将分散居住的小村并入大村。70年代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农村建房宅基由生产队统一安排,在圩区,有的整个生产队由圩内移至堤上,毁基还耕。1985年,全县38个乡镇相继成立了规划管理办公室,配备1名专职规划管理员,专司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等事宜,使农村建房既整齐划一,又节约用地。
1986年,首次在清水镇军滩村进行居民点规划试点工作,该村规划用地23亩,按每个农户0.25亩计算,可建住宅92户。现已建房31户,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平均每户约161平方米。1989年,本县作为规划管理工作比较好的县,出席了省规划管理工作会议,在会上交流了经验,被评为安徽省规划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二农村饮水
本县农村群众饮水,历来取自江河沟塘,少数山区农民掘井取水。60年代后,农村普遍使用化肥、农药,水污染逐渐严重。1980年,易太乡殷港率先自筹资金办自来水厂。购水上泵船1艘,建高位水池1座,铺设输水管道850米,工程总投资12.3万元。1989年底投产供水,日供水500吨。张镇乡亦自筹资金6万元,建起1座小型水厂。
1978年后,三元乡农户开始打井解决饮用水。至1989年底,全乡共打井58口,每打一口井,乡政府派干部验收,对30米以下深度的水井,每米补助30元,30米以上深度的水井,每米补助35至40元,补助款来源:县水利局拨四分之三,村委会拿出四分之一。1989年县在三元乡鲁村行政村进行农村改水先行示范,计打井28口;其中村干部带头打井6口,平均深度30米,每口井受益投资3000元左右,建水塔、安水泵、铺设水管等配套设施,每口井约投资6000元。该村基本上达到每个自然村都有水井,全行政村3323人,已有2666人饮用井水,普及率达80%以上。
是年底,全县农村共打井486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