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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标准质量管理
1977年初,全县对企业产品进行摸底检查。重点产品70个,有70%按标准组织生产,50个主要企业中,有30%企业有监测设备。1986年对全县企业标准情况进行调查,在115个企业中,有27个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占29%。生产的211个产品中,按标准生产的有61个产品,占20%,部分按标准生产的产品占9%。同年对食品、化工、轻工、纺织等22项,50个产品进行抽查,有40种产品合格,合格率占80%。1988年对65种产品进行抽样检查,合格率占64.6%。1989年春对农药、化肥抽样检查,合格率占37%。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封存,价值达16.1万元。
1988年12月,对清水供销社、陶辛机械厂、县炭素厂、蓄电池厂、围山农机厂等产品,通过组织专家评议鉴定,计量标准达到省级标准,是年全县达省优产品11个。1985年至1989年全县对企业进行计量定级、升级验收和复核工作。县光荣橡胶厂、化工总厂、水泥厂、化肥厂、化工厂、湾沚粮油厂、锻压机床厂、棉针织厂、标准件厂、高强螺栓厂、围山农机厂、柴油机铸造厂、机电设备制造厂、黄山毛纺厂、方村自行车配件厂、江南建筑材料厂、易太冲剪机床厂、分别定为3级标准计量单位,县菜刀厂、温度计厂、赵永生剪刀厂、易太铸件厂等厂单项验收为3级计量单位。
1988年12月,对清水供销社、陶辛机械厂、县炭素厂、蓄电池厂、围山农机厂等产品,通过组织专家评议鉴定,计量标准达到省级标准,是年全县达省优产品11个。1985年至1989年全县对企业进行计量定级、升级验收和复核工作。县光荣橡胶厂、化工总厂、水泥厂、化肥厂、化工厂、湾沚粮油厂、锻压机床厂、棉针织厂、标准件厂、高强螺栓厂、围山农机厂、柴油机铸造厂、机电设备制造厂、黄山毛纺厂、方村自行车配件厂、江南建筑材料厂、易太冲剪机床厂、分别定为3级标准计量单位,县菜刀厂、温度计厂、赵永生剪刀厂、易太铸件厂等厂单项验收为3级计量单位。